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以“闳约深美”为校训,弘扬“重品德、厚基础,重实践、强学术”的办学传统,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艺双馨、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学校扎根山东、面向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
建校之初,一大批在国内享有盛名的艺术家、艺术教育家在学校工作、生活。著名艺术家李超士,戴秉心,李杰民,刘质平,与张书旂、徐悲鸿并称为“金陵三杰”的柳子谷,著名艺术家关友声、黑伯龙、于希宁、吕品、宗惟成、刘鲁生、张彦青、王企华、宋居田、李华萱、刘乐夫、傅二石、金灼南、范峻青、何锦文、项堃、阮斐、殷宝忠、徐俊华、俞砚霞等老先生都曾在这里执教,奠定了山艺发展的根基,也奠定了山东艺术教育的坚实基础。1978年学校恢复招生后,王音旋、朱德九、赵庆霞、曲广义、孙继南、张庆朗、唐尔丰、牟善平、崔世光、王俊生、卜庆孝、赵玉琢、朱铭、李振才、史振峰、陈凤玉、单应桂、曹昌武、段谷风、王立志、张洪祥、陈皋、杨松林、路璋、曲志刚、梁敬泗、李百钧、兰瑛、程慰世、安士英等一批名家在这里耕耘树艺。这些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严谨治学、潜心创作,为社会留下了一件件艺术珍品,也为学校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即“闳约深美”的校训精神。
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在青岛建设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馆藏图书98万余册;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电影学院、书法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绘画、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动画、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文化产业管理、舞蹈学、雕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美术学),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齐鲁音乐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秧歌”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年画”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山东传统戏曲艺术高层次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文化遗产科技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造型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手工艺术创新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四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有关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十条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1)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段线,方可报考。
(2)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3)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其中乐器及唱法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4)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6)表演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7)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8)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舞蹈类专业的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请舞种为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的考生慎重报考。
(9)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10)雕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11)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的考生,2024年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表演(戏曲方向)仅限京剧表演且行当为老生、青衣、花旦、武旦、老旦、铜锤花脸、丑(文、武)报考;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仅限京剧音乐伴奏且乐器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阮、板鼓、大锣、小锣、铙钹报考。
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
(1)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放分省计划,相关省份考生2024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投放分省计划,相关省份考生2024年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乐器唱法舞种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雕塑专业,考生2024年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4)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的考生,2024年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表演(戏曲方向)仅限京剧表演且行当为老生、青衣、花旦、武旦、老旦、铜锤花脸、丑(文、武)报考;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仅限京剧音乐伴奏且乐器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阮、板鼓、大锣、小锣、铙钹报考。
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照关系表》。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
第十五条 山东省内考生录取时,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专业建议女生报考,男生慎报;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省内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流行音乐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流行演唱及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音乐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山东省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子科类和音乐教育子科类分列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表演( 戏曲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行当分列招生计划;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分列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省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艺术类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山东省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条 省内按综合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相应类别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山东省202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 省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按相关省份规定批次,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省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份规定批次,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雕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1.雕塑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雕塑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雕塑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第二十四条 按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备注:
1.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省际联考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咨询电话: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纪委电话:0531-86522332
网址:https://www.sdca.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近年来在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00余项;圆满完成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东彩车“国泰民安”的设计、制作、展演任务,承办了第11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第12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声乐选拔赛、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项目等;成功举办了“新沂蒙”美术作品巡展、歌剧《檀香刑》巡演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展演展示活动,举办了传承与开拓——新时代中国书法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全国歌剧理论与创作研讨会等重要学术活动;圆满完成了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大型交响音乐会《黄河入海》等国家和我省重大活动的展演任务。
学校加强对齐鲁文化进行传承研究保护,建立了山东年画雕版博物馆、山东汉画像石馆、于希宁中国画作品陈列馆、山东鲁锦艺术馆、山东民间剪纸艺术馆、梨园霓裳馆,收藏保存了以清代为主年画雕版1000余件、珍贵汉画像石190余块、于希宁中国画精品60幅、鲁锦实物200余件、山东民间特色剪纸艺术品4000余件、京剧服饰用品唱本等一大批。
学校大力推进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与济南市、威海市、临沂市、滨州市、泰安市、潍坊市、菏泽市、东营市、枣庄市等开展了政产学研合作,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艺术科技研究院、山东省文旅厅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师生创作实践培训基地。
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与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院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双学士学位2+2、双硕士学位1+1+1及硕博联合培养项目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乌克兰功勋艺术家瓦连金·费里宾科教授、法国第八大学摄影系克里斯蒂安·梅耶教授、意大利艺术研究院雕塑院院长安东尼奥·迪·托马索、意大利艺术研究院秘书长兼修复教育部委员会主席乔治·邦桑蒂教授等一批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受聘来校讲学授课、开设高级研修班或大师班,对我校乃至全省的绘画、摄影、雕塑、声乐、器乐、戏剧、陶瓷艺术等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学校先后有11位教授被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1位教授被授予荣誉教授称号,1位教授被授予意大利艺术研究院荣誉院士称号。
建校以来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艺术专科学校
1958年8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决定,由山东师范学院艺术系与山东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山东艺术专科学校。
山东省艺术学校
1962年,根据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改建为中专性质的山东省艺术学校。
山东艺术学院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
2001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艺术学院与山东省戏曲学校合并。
2010年,学校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2016年1月13日,山东省政府和文化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山东艺术学院升格为省部共建高校。
2018年12月7日,学校加入山东省高等学校“长青联盟”。
2019年10月19日,山东艺术学院书法学院正式成立。11月,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年画传承基地入选《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2021年11月2日,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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