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西安欧亚学院目前有会计学院、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人文教育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居环境学院、职业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这10个二级学院,共设有58个专业。目前有2万余名学生。
学院与美国杜肯大学合作成立“卓越教学中心”(CTE:Center for Teaching Excellence),项目,用以支持、提高、改进学校的教与学,帮助教师转变课堂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授课水平。同时,还引入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使学生更专注于主动的基于项目的学习。紧跟信息时代,欧亚与香港、台湾知名教育机构合作开发新型的云教学管理平台TronClass,结合云端技术打造学习、行动、社交一体化的学习管理平台。
学院在青年社区,我们帮助学生提升基本素养,并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个人特长和潜能。有105个社团和学生志愿组织,全部由学生主导,涉及艺术、文学、体育、社会实践等多个领域。欧亚特别为同学们建立了“周三活动日”,学生可以组织或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园活动,在跨专业、跨团队的交流与合作中,碰撞出许多创造性思维,分享兴趣和梦想。校内还设置了极具艺术氛围的交流和展示空间,这将提升学生审美,使他们追寻更有品位的生活。
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校园占地面积961亩,总建筑面积37.4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528人,其中本科生17906人,图书馆纸质图书239.61万册,电子图书258.48万册。
欧亚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金融与数据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专业才能、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0902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本项目学制为全日制4年,采取4+0的培养模式,其中18门核心课程由美方教师讲授。学生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经中方考核成绩合格后,可获得西安欧亚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满足美方语言要求及美方课程考核,经美方评估合格,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学士位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十二条 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专业代号顺序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六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注册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逾期未报到、未请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于我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内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做退档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即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新生(学生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欧亚多个二级学院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目前已和境外西班牙武康大学、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克罗地亚ZSEM大学、日本东亚大学、韩国汉阳大学、马来西亚科技大学等四十多所学校建立合作交流。
西安欧亚学院的前身是西安涉外人才培训学校,创办于1995年10月。
1995年10月18日,西安涉外人才培训学校在西安市湘子庙街83号正式成立。11月5日,第一期英语口语强化班及国际贸易班在租用的碑林区湘子庙街小学的教室里正式开学。
1996年9月26日,经原陕西省教育委员会同意,成立“陕西涉外人才培训学院”。
1997年5月初,学院为了将当时以办短期培训班为主的学校发展全日制培训学院,租赁沙井村小学部分教室作为全日制教学区。12月31日,原陕西省教委批准“陕西涉外人才培训学院”更名为“西安欧亚培训学院”。
1998年1月1日,陕西涉外人才培训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安欧亚培训学院”,同年获批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
2000年5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在西安欧亚培训学院的基础上建立西安欧亚学院”。
2003年4月10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公布陕西省民办高校教学评估结果:西安欧亚职业学院为“优秀”。
2005年1月25-27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32票高票通过西安欧亚职业学院晋升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2005年,学院在原有资格认证报考点的基础上又新增3个国家资格认证报考点:欧亚学院音响调音技能鉴定考评点、全国Adobe平面设计师以及Discreet动画工程师认证培训点。
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7年11月5日,学院在高校中首家引进了专业咨询公司,启动“北大纵横与西安欧亚学院战略及组织文化”项目。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确定西安欧亚学院为民办教育领域改革试点单位,是陕西唯一一所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民办高校。同月,经国务院批准,学院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2011年4月,学院与美国杜肯大学合作成立“西安欧亚学院卓越教学中心”。
2012年11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一所获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民办院校。
2014年3月28日,学院审计学、投资学本科专业申报获批,使学院成为本地区首家开设该专业的同类型民办本科院校。 同年,学校提出 “绿色校园”计划。
2016年,学校成立“西安教育质量管量研究院”,被授予“2015年度西安市质量管理奖”。
2018年2月,成为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2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教育厅同意西安欧亚学院与美国中田纳西洲立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022年11月24日,学校成立了城市有机更新研究院、数字化研究院、文化与品牌发展研究院、物业研究院等六大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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