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美丽校园生态安全、宜学宜居,被评为海南十大生态建筑,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超30亿元,下设25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理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高性能超算中心、金融创新与多资产智能交易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国艺馆、国医馆、标准游泳池、高尔夫训练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学校还拥有高科技图书馆3个,图书资源总量275余万册。
2022年,三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学位授权点通过教育部核查,成为海南首家民办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已于2023年正式招生。
三亚学院前瞻布局、快速响应,不断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办学路径,重点投入建设“金融产业数字化”“汽车产业数字化”“现代服务业”“城市治理”“康养产业”等领域重点学科建设。学校前瞻自贸港建设金融产业发展,与丹麦盛宝银行共建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先后被评为海南省金融教育示范基地、中国金融科技教育与应用创新联盟成员、全国首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单位等;学校还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工业互联网等重点实验室,以学科建设成果服务学生竞争力。
紧密依托吉利控股集团产业链、教育链优势和平台资源,学校与吉利在新能源(甲醇)、“三电”、汽车制造、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所属企业、科研院所以及京东、传化、阿里巴巴等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启动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先后成立“吉利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学院”“传化供应链产业学院”“京东智慧物流产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产业学院”“康养产业学院”“复星旅文智慧旅游产业学院”等七个现代产业学院,将企业真实业务场景、实际需求与学校教学场景、人才供给有机衔接,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的相互转化。2021年,海南省教育厅将支持三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未来需求,三亚学院持续加强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和“大师级”人才引进,目前已建立翟明国、陈国良、容淳铭等3个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是国内唯一拥有3个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的民办高校。学校投入亿元建立海南首个百万级超算中心,运算性能位列全国高校前五;与丹麦盛宝银行合作共建的金融创新与多资产智能交易实验室获批为海南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学校还面向全球启动“亿元人才引进计划”,开展博士“双百计划”、中层干部学术能力提升计划、海外游学计划等,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石。
学院快速响应数字社会教育教学模式迭代升级和更高质量学习需求,在数字化转型与数字赋能教育教学方面积极探索,通过增加数字课程教学模块、搭建基于数字化技术跨学科专业的虚拟教研室、充分利用芯位教育等优质在线平台等方式,系统性进行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能型教师培养数字化专业人才。2022年,学校与中央财经大学等共建金融科技专业虚拟教研室,以构建跨地域多层次的网络教学组织,实现多形态优质专业教研资源共享。
学校立足海南自贸港,突出办学的社会化、国际化,搭建多方协同平台。目前,学校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三亚深海研究所、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法学会、海南省旅文厅等建立高层级协同体。学校成功牵手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落笔峰全球城市文明与城市创新论坛,共同打造国际影响力学术交流品牌。
学校成立民办高校首个公共外交研究中心,原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任名誉主任;学校还成立了国家治理研究院、海南旅游消费研究院、海南省乡村民宿研究中心等,积极发挥高校智库功能。2016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校质量促进部”在三亚学院挂牌成立,并作为海南省唯一高校入选“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学校作为全国唯一民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经验与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其他13所国内知名高校教育改革案例一起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三亚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标识码41460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学校网址:http://www.sanya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anyau.edu.cn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三亚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三亚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被认定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 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学校按照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依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或因外语语种、单科成绩、体检等原因不符合要求不能被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学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动态排名、精准定位”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因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于同一轮进档考生,普通类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如投档成绩总分相同,理科(物理类或限考物理类专业)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历史类或不限科目类专业)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按照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幼儿教育)、语言学(语言科技)、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及方向由于教学安排为专业英语,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以上专业不招收其他小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我校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语言科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五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按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金融科技、保险学(保险科技)、投资学、区块链工程、数字经济等八个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专业规定录取科目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三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163CM,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承认生源地艺术类各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及投档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休闲体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在达到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比例、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合作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该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涉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具体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学校依相关规定核定公示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生缴费按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转专业、休学复学学生缴费标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类别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专业名称 |
体育类 |
31900 |
休闲体育(高尔夫) 、休闲体育、休闲体育(康体与抗衰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艺术类 |
3190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3900 |
环境设计 |
|
36900 |
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管理、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
普通类 |
31900 |
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建筑数字技术与造价)、工商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奢华品牌运营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城乡规划、俄语、健康服务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33900 |
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法学、市场营销(数字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旅游管理(智慧旅游大数据)、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幼儿教育)、广告学(数字传播)、思想政治教育、风景园林、英语、翻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 |
|
36900 |
法学(自贸港法律)、会计学、财务管理、网络与新媒体、语言学(语言科技)、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车辆感知)、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数据计算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保险学(保险科技)、经济与金融 |
|
48000 |
投资学、金融科技、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 |
|
600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
住宿费 |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实际入住情况分为四人间公寓2800元/生/学年,六人间公寓1600元/生/学年。配置家具(床规格90cm*200cm)、浴室(冷热水供应)、卫生间、电风扇、空调、洗衣机、楼栋直饮机、自动贩卖机等设备。 |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三亚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伯克利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新生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六条 退费办法
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考生应确保通信畅通,关注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USY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的录取信息,并及时与学校联系,我们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八条 考生可登录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查询。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收高职(专科)升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具体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海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三亚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年来,学校依托院士工作站、超算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在海洋科技、南繁种业、环境生态、卫星遥感、健康管理、金融科技等方面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直接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发展所需。其中,“多位点着陆器与漫游者潜水器系统科学可视化研究”作为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子项目已完成验收结项。“自贸港进出岛物流管控仿真系统”项目圆满完成并交付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使用。《多模式-多模型集合模拟气候变化对热带地区水稻产量的影响-以海南省为例》等多个项目获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陆海统筹的海南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及应用》等获立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目前,学校已连续六年成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第一的民办高校,在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上实现首个突破,立项总数在包括全国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内的申报单位中跻身全国前10%。十四五期间,三亚学院将持续聚焦国家治理、城市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研究领域,成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区域科学研究高地。
学校高等教育全球化协同的“朋友圈”不断扩大,迄今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建立了交往与合作关系,其中,与美国常春藤高校迈阿密大学、中央阿肯色州立大学成功缔结姊妹校。2022年,三亚学院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合作创建的中马未来学院在中、马两地同时揭牌,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开设优质本科、硕士及博士课程等学位课程,共建国际教育平台,探索本-硕-博贯通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2004年3月,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筹建。
2005年4月,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成立,为独立学院;同年,学校被列为政府问责工程。
2010年1月,学校取消经济与管理分院建制,由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三个财经类本科专业组建财经分院,其他4个专业组建管理分院。
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三亚学院;同年4月,获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
2014年1月,国际旅游学院正式更名为国际酒店管理学院。
201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16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约共建三亚学院。
2017年,被确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8月,被评为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同年10月,与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合作共建的“国际设计学院”和“创新设计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9年9月,被评为全国民办学校党建特色项目建设基地。
2020年3月,被评为海南省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同年11月,入选“第三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12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
2021年9月,被海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确定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同年12月,与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签约合作,揭牌成立康养产业学院;同月,三亚学院获得海南省青少年党史知识竞赛总决赛一等奖;同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3年4月,三亚学院获批立项建设吉利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产业学院。5月23日下午,三亚学院吉利星睿数据智能产业学院揭牌成立。5月25日,三亚学院绿色新能源醇氢产业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