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是中国首批独立学院之一,2000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军威文化传播集团合作兴办。学校初名华中科技大学军威学院,翌年3月更名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5年5月更为现名。
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秉承“学以广才、志以成学”校训,遵循“立德树人、质量为本”办学理念,弘扬“敢为人先、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发扬“诚信、进取、勤俭、严实”的校风,立足湖北、面向中部、辐射全国,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改革创新,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原全国政协主席、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俞正声,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原湖北省委书记蒋祝平、罗清泉,原湖北省政协主席王生铁等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原国民党副主席、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原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受聘担任学校名誉理事长;著名教育家朱九思先后任学校首任校长和名誉校长,原军事科学院院长刘精松上将、著名教育家章开沅、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院士、原台湾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任学校名誉校长。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现有武昌、嘉鱼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34.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0.25万平方米。武昌校区位于辛亥革命首义之地湖北武昌南湖之滨,坐落在素有“中国将帅摇篮”之称的黄埔军校武昌分校旧址;嘉鱼校区毗邻美丽富饶的蜜泉湖畔。园内水秀山青、林秀花香、四季怡人。学校各类教学设施顶尖高配,建有74个基础及专业实验室、13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21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72.99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25万册、电子图书300.03万余种、电子期刊113.99万余册,各类数据库33个。校园网络实现全覆盖。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设有信息科学与工程、机电与自动化、城市建设、外国语、经济管理、新闻与文法、艺术设计、马克思主义等8个学院和基础科学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37个本科专业分布于6个学科门类中,形成了以工为主,工、文、法、经、管、艺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2019年,学校在全省民办高校中,唯一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3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8个,荆楚卓越人才计划项目3个。
武昌首义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创办于2000年,2015年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转设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家代码12309,湖北省招生代码C205,外省(区、市)招生代码依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四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按相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参考各省生源情况、历年报到情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合理调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按录取省份执行所在省(区、市)录取政策。主要分为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如出现考生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区、市)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则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八条 学校除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五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昌首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征入伍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建设有"奖,贷、助、补、勤、减”发展型资助体系,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武昌首义学院招生工作委员及下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嘉鱼校区地址:咸宁市嘉鱼县诗经大道99号
学校网址:http://www.wsyu.edu.cn 咨询QQ:800882111
垂询电话:027-88426116、88426123、88023266、88023866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五育并举、三全育人,瞄准工程教育认证目标,全面推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构建并实施 OBE教育教学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截至2021年12月,获批教育部新工科探索与实践项目等部省级教改项目108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4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近两届获湖北省高校教学成果奖5项,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门,主编、参编出版教材169本,其中《融合新闻学导论》已被全国80余所高校选用。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凝练应用技术研究方向,组建团队,立项建设智能建造、智能传播、智慧测评等校级科技创新团队9个,其中3个团队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近三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纵向课题54项、横向课题69项;发表论文499篇,出版学术专著17部;获批国家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10件。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各1项,新电源技术等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获武汉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奖”。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学习交流渠道,培养师生国际视野,持续与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开展夏令营互访交流活动,与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等国大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学校为全国台资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湖北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与港澳台地区多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为推动两岸四地联动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办学成果广受社会赞誉,连续十七年蝉联全国民办高校排行榜首,多次被新华网、新浪网、央视网等主流权威媒体评为“中国品牌知名度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2020年度•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先后多次获评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截至2021年6月,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共输送6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质量广获社会和用人单位认可。
2000年8月,华中科技大学军威学院正式成立,为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军威教育投资集团合作兴办。
2001年3月,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2008年9月,学校首设中国大陆台资企业人才培养基地。
2010年11月,辛亥革命百年论坛,全国政协委员、辛亥革命先驱黄兴之孙黄伟民先生,广邀美国以及北京、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等地辛亥革命志士后裔,齐聚南湖吁请并签名倡办武昌首义大学。
2015年,学校正式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更名为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6月,学校开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开全国高等教育创业教育之先河。
2012年,学校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3月,获批“应用技术型普通高校转型”试点高校。
2016年12月,晋身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
2017年12月,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