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上海体育大学现有杨浦、徐汇、松江3个校区,及江湾、黄浦教学点。占地面积超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
学校于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成为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已形成以体育学为主干,高水平交叉融合理学、医学、文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获得A+最高等级。现有本科专业24个。其中,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基本覆盖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体育、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其所属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所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自设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运动康复学、反兴奋剂学、体育传播学等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校积极推动“体教融合”人才培养创新。率先建成世界唯一的专门以乒乓球为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乒乓球学院,并被国际乒联认定为最高学院级附属培训基地。与国际手联和国际田联分别共建国际手球学院和国际田联特训认证中心;与中国篮协、中国田协、中国羽协、中国体操协会和中国铁人三项协会分别共建中国篮球学院、马拉松学院、羽毛球学院、体操学院和铁人三项学院,是中长跑项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有国家级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大力培养体育特色创新创业人才,是首个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全国金奖和全国唯一“乡村振兴奖”的体育类高校,并在主赛道实现同类高校零的突破获得全国银奖。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蕴瑞学苑”。学校和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共建绿地申花上体女子足球队。
上海体育大学2024年秋招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体育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333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体育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业务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
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4.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5.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对考生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进行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详见招生办官网。
(五)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六)凡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进入我校投档名单,优先考虑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符合此条款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和运动等级证书。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公式计算。
2.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依次按艺术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艺术类专业无调剂录取。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省级体育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公式计算。
2.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依次按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体育类专业无调剂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二)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三)新闻学、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四)工商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五)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六)医学技术类专业:大类分流前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大类分流后按照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费用。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运动能力开发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康复治疗学、运动与公共健康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550831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s.edu.cn
招生办官网:bkzs.sus.edu.cn
咨询电话:021-65506886(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4.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更换校区。
5.本章程由上海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术创新水平位居领先地位。截至2023年6月,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处于同类高校领先水平,是首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的体育类高校,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11项。是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主动健康”等重点专项的项目主持单位和20多项课题研发单位,是唯一荣获“中国冰雪科技联合攻关单位”的体育类高校。建立世界顶级体育学术期刊平台,《运动与健康科学(英文版)》影响力位居SCI学科库第二、SSCI学科库第一,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连续在“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排名第一。体育学、心理学和反兴奋剂上海研究院,分别入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IV类高峰学科。建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设在我校,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含体育产业)基地7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各1个。
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和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截至2022年底,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49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与QS世界排名前50的高校开展学分互认项目共19项。培养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余名学生。与国际兴奋剂检查机构(ITA)合作共建全球首个、中国唯一的学术中心,与卢森堡大公国合作建立了中国乒乓球学院欧洲分院,与美国怀俄明大学共建设立“上体-怀大海外中心”(驻美国),与越南北宁体育大学合作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理工学院合作开展体育学博士、硕士联合培养。
1952年11月,原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南京金陵女子大学等院校的体育系科合并成立华东体育学院,是为上海体育学院的前身。
1956年2月,华东体育学院正式更名为上海体育学院。校名由书法家舒同题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元帅亲自莅临上海,选定清源环路650号为新校址,学校当年夏迁至新址。
1957年,开始研究生教育。
1972年5月,上海体育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学院、上海教育学院、上海半工半读师范学院合并成立上海师范大学,撤编为上海师范大学体育系。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原上海体育学院恢复建制。同年,恢复研究生招生。
1981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国内体育高等院校中最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
1986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国内体育高等院校中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
2001年6月,国务院决定上海体育学院划转地方,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上海市为主。
2002年10月,原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新的上海体育学院。
2003年,学校成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体育学院设立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举行共建上海体育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签约暨揭牌仪式。
2015年11月,中国乒乓球学院通过审核成为国际乒联最高学院级附属培训基地。
2017年8月,“中国篮球协会篮球学院”在上海体育学院揭牌成立。9月,上海体育学院入围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同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启动建设。
2018年3月,上海体育学院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6月,学校首批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9月,全国首个电子竞技解说专业在上海体育学院开课。同年,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实质性并入上海体育学院,成为上海体育学院徐汇校区。
2019年8月,中国体操学院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在上海体育学院举行,中国体操协会和上海体育学院协商一致,共同组建成立中国体操学院。9月,上海体育学院—澳门理工大学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课程开学典礼在澳门理工学院举行,该课程为澳门首个合办体育学博士学位课程。同年,学校首批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
2023年6月6日,教育部以教发函〔2023〕56号致函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1010277;同时撤销上海体育学院的建制。上海体育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8000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