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软商硬做、冷链暖心,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山东省理论宣讲基地、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19、2020、2021连续三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截至2023年2月,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营销产业学院、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产业学院、智慧财经产业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冷链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学院、食品工业产业学院、现代金融产业学院、健康养老产业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创新创业产业学院、信创与网络安全产业学院、智能机器人产业学院、基础课教学部(语言文字办公室)等14个教学院系,设有福瑞达生物工程学院、冰轮工程学院、华为ICT学院等企业冠名学院,开设市场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集成电路(微电子)技术等51个专业。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师资、实践教学条件等建设,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获评首批服务贸易标准化“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推进计划试点院校;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1门;省级思政课“金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14本。
2016年“互联网+水产品无水保活物流集成技术”项目在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最佳带动就业奖”,学校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银奖两项,“让机器人畅快奔跑-极创机器人底盘项目”荣获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金奖,另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银奖2项、铜奖3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金牌累计数位列前茅。学校大学生棒球队多次获得中国大学生棒球联赛总决赛乙B组冠军(高职组)。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多学期、职场化、协同式”、“双业融通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专业群为基础联合行业头部企业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构建了“1+1+N”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与京东、百度、海尔、海信、浪潮、重汽、华润、鲁商、华住、西门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校企合作关系;建有“浪潮产业学院”、“云智产业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6%以上,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学校是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华职教社山东分社副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单位。山东省商会、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山东省商业会计学会、山东省商业经济研究所、山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挂靠学校。学校办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沿着“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方向继续努力奋斗,全力打造“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障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我校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sict.edu.cn/jg_zsxx/)。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原则,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市、区)2024年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外语语种的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投档及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夏季高考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实行高考改革、按照“专业(类)+院校”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4.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校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且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8.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及学校名称: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s://www.sic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sict.edu.cn/jg_zsxx/
电子邮箱: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学校办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山东商业会计》等刊物。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澳大利亚、法国、泰国等设立8个海外办学项目,实现“中澳跨境电商学院”首次将山东优质职教资源向教育发达国家输出。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院校合作举办了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等7个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开展教师互访研修活动。招收了来自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一带一路”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
1936年(民国25年),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创建。
1952年,济南市私立惠鲁会计学校被山东省供销社接管,并在其基础上成立了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
青岛市私立商科职业学校
1945年9月,青岛私立商科职业学校在创建。
1952年7月,私立慈济初级商科职业学校被青岛市人民政府接收,隶属于山东省商业厅,校名定为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
1957年9月1日,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改归城市服务部领导。10月,经城市服务部决定,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腾出部分校舍,成立了城市服务部青岛兽医干部学校,与青岛商业学校合署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两个牌子。
山东财经学院
1958年,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合作学校、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商业干部学校、粮食干部学校、银行干部学校、财政干部学校、计划统计干部学校和青岛商业学校(部分)8所学校合并组建的山东财经学院成立。
1959年7月,山东财经学院从原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和青岛商业学校抽调大部分人员,与其他几所干部学校的部分教师共同组成了山东财经学院中专部。
1960年9月,经商业部和省商业厅领导决定,兽医干部学校改挂“兽医专科学校”的牌子。
1961年6月下旬,山东财经学院将中专部移交给山东省商业厅主管,山东省商业厅将其改建为一所财经类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8月,山东兽医专科学校并入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成为商业学校的兽医卫生专业。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与兽医专科学校合并后,校名仍为“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
山东省商业学校
1966年2月8日,经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和教育厅批准,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更名为“山东省商业学校。
1970年12月,学校易名为“济南市商业学校”。
1973年7月15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济南市商业学校由山东省商业局收回,并恢复“山东省商业学校”的名称。
1981年,经省政府批准,依托山东省商业学校成立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两校合署办公。
1989年,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并入山东省商业干部学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998年,山东省商业学校和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合并筹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建设优秀院校。
2012年,学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9月,学校被评为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20年10月,学校入选第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2022年1月,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6月,学校获评首批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