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现有梅山路、翡翠路、东校区等3个校区。拥有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巢湖临床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医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法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等20个直属教学机构。拥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等5所直属附属医院,另有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北区)和6所共建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截至2022年底,实有床位数3.16万张,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年门诊量1481.2万人次,构建起覆盖全省、辐射周边、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安医系健康服务体系。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为2.48万人,其中在校本科生17187人,硕士研究生6713人,博士研究生644人,留学生341人。学校医学及相关学科门类齐全,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等5个学科获批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心理与脑科学获批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立项建设。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和生态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全国首批学校急救教育省域培训基地、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学校1门课程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学校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和审核性评估,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
学校图书馆藏书142万册,是全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安徽省级中心馆,为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医学分中心、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医科大学章程》,结合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安徽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66),简称安医大;英文译名为Anhui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AHMU。
第三条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是安徽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安徽省共建高校,是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科办学地址分为:新医科中心(新校区)、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和东校区。新医科中心(新校区)(近2200亩,预计9月份启用); 梅山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翡翠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东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邮编230012。
第六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安徽医科大学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对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监察组,具体负责录取监察工作。
第九条 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安徽医科大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统筹考虑各省(区、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第十二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组内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同分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录取。对所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被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同分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规定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4.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对所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不含儿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新生将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和皖发改价费函〔2021〕221号文件标准收费。临床医学(“5+3”一体化)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的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我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中心,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圆梦保驾护航。在构建“奖、助、勤、免、补、贷、偿、减”资助体系的基础上,注重物质保障基础上加强发展引领,建立了以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基层就业补偿、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学校奖助包括学校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及各类补助等;社会捐助包括各类奖助学金;学生自助包括勤工助学等),全面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助困”+“育人”的双重作用,适应新时代资助工作的新规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同时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ahmu.edu.cn;
咨询电话:0551-65167746;
招生办E-mail:ahmuzsb@ahm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建有安徽省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炎症免疫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已于2021年7月通过科技部评审。建有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这一我省唯一转化医学研究领域实体机构,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公共服务平台、1个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平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立项数连续三年突破百项,2022年我校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项,实现零的突破。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4项。连续七年获得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研究成果分别入选2010、2014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2012年度中国高校科技十大进展。
学校编辑出版的具有CN刊号的医学学术期刊有《安徽医科大学学报》《中国药理学通报》《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中华疾病控制杂志》等12种,其中CSCD核心期刊3种,北大核心期刊4种。
校训:好学力行,造就良医
“好学”、“力行”是古贤之言,出自《中庸》。“好学”是“致知”的必经之道,强调的是自觉;“力行”是“致知”的升华之本,倡导的是实践。好学并且力行,方能进入“致知”的“自由王国”。
“造就”、“良医”是两个通俗的现实话语,质朴无华。“造就”是锤炼的过程,是方法,上承“力行”并将“力行”具体化。
人才的造就有其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是自身修养,它以自觉即“好学”为其主,“力行”为其辅,主辅并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此可称其为内因;客观是外在培育,以教育为其主,养成为其辅,“力行”既有教育的一面,又有养成的一面,它同社会环境,特别是学校环境融合在一起,构成通往“目标”的重要条件,此可称其为外因。主客观并进,内外因结合,就是目标“造就”过程。“良医”即医学教育的目标,是指道高德馨、学富术精的医生,他们应是是德才兼备的人类健康之卫士,当以人民利益为上,是一个民族不可或缺的神圣职业。
学校坚持开门开放办学,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校地、校院和校企广泛合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成为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创始副主席单位。加快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打造大健康研究院健康大数据与群体医学研究所、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采取“学院+中心”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模式,积极推进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设,为推动我省医学教育创新、支撑大健康产业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学校建有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拥有临床学院达50余所,实践教学基地90余所,分布于安徽省各地市及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福建、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同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日本、西班牙、瑞典、马来西亚、加纳、埃塞俄比亚、韩国以及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合作交流与合作办学,双方互派专家学者、互派学生、相互交流信息资料、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
安徽医科大学的前身是1926年5月由郭琦元、汤蠡舟等在原亚东医大的校址上(上海市沪军营)创办的私立东南医科大学。
1927年秋,校董会修订章程,改办大学五年制,专科即停止招生。
1928年春,杭州广济、苏州医大和广州中法3所医学院先后改组或停办,大批失学学生流入东南医大。
1930年春,学校改称东南医学院,并于1931年奉国民政府教育部训令核准立案。
1931年春,时值上海南洋医学院停办,转学来校者二百余,统计学生数达五百以上。院本部迁至上海真如镇,原校址改作附属医院。
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日军入侵,校舍尽毁,师生员工挤往在沦陷后的租界——上海萨坡赛路299号院内。
上海东南医学院院长郭琦元因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署负责人随军南下,学校濒于解体。在此关键时刻,众推眼科专家张锡祺教授出任院长,聘请病理学专家叶曙任教务长,他们依靠部分教授及上海、青岛等地校友,筹集资金,重建校舍,张锡祺还以自办的上海光华眼科医院营业收入贴补办学经费,使学校在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得以续办。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迁至上海南市制造局路。
1949年上海解放后,东南医学院响应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的“面向农村、面向内地”的号召,在汤蠡舟院长的率领下,于当年12月底整体内迁安徽怀远县西门岗,以原美国教会办的淮西中学、培德女子学校、民望医院、民康医院及省立中学等处房舍为校址,占地300多亩,成为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
1951年6月22日,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批准将学校由私立改为国立,委托皖北行署正式接管,学校直属中央卫生部领导。8月27日,东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从皖北怀远迁至合肥市前大街(现长江路)。
1952年,学校全部迁建合肥。当年10月,经安徽人民政府批准,东南医学院改名为安徽医学院。
1956年,经卫生部、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招收研究生。
1968年,由于“文革”的影响,学校迁到凤台县农村,停止招生4年,第一附院停办,第二附院被部队占用,附院皖西分院也被国防工办接管,大批教职医护员工下放,人员流散,校舍、设备损失严重。
1970年春,学校迁回合肥。经省革命委员会决定,蚌埠医学院、安徽中医学院、芜湖医专撤并到安徽医学院,称“安徽医学院总校”,下设蚌埠、芜湖两分校,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学制三年。
1973年,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取消“安徽医学院总校”建制,恢复蚌埠医学院,筹建皖南医学院。
1975年,学校新建卫生系,设卫生专业;同年,部队归还第二附院。
1976年,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安徽中医学院,中医、药学两个系连同第二附院划给中医学院,安医只保留医疗、卫生两个系,1所附院。
1978年,安徽医学院被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1985年12月,根据安徽省医学教育事业的布局,省委省政府批准安徽医学院改名为安徽医科大学。
199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成为第一个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
1996年6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安徽医科大学。
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招生港澳台研究生。
2003年10月,成立研究生学院(前身是1997年3月成立的研究生部)。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1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同年11月,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013年1月,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5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2014年,入选安徽省第一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
2017年1月,经省编办批准,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正式落户学校。
2019年,获批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黄梅戏)入选2022—2024年度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同年10月,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约合作共建“安徽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2022年,入选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同年3月,成为“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同年4月,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获批向社会公布。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