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科大学坐落于淮河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蚌埠,濒临千里淮河,承山水涵养之灵气,传杏林济世之流芳,现有龙子湖校区、治淮校区、宏业校区、淮上校区和高铁校区,占地面积1751.8亩,是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安徽省首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学校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截至2023年5月,学校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176名,硕士研究生2754名(含硕士留学生13人),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一流、品牌)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校高峰(培育)学科、30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级特色专科,4个省级诊疗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平台6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教育厅平台5个,1个国家级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9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有关省(区、市)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4.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序和排序原则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或无排序原则,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未改革省份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7.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8.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10.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11.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2.我校2024年增设临床医学专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实验班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安徽省招生。
1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科大学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均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标准执行,文科类(管理学门类)专业为4900元/生每学年,理科类(理学、工学、教育学门类)专业为5200元/生每学年,医学类专业为5500元/生每学年,其中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口腔医学学费标准为6050元/生每学年;各专业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标准执行,4人间1000元/生每学年;6人间800元/生每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八、奖助学金:详见https://xsc.bbmc.edu.cn/zzglzx/index.htm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申诉邮箱:bbmcjw@126.com
网 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人才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2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37项,2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244项,发表SCI、SSCI检索收录论文2471篇,其中在《Science》发表研究型论文2篇;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3部,参编42部,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中华解剖与临床杂志》《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法、德、日、澳、韩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学术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协作关系。
校训:笃学,精业,修德,厚生
笃学—专心致志,追求新知,勤奋努力,严谨治学。
精业—爱岗敬业,精通专业,孜孜不倦,精益求精。
修德—修身立德,明礼诚信,砥炼意志,提高素养。
厚生—以生为本,关爱学生,精诚济世,厚待生命。
1958年7月,为加快安徽建设,国家将原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分迁部分至蚌埠,并抽调原安徽医学院(现安徽医科大学)部分优秀师资创建了蚌埠医学院。1958年底至翌年初,学院一度为市辖。
1968年8月,该院改称蚌埠反修医学院,年底除少数留守人员外,师生到泗县三里湾参加新汴河劳动,后转泗县、宿县劳动,时间达一年。
1970年11月,安徽省革委会决定将安徽四所高等医学院校合并为安徽医学院,蚌埠反修医学院更名为安徽医学院蚌埠分院。
1974年6月,国务院科教组发文通知恢复蚌埠医学院。
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年,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012年11月,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013年1月,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2021年12月28日,蚌埠医学院附属蚌埠第三人民医院揭牌。
2022年1月14日,安徽省教育厅已向教育部申请蚌埠医学院更名大学工作。
2023年2月13日,安徽省教育厅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事项予以公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12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