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现有横江、率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校园建筑总面积为63.76万㎡,总资产12.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1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9亿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62.68万册,电子图书207.17万册,电子期刊217.32万册,纸质期刊949种,特色馆藏徽州文书10万余份,徽州地方志、谱牒、地方古籍等1.4万余册(件)。
截至2023年3月,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8226人,留学生97人。现有16个二级学院,2个教辅机构。目前招生专业57个,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农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形成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群。学校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7项。
黄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率水校区)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横江校区)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学校统筹兼顾校内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5.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规定。
6.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及录取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具体事宜详见《黄山学院2024年中法酒店管理专业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8.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只招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的考生。结合我校教学资源配置的情况,非英语语种(除日语、韩语)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其他各专业。
9.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奖助措施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进取,学校构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及证书种类
学校全称:黄山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项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h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hsu.edu.cn
咨询电话:0559-2546568;0559-2546569
咨询邮箱:2562125732@qq.com
本章程由黄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各省份相关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各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实力逐步提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防科技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奖和市科学技术奖等多个奖项。拥有安徽省仿真设计与现代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域文化与智慧旅游融合效应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安徽省茶菊智能加工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国诗学研究中心黄山学院分中心、教育部徽学研究中心黄山学院分中心、安徽省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智能微系统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徽派建筑保护传承研究院等9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9个市级工程研究(创新)中心和33个校级科研平台。获批安徽省科研创新团队2个,建有校级科研创新团队8个。获批建设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3个,建有7个校级重点学科,4个校级一流学科。成立校级科技开发中心,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人员申报专利,为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支撑。2011年,学校进入安徽省高校发明专利十强,多次荣登年度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单,成功转让专利多项。
学校依托黄山和徽文化的品牌效应和资源优势,落实国际化办学定位,国际合作交流更具活力。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38个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搭建对外交流的平台和桥梁。鼓励师生赴国(境)外交流,具有三个月以上国(境)外经历的专任教师167人,在学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767人,2016年以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总金额56.48万元。持续优化来华留学教育,主要面向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等26个国家招收留学生,年均长短期留学生100余人。中法合作办学项目品牌效应凸显,迄今共招生653人,毕业357人,毕业生均获中法双方文凭。
黄山学院前身为始创于1978年的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1965年,安徽省屯溪师范学校创建,主要担负培养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轮训教育行政干部的任务。
1970年,学校更名为徽州地区师范学校。
1978年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徽州地区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创建了安徽劳动大学徽州师范专科班,正式承担高等学校招生任务,学制二年,由省、地双重领导。
1979年9月,改称安徽师范大学徽州专科学校。
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改为徽州师范专科学校,为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制三年,在校学生规模暂定为1200名,以培养初中师资为主要任务。
1997年12月,成立于1986年10月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徽州大专班与徽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黄山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9月,成立于1958年10月的黄山林业学校并入黄山高等专科学校。
2002年2月,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名称更改为黄山学院。
2012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9年,获批安徽省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2年11月23日,黄山学院老年大学在横江校区报告厅揭牌开班。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