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7.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8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3万册,电子书刊178万册。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英语、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学前教育等9个师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法学、社会工作、会计学、财务管理、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1个非师范专业,共20个专业实现第一批次招生。
学校现有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55个,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专业;5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6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智慧课堂试点课程等共125门。近年来,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4项。
淮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淮南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本科: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南路(朝阳校区)
专科: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安徽机械工业学校,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五、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的考生,予以退档。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均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对定向生、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7.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七、其他事项
(一)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南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专科学费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医、偿”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其他须知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全日制普通专科专业与安徽机械工业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即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
3.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八、联系方式
1.本科: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4-6863685、6863550(兼传真);
邮编:232038;邮箱:hnsfxyzsb@163.com;
招生网网址:https://zsb.hnn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hnsfxyzsb
2.专科:淮南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54-5626888;网址:https://www.at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峰培育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2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社科普及基地,1个省级高校智库;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15个校级一流学科,31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9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9项,教育部项目26项,获批省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项目6项。获批各类专利268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两次入选“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先后获政府部门各类奖项20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7项,安徽省社会科学奖4项,淮南市科技进步奖2项。《淮南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是中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学报、中国高校社科期刊优秀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与国(境)外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韩国、新加坡、菲律宾以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国内外高校开展灵活多样的在校生文化交流和学生互派活动。
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时为淮南师范专科学校。
1958年9月28日,安徽省委批复“在淮南师范学校基础上增设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淮南师范专科学校自此创建。至1962年,学校发展成为一所包括专科、预科、中师、初师的综合性师范学校。
1962年,由于历史原因,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停办,改建为淮南教师进修学校。
1963年,淮南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学校重新更名为淮南师范学校。
1977年,淮南师范学校恢复办学。
1978年春,淮南市教育局牵头重新筹建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拟用校名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南专科学校”。
1978年3月28日,学校复校后正式用名为“安徽大学淮南师范专科班”。同年,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
1982年10月25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升格为淮南市教师进修学院。
1983年7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淮南师范专科学校。9月,更名为淮南教育学院,同年底与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实行“一个学校、两块牌子。”1985年元月,又重新分为两校。
1989年,淮南教育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签署举办本科层级函授教育的协议,开启了淮南教育学院本科层次的教育。
1999年,淮南教育学院荣获“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团体会员资格,负责承担淮南市初中教师全员培训任务。
1999年6月25日,淮南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淮南教育学院、淮南师范学校三校合并筹备小组,讨论筹建事宜。同年8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三校合并成立新的淮南师范专科学校。
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更名为淮南师范学院。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2009年,学校在安徽省新建本科高校中率先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22年,淮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生物科学、化学6个师范专业,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3个非师范专业,纳入安徽省2022年普通本科专业第一批次招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