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琉璃是中国陶瓷工艺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品类,是中国传统陶瓷艺术继秦砖汉瓦之后在建筑领域广泛应用的典型范例。
山西琉璃生产历史之长,工艺之精,质量之高,选型之美,色泽之艳,均为全国之首,最出名的有河津吕家、太原南郊马庄苏家及阳城后则腰乔家。产品分玻璃砖、琉璃瓦、“法花”及居室陈设品四类。品种繁多,光亮如镜,色艳久鲜,防腐防潮、坚固耐久,选型精美,为历史上许多重要建筑所采用。
2006年,“山西传统琉璃制作技艺”被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15日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西传统琉璃制作技艺”的主要申报、保护地区为阳城县、太原市、河津市、介休市。
琉璃生产在山西境内有着广泛分布,其中以太原、阳城、河津、介休等地的影响较大。阳城的琉璃烧造据说最早起于金、元时期,明清达到鼎盛。阳城境内矿藏以煤、铁、硫磺为主,煤矿资源较为丰富,所产无烟煤质优量丰,为制陶业提供了充足的燃料。当地还出产优质的耐火材料,如坩子土、石英砂等,其次有铜、锰、铝土矿、方铅矿、滑石、石膏等。琉璃的原料大都是就地取材或就近取材,以往因缺少有效的原料检测技术,制陶匠人在原料选择上总结出了一套简便实用、行之有效的土办法,这是检测仪器难以完全取代的。
在山西众多门派的琉璃匠师中,阳城乔姓是其中人数最多,延续时间最长的一支。从明正统年间开始,一直到清顺治、康熙、乾隆、嘉庆年间,传承关系明确,班辈系列清晰,新中国成立前琉璃产品一度停烧。20世纪60年代初恢复烧制,“文革”期间再度停烧,后来有两家琉璃厂仍在生产。琉璃烧造开始在县城东关,雍正年间迁至后则腰村,在后则腰村,崔姓、乔姓、卫姓是三家大姓。崔姓人家主要从事日用陶器的生产,乔姓人家以生产琉璃为主。乔承先(1889—1965),是新中国成立后当地最有名望的老艺人。他从小随家人学习制作琉璃塑造的手艺。据说他可以不用模具,徒手做大件人物造型,显示出不凡的技艺。1921年,他在后则腰与人合作开办了琉璃作坊。1950年,当地恢复了琉璃生产,他重操旧业,带徒传艺。1957年,后则腰成立陶瓷厂,请他带徒传授琉璃制作技艺。后来,后则腰的阳城建材陶瓷厂仍为当地乔姓人家所开办。后则腰村是陶瓷生产比较集中的地方,其琉璃产品盛誉不衰。直到21世纪初附近还新建有数家陶瓷厂,主要生产日用陶瓷和陶瓷建材。
琉璃产品分为模制和手工捏制两大类。模制的特点是规范统一、易于生产。手制的特点是造型生动,富于变化。制作琉璃要求艺人不但要有较强的立体造型能力,还要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作为一种有较强艺术性的建材产品,它对产品的造型、构件的尺度都有严格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工艺特性。琉璃釉料的配比除了考虑颜色的差别外,还要注意与坯料的膨胀系数相匹配。琉璃大都采用浇釉、蘸釉的方法施釉,由于在施釉的过程中坯体吸附釉浆及其水分并不是等量的,于是掌握好釉浆的厚度是个技术性较强的环节,只有经过长期工作实践,才能练就一套过硬的功夫。琉璃的釉烧,是整个生产过程成败的关键。从窑位分布、烧成时间、窑温控制等,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决定烧成是否成功,是整个生产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
琉璃的制作大体要经过备料、成型、素烧、施釉、釉烧等几个阶段。琉璃的原料大都是就地取材或就近取材,以往因缺少有效的原料检测技术和设备,制陶匠人在原料选择上总结出了一套简便实用、行之有效的土办法,有经验的匠师通过“看”、“捏”、“舔”、“划”、“咬”等方式判断泥料的成分和性能。琉璃所用泥料是一种低铝坩土,好的原料呈黑灰色或青灰色,里外颜色一致。用手指将软坩土捏碎,凭触感判断颗粒的细度,细颗粒多的粘土结合性好,可塑性强,干燥强度也高。或者用舌尖舔舐粘土的断面,如果感到吸力大,表明其结合性、吸附性和可塑性都较好。硬质粘土不论是哪种颜色,如果用小刀或铁钉在表层能划出白色痕迹的,这种粘土经煅烧后会呈白色或微黄色。如果断层不平整,像贝壳一样,可以粗略地判断这种粘土含氧化铝较高,耐火度也高。将粘土用牙咬感到有蜡状或油脂感,说明其含铝量甚低,塑性也好。咬时如有细砂或一般土状,则含铝量高。
琉璃釉料的配制在这一行业中是最难掌握也最具隐蔽性的技艺,尤其是像“孔雀蓝”这类釉料的配方,匠人视其为“绝技”,故有“传媳不传女”之说。釉烧是最后一道关键工序,釉烧失败意味着前面的所有工序全部白费,烧工完全根据火苗变化的颜色判断窑内温度的高低。
随着传统建筑形式的势微,琉璃的需求逐渐减小,又因琉璃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烟尘存在环保问题,导致产业萎缩、人员流失和制作技艺的荒废。但琉璃作为一种中国民间传统工艺,其自身的生存机能难于实现有效的自我调整,因此急需保护。
琉璃是一种技术含量和艺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需要从业者经过相当时间的磨炼和积累才能成才,培养周期较长。而由于人们对这种技术难度高、技艺性强、学艺时间长,见效慢的手工艺行业普遍兴趣不高,致使传承的人力资源相对匮乏。由于一些艺人仍然健在,只有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加上市场对这类产品仍有需求,同时在烧制技术上加以改进,在产品开发上准确定位,将各方面资源进行整合,才能有效地保护、传承好这项传统的技艺。
琉璃在中国陶瓷工艺发展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类。汉代的绿釉陶,唐代的三彩和后来主要用在建筑上的琉璃以及陈设性的珐花器等都属于同一系统,只是由于用途和出现的时间不同,故有不同的名称。山西地区在汉代已经出现低温铅釉陶,北朝时期继续盛行,但在使用范围上已突破了日用器皿和随葬品的范畴,开始运用在建筑屋顶装饰上。北齐(550-577)魏明所著《魏书·西域国》记载:“世祖时,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于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于西方来者。乃诏为行殿,容百余人,光色映彻,观者见之,莫不惊骇,以为神明所作。自此中国琉璃遂贱,不复珍之。”这是琉璃用于建筑物上最早的记载,也表明这一陶瓷品种有了更广的使用范围和更大的实用价值。
山西是中国琉璃的主产地,其琉璃艺术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千余年来,这一行业相承不衰,留下许多优秀作品,其分布之广,匠师之多,在全国居于前列,是中国琉璃艺术之乡。历史上的琉璃多用于宫殿、陵寝、寺院、庙宇、宝塔等建筑上,使得这类产品具有一种独特的品质,在造型样式、装饰风格、工艺品质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是中国传统陶瓷文化和建筑文化的有机结合,琉璃建筑也成为富有中华民族特色和传统文化内涵的建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