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胜地,美丽的滨海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
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秦皇岛技师学院,历经半个多世纪奋斗历程,202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十余项;多次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0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评审;2020年被列入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根据2024年5月官网显示,学院地处秦皇岛市海港区,全校占地总面积325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能够满足二产、三产不同专业各层次教学、实习实训和社会培训的需求。学院还建有4700余平方米的独立图书馆,拥有校内体育场馆5000余平方米,建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西式烹调、影视制作等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涵盖数控机床、气动液压、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电气仿真、发动机拆装、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数字信息等百余个实验实训室。
学院锚定“建设高水平高技能职业学院、建设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双高建设目标,坚持面向产业发展方向,面向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面向专业建设发展未来,面向培养高精尖技能人才的现实需求,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贸服务系、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新能源汽车技术、数控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机电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会计信息管理、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11个专科专业。建有国家人社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
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社会需求为先导、以环境建设为保障的教育发展观,秉承“教书育人、技能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综合性、技能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生产人才。近年来,学生参加各项竞赛佳绩频传,荣获国家级技能比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荣获省级技能比赛一等奖27项,二等奖36项,三等奖15项;有30名学生荣获国家奖学金。同时,学院竭诚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包含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发展要求,努力探索和实践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之路,通过引企入校、引校进企、产学联动等方式,丰富校企合作内涵,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先后与秦皇岛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中秦兴龙工业集团、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海食品有限公司、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施耐德(北京)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天津津住汽车线束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51个,39家合作企业挂牌为我院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学生校内外实习开出率均为100%,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始终保持95%以上,为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学校积极发挥职教优势,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目前挂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职教名师工作室和4个“校企联合创新工作室”,2个市级创新工作室,依托技能优势,为企业开展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技术调研交流、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创业孵化和帮扶能力,目前已有退役军人培训基地、残疾人培训基地、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等十类培训基地落户我院,可开展社会培训服务项目124个。2020年获评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拥有包括车工、电工、汽车维修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调工等23个工种的自主评价认定资质。
半个世纪兴学育才、求强思变,形成了秦工职院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精神品格,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科学的办学理念,显著的办学成效,为培育服务“十四五”期间急需人才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历史起点上,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守正创新、提质培优,全面开启“双高校”建设新征程!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院名称: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13014788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58号
第七条 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院简介: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秦皇岛技师学院,历经半个多世纪奋斗历程,202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十余项;多次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0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评审;2020年被列入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学院地处秦皇岛市海港区,占地总面积325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能够满足二产、三产不同专业各层次教学、实习实训和社会培训的需求。学院还建有4700余平方米的独立图书馆,拥有校内体育场馆5000余平方米,建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西式烹调、影视制作等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涵盖数控机床、气动液压、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电气仿真、发动机拆装、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数字信息等百余个实验实训室。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敬业爱岗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学院现有教职工397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2人,“双师型”教师80人;19名教师获“河北省技术能手”、“燕赵金牌技师”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2人,“燕赵英才”3人,“港城英才”14人。近三年,学院教师荣获国家、省、市各类赛事荣誉21项,221人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我院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的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和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市区相关招生要求。学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生,八人间500元/年/生。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电话:0335-3069986、3069987
电子邮箱:qhdgzy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dgz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9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