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China Certifi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CCTAA)前身为中国税务咨询协会,1994年7月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予以注册登记。2003年8月更名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领导下,主要由中国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结成,对全行业开展自律管理和服务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截至2023年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有单位会员(税务师事务所)9392家,个人会员(税务师)55078人,全中国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含税务师)总人数近12万人;截至2024年4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截至2024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设有10个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成立税务师协会,由同级税务机关负责业务指导监管,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接受其监督管理。
1994年7月6日,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予以注册登记。
1995年2月26至28日,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
2003年8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复,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更名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04年10月23至25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
2008年7月4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大连市召开。
2013年5月6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8月22至23日,中国共产党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成立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5年11月17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计算机考试考务委托签约仪式。
2017年11月20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2019年8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8月26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3年11月2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最高权力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组织机构
截至2024年4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截至2024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设有10个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成立税务师协会,由同级税务机关负责业务指导监管,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接受其监督管理。
专门委员会
业务发展委员会
治理监管委员会
教育培训委员会
文化宣传委员会
数字化建设委员会
国际化发展委员会
职能部门
党委工作部
办公室
法规准则部
会员管理部
自律监管部
考试工作部
教育培训部
宣传编辑部
信息工作部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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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员
截至2023年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有单位会员(税务师事务所)9392家,个人会员(税务师)55078人,全中国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含税务师)总人数近12万人。
会员分类
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税务师会员和非税务师会员;单位会员分为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和非税务师事务所会员。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作风;
(三)拥护协会章程;
(四)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五)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退会说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范围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发展战略,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确保行业建设和发展坚持正确方向;
(二)加强行业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基层党组织,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发展,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协会会刊、门户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增强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参与制定该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接受委托拟制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指引);
(五)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
(六)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制定有关团体标准,督促引导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深化内部及法人治理,强化内控监督,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七)协同税务机关,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税收宣传,提供公益性税收服务援助,促进税法遵从,增强社会依法纳税意识;
(八)统一组织和实施全中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负责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工作,建立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诚信档案,并提供查询服务;
(九)开展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及产教融合等工作,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会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组织业务和其他工作交流,开展税收理论及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形式多样的会员学习交流机制,开展与中国港澳台及中国国际交流活动;
(十一)加强行业对外宣传,开展行业文化建设,树立行业优秀品牌,提升行业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二)推进行业法治化建设,加强行业内外部协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拓展会员业务范围,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三)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门授权或批准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会议交流
2021年12月18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联合承办,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天健税务师事务所、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协办的“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举行,该届论坛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论坛采取线上形式举行,各地律师、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干部、税法研究生等观看了在线直播。
2022年12月25日,2022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一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以视频形式在广州举办。该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北京华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该届论坛以“奋进新征程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各地律师、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干部、税法研究生等逾三万人在线观看了直播。
2024年4月25日,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深圳市税务局、香港税务学会和澳门税务学会联合主办,前海税务局和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承办的“税与争锋·税务师伴你行——大湾区涉税专业服务专题研讨”活动在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举办。深港澳三地税务师代表及招商、平安、腾讯、荣耀等企业的税务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现场活动,4.2万人次线上观看。
2024年10月22至25日,2024年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年会暨国际税务大会在中国杭州举办。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20个成员组织代表及嘉宾550余人出席大会。大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承办,浙江省税务局局长孟军和浙江财经大学税务系主任田磊分别作主旨演讲;来自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税务师行业组织以及全球税务顾问平台(GTAP)、国际税务专家联盟(ITSG)、欧洲税盟(CFE)的20余位专家学者作主题演讲。
赛事活动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已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属国家级竞赛,是新晋榜单内赛事,获奖概率较高。
2022年4月15日,由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指导举办,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浙江财经大学与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承办的2021年全国本科院校纳税风险管控案例大赛落幕。
全国税法知识竞赛
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宣传中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专业知识竞赛,旨在促进全社会宣起税法知识学习热潮,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社会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扩大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
2021年12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举办的“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第十一届(2021年)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帷幕。
学术期刊
《注册税务师》杂志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期刊。杂志坚持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始终秉承“宣传大政方针、报道行业发展、交流工作经验、探讨业务问题”的宗旨,竭诚为会员和读者服务。
国际交流
截至2024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多个国际同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于2004年11月加入亚洲一大洋洲税务师协会,成为其正式会员。
荣誉表彰
截至2024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开展的“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两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通报表扬,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的推荐和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该奖授予为税务师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培训工作
2023年8月17至23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了第三期“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来自全中国23所高等院校、80多家税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业等单位的150多名学员参加了该次培训。
形象标识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徽整体颜色为红色,由内外环组成,其中,内环是由五角星和天平秤组成的编钟图案,外环中为协会的中英文名称。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带领全体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协会及行业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健全职能、科学管理、优化服务、创新发展,建设一流全国性行业协会;督促引导会员强化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优质高效服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行业的积极作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 刘丽坚(女)
副会长 郑江平、谢滨、张云英(女)、张铁勋、王学东、张德志、郭晓林、胡军、沈新国、蓝逢辉、宋朝学、刘怡(女)
秘书长 郑江平(兼)
副秘书长 王满平、张维华、党若祥、李锦华
届次 时间 职务 名单
第一届 1995年2月27日 会长 牛立成
第二届 2000年4月29日 会长 李永贵
第三届 2004年10月25日 会长
第四届 2008年7月5日 会长 许善达
第五届 2013年8月23日 会长 宋兰(女)
第六届 2019年8月16日 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