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称“省质检院”,英文简称HNQI,成立于1981年,是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现有雨花亭本部、南院、北院和东院四个院区,场地面积约8.2万㎡。
省质检院拥有国家农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林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工程机械液压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食品接触用材料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4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湖南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省局产商品质量抽检监测秘书处、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和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公室均设在省质检院。
省质检院主要承担国家、省级食品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和参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科研、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委托检验,涵盖食品、化工、机械、轻工、建材、包装、智能化、电工电器、消防器材、纺织、节能、机器人、环境等领域。
2003年首次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
2012年底,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实验认可的产品和参数1478个,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产品和参数共计2873个。
2016年底,有3375个产品、5743个参数,取得“二合一”资质;1693个产品、5024个参数,取得“三合一”资质。拥有复混肥、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带肋钢筋、人造板等45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资质和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检验资质,可全面开展食品、化工、家具、建材、电子、轻工、智能化、包装、机械、家电、电工器材等产品的检测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农业部认定的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和全国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网成员单位,被评为一类质检机构。
2007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
2011年-2014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
2010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先进党组织;
2013年荣获全省质量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被评为全省“职工模范之家”;
2014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
2015年被评为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1981年,湖南省编委(湘编直[81]102号)批复同意建立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处级),受湖南省标准局直接领导。同年开始筹建,设化验室、电器室、机械物理室。
1984年5月,筹建完毕,承担全省第一次啤酒统检任务,发出省质检院第一份检验报告。
2000年,承担了啤酒、碳酸饮料、冷饮、纯净水、电热水器、实木地板、固定式插座、电话机等八类产品的市场抽查;启动实验室扩增及环境改造工作,实验室面积达3500平方米。
2001年,本年度开展人事制度、经济分配制度、内设机构及行政管理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为所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质量技术科、一检验室(食品饲料)、二检验室(石油化工)、三检验室(机械、金属材料)、四检验室(轻工纺织)、五检验室(电工电子)、六检验室(电子及安防工程)。
2001年4月9日,公安部(公科安[2001]06号)授权省质检院为安防工程检测机构。
2001年6月26日,湖南省编委(湘编办函[2001]57号)批准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更名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01年12月21日,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合一”验收。
2002年3月25日,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定,通过“三合一”实验室认可(证书号667号)。
2002年9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函[2002]30号)批准省质检院成为小麦粉、大米、植物油、酱油、食醋五类食品QS发证检验机构。
2003年3月24日,省质监局、省财政厅(湘质监局监发[2003]69号)授权省质检院成为政府采购验收检验机构。
2003年10月10日,农业部(农质安发[2003]18号)授权省质检院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2004年3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质检科联[2004]128号)批准省质检院成立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
2005年1月,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第一次承担国抽任务。
2005年2月21日,湖南省质监局(湘质监局监发[2005]22号)批准省质检院设立湖南省石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1个省级检测中心。
2006年6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对省质检院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进行等级评估,给予高度评价。
2007年4月16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检测监管部验收了委托省质检院组织的“紧压茶(边销茶)中氟检测能力验证。
2007年12月27日,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确定省质检院为湖南省免税饲料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2008年2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2008]79号)表彰省质检院为2007年度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3月24日,省质检院首次承担国家质检总局食品风险监控任务。
2008年9月9日,河北“三鹿”奶粉污染事件发生后,省质检院积极推出“三聚氰胺”检验方法,受到省局、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肯定并应用推广。
2011年1月中旬,为业务拓展需要,省质检院结合实际,组织进行内设机构调整,由室改部。
2011年1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2011]660号)批准省质检院筹建国家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年1月4日,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对内设机构做较大调整,实行部改中心制管理。
2012年8月25日,省质检院为服务地方经济、促进产业提升,与安化县政府共同签署黑茶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11月19日,省质检院针对“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启动检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白酒塑化剂风波,分析白酒中塑化剂成因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被国家质检总局应用推广。
2012年12月28日,湖南省编委(湘编办函[2012]140号)批准同意省质检院更名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3年9月6日,省发改委(湘发改函[2013]212号)批准在省质检院设立湖南省节能产品公共检验服务平台。
2013年10月,全面完成实验室提质改造工作,全院技术能力得以夯实、整体形象均大大提升。
2014年3月30日,国家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专家组检查验收。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质监局(湘质监发[2014]104号文)决定,将长沙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并入省质检院,组建新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5年1月,整合后新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正式运行。
2015年12月31日,湖南省质监局(湘质监函[2015]377号)批准省质检院设立湖南省机器人及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及配套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个省级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