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占地面积1215.38亩,设东侨、蕉城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约35.6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4.93万册、电子图书275.93万余册、电子期刊5.17万余种、学位论文1098.6万篇(册),拥有中国知网、WOS、Wiley等中外电子资源,加入CALIS和FULINK等服务平台,建有畲族文化、红色文化、地方志等特色馆藏。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913人,设11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35门,省级重点学科2个、应用型学科4个、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地方产业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2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项,省“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1项,省级课程育人高校思想工作精品项目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3项,省级教改项目58项(其中重大教改项目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本科优秀特色教材一部。
宁德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 制:四年
(五)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药学类、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茶学、材料化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冶金工程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考生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照投档成绩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对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且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按生源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若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六)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等录取照顾政策的,按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学校不分省招生计划。
(七)如果出现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按闽价费〔2014〕183号及闽价费〔2018〕190号、192号文件标准执行。一般本科专业4800元/人·学年;重点学科类(生物、数学)本科专业5200元/人·学年;医学类本科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人·学年;闽台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按宁价费〔2018〕140号、闽价费〔2012〕567号及闽发改价格函〔2022〕381号文件标准执行。住宿费:六人间970元/人·学年(其中学生公寓9号楼六人间570元/人·学年),四人间1300元/人·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第七条 退费办法
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和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条 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符合宁德师范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宁德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九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及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学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学业奋进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学校为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满足学习、生活需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可以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特困毕业生可申请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同时针对大一新生开展新生帮扶计划,即“八个一工程”。
第十条 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及省招委会有关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招生监督电话:宁德师范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0593-2953623。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档案材料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dn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nd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3-2955125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352100
第十三条 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德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建设有“海西海洋特色生物种质资源及生物制品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校内科研机构14个,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9 亿元。教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0余项,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260余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12件,获服务地方横向项目300余项。实施“师范教育亮色工程” 专项、“校级重大项目培育计划”专项,共计立项170余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其中SCI收录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2部,转化科研成果(含技术咨询)280余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智库成员单位,获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规划奖等9项。
校训:“崇德 弘毅 厚学 笃行”
崇德:意为以德立身,明德至善。崇德是为学之首、为人之本。倡导师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做到以德立身、育己育人。引证:《书经·武成》“惇信明义,崇德报功。”
弘毅:意为抱负远大,刚强勇毅。倡导师生志向远大、意志坚强,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发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勇往直前、敢于斗争、坚韧不拔。引证:《论语·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
厚学:意为深入致学,学识深厚。厚学是学生的天职,也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倡导师生努力探索未知领域,下苦功夫求真学问,厚积而薄发,实现成长成才质的飞跃。引证:《庄子·逍遥游》“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和《论语·子张》“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笃行:意为践履所学、实学实干。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倡导师生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学以致用。引证:《礼记·儒行》“儒有博学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
“崇德 弘毅 厚学 笃行”勉励全体师生涵养崇德精神坚定信念,锤炼勇毅品格奋勇争先,积累丰厚学识建功立业,练就笃行作风书写精彩人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历奋发、勇毅前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德国比勒费尔德中等企业应用技术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马来西亚砂拉越科技大学等国外大学开展校际合作。与台湾逢甲大学、义守大学、虎尾科技大学、侨光科技大学开展闽台合作办学。
宁德师范学院的前身是建于1958年的福安师范专科学校。
1958年秋,福安师范专科学校创建,招收中文、数学新生各1班,学制为1年。
1959年,福安师范专科学校在高校统招中录取中文、数学各1班,学制2年。
1960年,福安师范专科学校招收中文、数学、物理、化学、俄语各1班,学制为2年。
1975年,福安师范专科学校附设大专班,学制3年。
1977年,福安师范专科学校附设大专班6个专业,学制均为2年。
1978年12月,正式成立宁德师范专科学校,学制2年。
1993年,宁德师范专科学校升格更名为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宁德师范学院。
201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22年起,宁德师范学院成为首批试点招台湾学生的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