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14个教学机构、42个专业,设有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交通土建、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等9大专业群,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招生占比达85.3%,形成海、陆、空、轨“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群发展体系和育(仓山校区)训(武夷新区职教园)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组建汽车、物流、船舶3个省级职教集团[其中,汽车省级职教集团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牵头组建的交通安全职业教育联盟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成立9个专业群产学研合作委员会、52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中国通号研究院集团公司等央企开展深度产教融合,是中国海洋科技工业产教融合职教集团核心成员。学校服务和融入海洋强省建设,与福州海事局共建省内首家海事调查实训基地,与福建乾动海上粮仓科技有限公司合力探索深远海智慧养殖;服务高素质应急救援人才培养,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建消防救援学院,与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开展在职消防员学历提升、消防员招录、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共享、技能培训等方面合作。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为保证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学校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校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武夷职教园校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1号船政交通学院职教园(邮编:354200)
第二条 学校简介
船政学堂创办于1866年,是中国近现代官办的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轫地,学堂曾培养出严复、邓世昌、詹天佑、陈季同、萨镇冰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英才,为推动近代中国海权、教育以及科技方面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现有首山校区、排下校区和武夷职教园,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作为船政学堂的传承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国家和福建省重大战略,坚持“聚焦交通、根植福建、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发展定位,主动服务“交通强国”国家战略及福建省“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需要,秉持“立足交通、服务社会、产教融合、开放包容”办学思路、“爱国强技、产学一体、精益求精、趋变求新”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以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两大“双高”专业群为龙头,以交通土建、汽车运用、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为支撑的特色鲜明的9大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集群,现有14个教学机构、42个招生专业,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招生占比超过85%,形成海、陆、空、轨“四位一体”的全方位交通专业群发展体系和育训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坚持以“双高”建设为引领,以人才作为兴校之根,深化内涵质量工程,将专业建在产业链上。近年来,学生踊跃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录取率、报到率均高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初次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用人单位满意度连续五年均超过96%,毕业生整体满意度超过90%。学校坚持品牌带动,质量立校。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学校形成了报考率高、录取分数高、报到率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良性循环。学校师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十年获福建省团体一等奖。
海滨邹鲁忆峥嵘,丝绸海上望愿景。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将向着“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总体目标,勇担历史使命,传承百年职教薪火,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之路,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再立新功、再铸辉煌。
第三条 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3.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在同一院校专业内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六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需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无口吃,听力、脊柱及四肢肌力正常。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需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无口吃,听力、脊柱及四肢肌力正常。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
3.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2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2cm及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以上三个专业入学后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二级学院相关专业。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电风扇等,住宿费按照闽价[2012]567号文件,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为550元/生.学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通过银行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未按时缴费的,需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说明并获得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生奖助政策
1.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对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2.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先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十一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叶老师 赵老师 倪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71730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聚焦交通、服务八闽,近年来承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技术咨询与科技服务、技术服务项目45项,涵盖船舶通航安全模拟试验、海上风电选址与通航安全评估、码头等水工设施通航安全评估及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海上交通流分析等,连续四年开展“路面和隧道图像病害识别及数据处理”项目研究,协助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及隧道病害识别任务;积极参与福建省高速公路牵头成立的交通运输部研发中心“交通运输自动化作业技术”项目,多个专业群发挥优势在智慧道路、车路协同技术方面开展合作;与交通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福建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福建省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废旧塑料基干法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超长海底隧道方案适宜性研究》《超长海底隧道运营通风及防灾救援方案研究》《深水基础适应性研究》等系列课题研究。在承担科教融汇任务的过程中,教师不仅与企业方人员一同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而且将生产场景、岗位要求、工作难点记在心上,将企业新工艺、新技术带回教研室,并及时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确保人才培养适应岗位需要。
学校坚持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对外开放办学的新思路、新路径、新内涵。一是链接非洲,在肯尼亚挂牌成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东非职业教育基地”,为非洲多个国家提供专业建设标准、课程标准。二是辐射欧洲,与匈牙利摩根斯达集团、德布勒森大学、欧布达大学合作,设立中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中东欧职业教育联络处、共建通用航空产业学院;与同济大学联合建立中德职教联盟福建省示范基地,挂牌成立中德(福建)跨企业培训中心、同济大学-巴伐利亚文教部中德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和福建中德学院,入选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2个单位入选试点专业,2个案例入选中国职业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化和人才培养优秀案例。三是通达美洲,设立巴拿马海事培训中心,获巴拿马海事培训授权证书,成为巴拿马共和国本土之外海事培训项目最多、国内目前唯一获得巴拿马共和国高级船员职务晋升培训资质的机构。四是紧邻东南亚,与孟加拉国家海事学院合作筹建孟加拉国际海运学院。五是融入闽台合作,完成闽台“校校企”合作机电一体化技术项目申报、对台港澳学生招收备案工作,借力中华职教社筹建“两岸三地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在研课题《台港澳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1866年的中国近代官办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
船政工程于1866年12月23日全面动工,求是堂艺局同时开局招生,堂址乃于城内暂设两处:定光寺(又称白塔寺)与仙塔街;城外分设亚伯尔顺洋房一处。1867年1月6日开学。学制初定5年,实际为7年。
学校于1867年6月6日迁至马尾新校舍,按其前、后位置,分为前、后学堂。
1982年5月,省政府批准复办,10月6日福建马尾商船学校开学。
1988年5月,改为福建船政学校。1994年9月迁入仓山首山路办学。
1994年,福建船政学校搬迁至仓山,后合并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由原福建交通学校、福建船政学校、福建交通干部学校、福建省公路技工学校四所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验收。
2011年6月28日,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
2020年8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与武夷新区合作,在武夷新区共建职教园。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