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位于东亚文化之都、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泉州市,坐落在泉州湾南岸、滨海城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旁,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500多亩,。截至2023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紧贴市场需求,设立了纺织服装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护理/管理学院、数字经济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社会管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纺织服装、文化艺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医药护理等38个专业。
学校充分发挥电商专业的优势,围绕市政府打造的“超千亿规模的电商网红区域中心”的战略目标,依托学院资源优势,通过招企入校、校企合作、共建直播基地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搭建平台,以项目带动教学,推进联办企业计划,与森马电商达成战略合作,与京东教育研究院达成校企合作,每年实现电商销售额4000多万。为规范、提升直播电商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联合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在我院成功举办了“直播电商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暨首期产业带头部企业直播电商培训班”,为学员们提供最前沿的行业直播电商知识以及实操技能,为直播电商领域输送人才。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
北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
南校区:福建省石狮市东港路193号
洛江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高新校区:福建省石狮市祥蚶线与石狮大道交叉口东北500米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位于东亚文化之都、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泉州市,坐落在泉州湾南岸、滨海城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旁。
学校以“实基础、强技能、高素质”为培养目标,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坚持“特色化办学、规范化管理、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让每个学子成才”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紧贴市场需求,设立了纺织服装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护理/管理学院、数字经济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翔宇航空学院、社会管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专业,涵盖了轻工纺织、文化艺术、旅游、电子与信息、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与粮食、新闻传播、医药卫生等12个专业大类。
学校是中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泉州市纺织服装职教集团和泉州市纺织鞋服职业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获批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福建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纺织服装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人民福品数字商务平台、泉州市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等。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4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条 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九条 录取规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按照生源所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同分排序规则、加分和降分的规则执行。艺术类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执行各省(区、市)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根据行业要求:
男生身高原则168cm以上,女生身高原则155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根据行业要求:
①身高:男生原则170cm以上,女生原则160cm以上。
②视力: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0.5以上。
③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七章 录取查询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可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网站(http://www.qzfzfz.com/zsw)上查询。录取结果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第十三条 2024年我校各专业收费金额,严格按照学校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现代纺织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为10800元/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纺织品检验与贸易、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社会体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建设工程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公共事务管理为11800元/年。
3、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护理、跨境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为12800元/年。
4、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为13800元/年。
5、我校学生宿舍含卫生间、空调、热水器、洗衣机、饮水机等设备。6人间电梯公寓2000元/年,普通6人间公寓1500元/年,普通4人间公寓2000元/年。
6、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贫困、特困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80、45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六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36107666
投诉电话:0595-36107788
网址:http://www.qzfzfz.com
咨询QQ:1336334220
邮箱:904722471@qq.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成立华宝学院、大帝学院等产业学院;与企业合作联合开展教学培训和毕业设计,与企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及专业教学实验室等,形成“主体多元、模式灵活、相互作用、社会满意”的产学合作教育格局。在校企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联合帝牌集团、柒牌男装、卡宾服饰、华宝集团、凤竹集团、信泰集团、祥华集团等80多家企业,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当前,学校共有“捆绑式”纺织服装现代学徒制试点、电子商务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酒店管理现代学徒制试点等3个省级试点项目,试点专业在校生2000余人,教育教学成效明显,深受企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前身为石狮市私立育青学校,创办于1994年,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先生题名揭牌。1999年开始申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并由国立华侨大学托管
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育青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学院更名为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2007年,开展闽台合作项目,聘请台南应用科技大学与弘光科技大学等师资团队,引进最新教学资源,共同开设“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2008年,学院占地、建筑面积、图书设备、师资结构、教学质量等各项指标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学院与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共同组建“泉州师范学院服装学院”,成为本科专业教学点。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