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天津滨保高速重特大交通事故

#车祸# 0 0
10·7天津滨保高速重特大交通事故是指2011年10月7日天津市滨保高速公路上,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冀B99998)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鲁AA356W)发生交通事故,大客车右翻至隔离带护栏上,高速滑行了近100米,部分乘客被甩出车外。这场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对善后处理工作作出了明确批示。
详细介绍 PROFILE +

2011年10月7日16时,天津市滨保高速公路上行60公里 700米处(天津市界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牌照冀B99998)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牌照鲁AA356W)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客车右翻至隔离带护栏上,高速滑行了近100米,同时部分乘客被甩出车外。初步核实,造成35人死亡。

事故处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天津市长黄兴国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负责人及医务人员尽快赶赴现场,尽最大努力救治伤员,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联系河北省、山东省协调做好工作。天津市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宁河县主要领导在现场组织事故处置工作。

抢救伤员

经初步核实,事故已经造成35人死亡、18人受伤。2011年10月8日,伤员已经被紧急送往武清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滨保高速公路天津段到记者发稿时,仍处于关闭状态。

事故进展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滨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3名危重伤员已脱离生命危险,其他伤员伤情有所好转,有8名伤员已具备出院条件;对35名遇难者的赔付全部完成,对受伤人员的赔付正在有序进行,伤亡人员家属陆续离开天津。

2012年7月12日,《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全文如下:

2011年10月7日15时45分许,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47.1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张高丽、张德江、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国务院批准,2011年10月12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的国务院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交通事故处理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云伟,冀B99998号大客车驾驶人,男,33岁,河北省承德市人。持准驾车型为A1A2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次领证日期为1997年9月25日,2002年1月增驾取得大型客车驾驶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9月25日。2002年10月,云伟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6月以来,被多个个体车主私自雇佣,作为大客车替班驾驶人。

袁倩,鲁AA356W号小轿车驾驶人,女,39岁,山东省济南市人。持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次领证日期为2003年7月3日,有效期至2015年7月3日。

经勘验,没有发现云伟、袁倩酒后驾驶迹象,两名驾驶人的驾驶培训、驾驶科目考试、驾驶证发证及审验情况均正常。

(二)事故车辆情况。

号牌为冀B99998的大型普通客车,生产企业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厂牌型号为金旅牌XML6127E2。该车出厂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于2007年4月2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省际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运营资质,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4月。该车核定载客53人,车主购买该大客车时要求厂家另外提供一排双人座椅。在领取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后,车主通过调整座椅的前后间距加装一排双人座椅,使客舱座位数达到55个,每次年检验车前,车主再将加装的座椅卸下以逃避检查。事故发生时大客车实载55人,超员2人。

号牌为鲁AA356W的小轿车,品牌型号为丰田牌TV7251Royal。该车出厂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于2010年7月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袁倩的丈夫崔元孝,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7月31日。该车核定载客5人,发生事故时实载3人。

经检验鉴定,事故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资质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车辆制动性能无异常。其中,冀B99998号大客车的车身上部结构强度、侧倾稳定性等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发生路段位于滨保高速公路天津市武清区境内59公里500米处至61公里700米处,道路为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4.5米(其中行车道宽3.75米,应急车道宽3米,中央分隔带宽3米)。该路段水平方向位于两条平曲线反转连接处,前后平曲线半径分别为5877.665米和5737.653米;纵向位于缓坡坡底处,前后纵向坡度分别为1.229%和1.709%。该路段设置了Gr-A-4E型波形钢护栏,护栏立柱高0.85米,护栏立柱间距4.05米,护栏立柱上部装有二波波形梁板,梁板宽度310毫米、厚度4毫米,波形高度85毫米。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朗,路面干燥。

经检验鉴定,事故发生路段道路平纵线形及波形钢护栏的设计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冀B99998号大客车的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挂靠单位为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唐山一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唐山通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重组后的新企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通达客运分公司是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745辆,均为挂靠车辆,其中旅游包车110辆、出租车635辆。

(五)事故大客车挂靠情况。

冀B99998号大客车的实际所有人(车主)为唐山市人张永彬。2009年12月28日,张永彬与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签订《车辆靠挂合同书》(国家规定禁止道路客运实行挂靠经营,为规避该规定,双方签订所谓“靠挂”合同,实质上还是挂靠合同)。合同规定,张永彬每年向挂靠单位交纳服务费9600元,车辆的产权、运行权、收益权及全部经营权归张永彬个人所有。

(六)事故大客车包车客运组织情况。

冀B99998号大客车包车客运的组织者为幺立伟,2011年7月大学毕业。2011年9月,幺立伟开始联系车主张永,组织唐山市至保定市之间的省际往返包车,并分别于9月29日、9月30日、10月7日组织了三次包车,每次往返的费用是3500元。张永与张永彬等几名挂靠车辆的实际所有人通过自发联系,形成共同营运的个体组织,相互调剂客源并统一安排车辆发车,10月7日当天的往返包车由张永彬所有的冀B99998号大客车运营,幺立伟负责提前在唐山市、保定市两地联系组织客源。10月7日上午共有52人乘坐该车从唐山市前往保定市,车上所有乘客下车后,幺立伟在保定市又安排54名前往唐山市的乘客(大部分为返校的大学生)上车,并支付给云伟3500元作为包车费用,事故发生时大客车上包括驾驶人在内共有55人。

经调查取证,冀B99998号大客车实际所有人张永彬未按照包车客运规定,办理本次包车业务的省际包车证。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10月7日9时15分,云伟驾驶冀B99998号大客车由唐山市瓦官庄出发前往保定市,车上共有乘客52名。13时,车辆到达保定市,中途无人上下车。13时32分,该车在保定市搭载另外54名乘客,起程返回唐山市,中途无人上下车。当日12时左右,崔元孝驾驶鲁AA356W号小轿车,与妻子袁倩、儿子崔哲一起由山东省济南市出发前往天津市宝坻区,期间崔元孝、袁倩轮换驾驶车辆。

14时49分开始,小轿车由袁倩驾驶,当车辆行驶至滨保高速公路60.7公里附近时,遇云伟驾驶的冀B99998号大客车在右前方行驶。袁倩继续驾驶小轿车以不低于120公里/小时的速度超越大客车。当小轿车与大客车并行时,袁倩采取减速措施,并在小轿车越过大客车车头后两次左右调整方向盘。15时45分许,小轿车以113.2公里/小时的速度在第一车道靠右侧行驶,大客车以115.6公里/小时的速度在第二车道靠左侧行驶,大客车左侧车轮位于一、二车道分道线处,由于两车横向距离较近,大客车车身左侧前部与小轿车右侧后部发生擦蹭撞击。

发生撞击后,云伟在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情况下向右转向,大客车偏离车道并冲向道路右侧波形钢护栏。当大客车接近右侧护栏时云伟又急向左转向,造成大客车向右倾覆,靠压在护栏上滑行62米(其中,大客车斜靠在护栏上滑行26米,大客车压倒、压弯护栏约36米)。在此期间,护栏波形板和护栏立柱持续冲击大客车车身右侧,大客车右前风挡玻璃立柱和车门后立柱受冲击变形,上部结构开裂。此后,护栏未被压弯部分在大客车惯性力的作用下,插入大客车右前上角并贯穿车窗插入车内,继续冲击右侧车窗立柱,造成车窗立柱与车身骨架在焊接部位断裂,大客车车顶右侧与车身骨架开裂。大客车在右上部被护栏贯穿的情况下继续滑行约80米,护栏在车内对大客车乘车人形成切割和撞击,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部分公路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447.15万元。

至事故发生时,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连续驾驶6小时31分,行驶里程600余公里,期间大客车单次停车时间均不足20分钟,累计超速31次,超速行驶时间共2小时51分;小轿车行驶时间未超过4小时,行程里程不足400公里。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10月7日15时46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下达出警指令,同时向上级报告了事故情况。16时6分,消防官兵、救护人员、公安交警先后赶到现场,迅速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对事故现场实施了交通管制。接到事故报告后,天津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处置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时作出批示,7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带领安全监管、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人员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和伤员救治医院,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现场清理,并全力开展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天津市共抽调40名专家对受伤人员会诊救治,组织1000余名干部参与遇难人员核查、辨认、赔付以及死伤人员家属接待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委派省政府领导同志率省应急办、安全监管局、公安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和唐山、保定两市负责同志赶赴天津,共同开展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与此同时,河北省连夜部署唐山市6所高校开展全面排查,在查清事故伤亡人员身份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600余名干部分别在保定市和天津市认真做好伤亡家属安抚工作,积极与天津市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大力协调保险公司和企业及时拨付赔偿资金,并耐心对涉及遇难和受伤人员的唐山市6所高校学生进行劝解疏导,做好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成联合工作组,于当日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善后等事宜。

在各方积极努力下,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10月8日7时,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事发路段恢复通行。10月9日凌晨,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查清。10月14日,35名遇难人员的赔付工作全部完成。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在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超速行驶、措施不当、疲劳驾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共同作用下,大客车与小轿车发生擦撞并侧翻,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轿车驾驶人袁倩在超越大客车时,车速控制不当,两次左右调整方向,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客车超员载人,加重了事故后果。

(二)间接原因。

1.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违规同意通达客运分公司与事故大客车的挂靠经营行为;未发现和解决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管理混乱等问题。

(2)通达客运分公司违规与事故大客车实际所有人张永彬签订《车辆靠挂合同书》;未发现和整改纠正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纠正事故大客车违规雇用公司驾驶员台账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致使事故大客车长期私自承揽包车客运业务。

2.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1)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规定认真核发省际包车证,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

(2)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

3.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1)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开展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

(2)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市区内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

(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保定支队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

(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到位,未协调解决好在滨保高速冀津收费站进入天津方向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的问题;路面巡查工作中未发现和解决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云伟,事故大客车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11年10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1年10月15日被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2.张永彬,事故大客车车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1年10月21日被天津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1年11月3日,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

3.幺立伟,事故大客车包车组织者。因涉嫌非法经营罪,2011年10月21日被唐山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闫小军,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大客公司经理。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私自雇用公司驾驶员台账以外人员驾驶车辆的安全隐患;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致使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王立祥,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科长。未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私自雇用公司驾驶员台账以外人员驾驶车辆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鲁卫东,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保卫科。未认真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包车客运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私自雇用公司驾驶员台账以外人员驾驶车辆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宋瑞祥,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副经理,分管大客公司。未认真督促分管部门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私自雇用公司驾驶员台账以外人员驾驶车辆的安全隐患;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混乱的问题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王军生,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工作。未认真组织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公司分管领导和内设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齐立军,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公司经理,兼任唐山汽车东站站长。未认真组织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彻底治理私人车辆违规挂靠经营的安全隐患,对公司分管领导和内设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武秋生,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处处长。未认真督促检查通达客运分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汪秋英,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副处长,分管包车客运工作。未认真督促检查通达客运分公司的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孙玉强,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处长。未认真督促检查通达客运分公司的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未发现和督促整改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存在管理混乱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莫国华,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交通安全处。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通达客运分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致使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未发现和及时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以及在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方面存在的管理混乱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王俊生,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行政处。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通达客运分公司的包车客运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未发现和及时整改事故大客车长期存在私自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以及在省际包车证的发放、使用和缴销方面存在的管理混乱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李建民,中共党员,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未认真组织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组织彻底治理私人车辆违规挂靠经营等安全隐患,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设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王贵林,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未认真督促检查包车客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组织彻底治理私人车辆违规挂靠经营等安全隐患,对集团公司和通达客运分公司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牛久利,唐山汇达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9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原通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在担任原通达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贯彻落实原交通部关于禁止车辆挂靠经营的规定不力,违规同意下属分公司与事故大客车实际所有人张永彬签订《车辆靠挂合同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刘达,中共党员,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副科长,分管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规定认真核发省际包车证,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李筠荔,中共党员,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科长。未认真组织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规定认真核发省际包车证,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未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张凯,中共党员,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客运管理科。督促分管科室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未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孙惠忠,唐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包车客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未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郑建国,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交通运输管理处。督促交通运输管理处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通达客运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省际包车证管理制度、未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规允许私人车辆挂靠经营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0.杨荣博,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交通运输管理处未认真履行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管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1.王和深,中共党员,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科副科长兼查验员。开展车辆检验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荣晓滨,中共党员,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科科长。组织开展车辆检验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3.彭利民,中共党员,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分管车辆检测科。督促分管科室开展车辆检验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4.温俊利,中共党员,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督促分管领导开展车辆检验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通过拆卸座椅来掩盖改装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5.南林,中共党员,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负责保定市区五四东路与长城大街集中治理和巡逻管理。10月7日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市区内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王志辉,中共党员,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组织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对当班民警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7.张志勇,中共党员,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保定支队保定大队科员。10月7日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杨凌博,中共党员,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保定支队保定大队副大队长。作为10月7日带班领导,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保定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9.霍贵军,中共党员,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保定支队支队长。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对当班民警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30.袁海山,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唐津大队主任科员。10月7日在滨保高速公路执班巡查工作中,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1.李振刚,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滨保高速负责人。作为10月7日值班领导,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姚传义,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秩序管理科科长。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3.康国彬,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支队长。未按上级通知要求协调解决好在滨保高速冀津收费站进入天津方向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的问题;督促内设科室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袁倩,鲁AA356W号丰田牌小轿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建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袁倩予以罚款。相关部门要监督袁倩履行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

2.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河北省相关部门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通达客运分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后果十分严重,教训十分深刻。为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清理道路客运企业挂靠车辆,建立良性发展的道路客运产业体系。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的要求,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要对存在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进行彻底清理,逐步理顺客运营运车辆的产权关系,对清理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经营方式的客运车辆,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对达不到规定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要及时进行更新淘汰,新更新的车辆禁止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

(二)整顿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的安全管理。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管理,认真审查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包车合同、申请路线和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等情况,严格审批、发放包车证,杜绝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的现象,严禁旅游包车客运违规从事班线运输等与审批资质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的市场运营秩序,提高旅游包车客运的安全程度。要着力改变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分散经营、不进站经营的现状,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整合旅游包车客运市场资源,推行道路客运企业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强化对旅游包车客运的日常安全监管。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包车客运企业规范填写客运包车合同,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包车约定的时间、起止点和运行线路等信息,明确包车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健全道路客运企业内部安全制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能够执行到位,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要充分利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等科技手段,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对所属客车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超速、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相应经营资质。

(四)完善客运车辆驾驶人监管教育制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制度,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实行全过程监管、终身诚信考核。在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申领考试环节,要重点提高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突发事件的操作技能和水平,完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职业准入条件。在录用上岗环节,要进一步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共享的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审查新聘用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提高道路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在日常教育管理环节,道路客运企业要组织车辆驾驶人定期开展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并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杜绝客运驾驶人脱离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问题的发生。

(五)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要强化区域合作,有效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认真检查客运车辆的驾驶人情况、车辆乘载人数、车辆安全状况等,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提示,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要强化安全问责,凡是没有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乃至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标准,从本质上提高道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国家有关部门要适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尤其是涉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修订,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不断细化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将现行的推荐性标准逐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有效提高客运车辆准入安全门槛。要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整车车身强度、上部结构强度,强制大、中型客车采用全承载整体框架式车身结构;对新生产和在用的大、中型客车推行安装座椅安全带制度,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的被动安全性能;要提高客运车辆行李舱高度限值的安全性能指标,进一步降低客运车辆高度和整车重心,提高客车侧倾稳定性;要逐步推广使用客运车辆限速装置,进一步提高客车的主动安全性能;要修订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栏技术标准,提高护栏的安全防护能力。

国务院滨保高速天津“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本百科词条由网站注册用户【 CN109317 】编辑上传提供,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 版权声明 反馈 我要认领
词条所在榜单
相关知识文章
中国十大最惨烈的车祸 国内重大车祸排名 轰动全国的车祸盘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貌,安全出行。本文中Maigoo小编将带大家了解下中国最惨烈的车祸有哪些,例如2014年的沪昆高速邵怀段交通事故、2008年的巴中特大交通事故、2019年的长深高速无锡段车祸、2001年的贵州特大交通事故等,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生命损失。下面一起来看看中国重大车祸事故盘点。
史上十大伤亡最惨重的地震 世界著名大地震排行 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曾经经历过很多次恐怖的大地震,这些大地震破坏巨大,给人类造成巨大损失,也使得无数的生命罹难。下面maigoo小编将为大家盘点世界十大伤亡最惨重地震,它们是:华县地震、洪洞地震、海地地震、海原大地震、唐山大地震、阿勒颇大地震、印度洋大地震、达姆甘地震、关东大地震、墨西拿地震。
世界历史上十大核灾难 最严重的核事故 每一幕都触目惊心
核灾难,即核能在提供能源的同时,核电站事故、放射物质泄漏等灾难性事故的发生造成的危害甚至灾难。本文将盘点全球十大核灾难,有切尔诺贝利事故、福岛核事故、三里岛核事故、戈亚尼亚核事故、东海村核事故等。其中,切尔诺贝利事故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核电事故,也是首例被国际核事件分级表评为第七级事件的特大事故。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洪水灾害排行榜 世界历史上十大最严重的洪水 1931年的洪水最可怕
洪水是大自然最可怕的自然灾害之一,历史上最严重的洪水已经使数百万人陷入厄运之中。那么历史上最严重的洪水灾害有哪些呢?本篇文章为你盘点世界历史上十大最严重的洪水灾害,分别是1931年长江洪水、1887年黄河洪水、1938年黄河洪水、1911年长江洪水、1935年长江洪水、圣费利克斯的洪水、越南洪水、圣卢西亚的洪水、1949年东危地马拉洪水等。
世界十大生态灾难 人类造成的生态灾难 最严重的灾难
飓风、地震等天灾不是人类可以控制的,但是地球上一些致命灾害却是人类一手造成的人祸。人类大量消耗地球资源,由此造成的长期影响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本文将盘点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十大生态灾难,有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切尔诺贝利事故、莱茵河污染事件、英国海域石油污染事件、“埃克森·瓦尔迪兹”号油轮漏油事故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十大毁灭性的自然灾害 最严重的自然灾害盘点 感受大自然的恐怖
大自然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甚至可以瞬间消灭一个文明。本文将为各位盘点世界十大毁灭性自然灾害,有1931年长江水灾、1887年黄河大水灾、华县地震、博拉旋风、加尔各答气旋、印度洋海啸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人类史上十次惊世灾难 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灾难是什么
灾难是指自然的或人为的严重损害带来对生命的重大伤害。而在人类漫长的人类发展历史上,各类的天灾人祸是无法避免的历程。本文将盘点人类史上十次惊世灾难,有蒙古帝国远征、查士丁尼瘟疫、第二次世界大战、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黑死病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十大安全事故 史上最惨烈的安全事故盘点 这些事故伤亡惨重
生命安全是对自己,对社会和家庭的负责,然而近些年来,各类安全事故相继频发,损失重大,本文盘点了十大世界最惨重的事故,总结了一份世界事故排名榜,其中有切尔诺贝利事故、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哈利法克斯大爆炸、印度比哈尔铁轨事故、本溪湖煤矿爆炸、泰坦尼克号等世界安全事故,下面来看下!
地球上十大最具破坏力的天灾 可怕的自然灾害
天灾,指自然灾害。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现象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本文将盘点地球上十大最具破坏力的天灾,有旱灾、洪水、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全球十大遇难人数最多的空难 史上坠机事故排行 世界重大航空灾难盘点
飞机作为目前世上最快的交通工具,虽然说飞机相比较汽车安全系数要好,可并不代表飞机就是绝对安全的。你知道世界重大空难事件有哪些吗?世界最严重的空难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世界十大空难,有9.11劫机事件、特内里费空难、日本航空123号班机空难事件、新德里撞机事件、土耳其航空981号班机空难、印度航空182号班机空难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盘点世界历史中最大的十次海啸 历史上重大的海啸有哪些
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十次海啸,有乾隆大海啸、锡拉岛海啸、印尼海啸、三陆海啸、里斯本海啸等。其中,乾隆大海啸是1771年八重山地震导致了琉球历史上最具破坏力的海啸之一,超过80米高的海啸袭击琉球列岛,是琉球史和日本史上记录过最高的海啸。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十大最可怕的雪灾 全球最严重的雪灾事件 史上重大雪灾盘点
暴风雪、雪崩等雪灾是非常可怕的自然灾害现象,世界历史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雪灾,可谓比比皆是。那么全球最严重的雪灾事件是哪个?史上重大雪灾有哪些?下面,maigoo小编为大家盘点世界十大最可怕的雪灾,包括1816年无夏之年、秘鲁大雪崩、1916年白色星期五、2008年中国南方雪灾、1972年伊朗暴风雪等等,一起来了解下吧。
中国十大最严重的坠机事件 中国十大空难排名 中国民航重大空难事故盘点
空难带来的后果是令人痛心的,每一次事故都在警醒着我们,要严格把控安全关!下面一起来看看中国民航十大空难事件。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的是,中国航空安全管理的标准并不低,在2022年3月21日东航MU5735航班事故发生之前,中国民航的安全飞行记录已达一亿小时,这是世界民航历史上最好的持续安全飞行纪录。
河南史上十大强震 河南最严重的地震 河南历次大地震盘点
河南省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分布着太行山前断裂带、聊兰断裂带、华北断块南缘断裂带等一系列活动构造带,是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河南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多次强震活动,其中5级以上地震30次、6级以上地震7次。那么河南历史大地震有哪些?河南最严重的地震是哪次?下文Maigoo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下河南历史十大地震,有1556年华州大地震、1820年河南许昌地震、1502年河南濮城地震、1587年河南修武东地震、1524年河南许昌张潘店地震等,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中国十大最严重的森林火灾 中国森林火灾重大事件盘点
自1950年以来,中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约13067起,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群众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本文中,买购网编辑总结了一份中国森林火灾事件名单,其中1987年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1955年的黑龙江呼玛森林大火等案例,都在警醒着我们要时刻把握森林防火安全。下面来详细了解下这些中国著名森林大火。
中国十大地震带排名 中国主要地震带分布 中国23条地震带一览
中国地震带有哪些?中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中国地震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地震区、华北地震区、东南沿海地震带和南北地震带,其中具体包括23条地震带。这些地震带没有固定的活动时间,在经过一段时期后会再次爆发。本文中Maigoo小编盘点了一批中国主要地震带,名列其中的有台湾带、兰州-天水带地震带、银川-河套地震带、东南沿海地震带、康定-甘孜地震带、天山地震带、渭河平原带等。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中国十大惨重铁路事故 中国重大火车事故排名 中国特大列车事故盘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铁路运行运载量大,路程一般较远,行车时的安全尤为重要。下文中maiGoo编辑将带领大家了解下中国铁路重大事故有哪些,例如1981年7月发生的成昆线442次列车坠桥事故、2011年发生的甬温线重大事故等,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下面一起来看看中国十大惨重铁路事故盘点名单。
西藏历史十大地震 西藏最严重的地震 西藏历年大地震
说起西藏,想必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但其实它也属于中国地震多发地区。本文MAIGOO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下西藏历史十大地震,有1950年西藏墨脱地震、1951年西藏当雄地震、1952年西藏当雄地震、1806年西藏错那地震、1833年西藏聂拉木地震等,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内蒙古史上十大强震 内蒙古最大的地震 内蒙古历次大地震盘点
内蒙古板块位于印度板块、欧亚板块和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处,境内地形和地质构造极其复杂,同时是我国地震最活跃的省区之一,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多次强震活动,其中6.0级以上地震次数多达十几次。那么内蒙古历史大地震有哪些?内蒙古最严重的地震是哪次?下文Maigoo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下内蒙古历史十大地震,有1290年宁城地震、1954年腾格里沙漠地震、849年包头大地震、1954年阿拉善右旗地震、1976年和林格尔地震等,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青海史上十大最强地震 青海最严重的地震 青海历次大地震盘点
青海地处于青藏高原地震带上,是我国一个地震频发的地区,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多次强震活动。那么青海历史大地震有哪些?青海最严重的地震是哪次?本文Maigoo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下青海历史十大地震,有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1990年青海共和地震、2023年积石山地震、2021年青海玛多地震、2022年青海门源地震、2000年青海兴海-玛多地震等,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