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正式开业,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51%和49%的比例共同出资筹建,国内较早、电力行业较早的自保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在新形势下主动作为,积极践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创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广东能源自保经营范围为广东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东能源自保作为集团保险管理实施平台,核心职能是将风险通过保险手段进行有效分散,发挥自保公司的专业优势,为制定和优化集团公司保险管理策略和决策服务,并根据自身规模和能力承接集团内保险业务。同时,自保公司有条件掌握集团本身及其上下游环节详实的风险信息资料,利用本身所具备的先进风险分析技术和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通过外部数据与内部风险点、危险源的对比排查,获得真实可靠的风险分析结果,从而为集团提供有力的风险管控建议和管理数据指标,实现量化风险管理的平台作用,促使集团公司风险总成本的有效控制。
通过发挥保险管理和量化风险管理两个平台作用,广东能源自保将努力成为集团风险管理的新抓手,与安健环管理、内控风险管理相互补充协同,成为共同构成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的新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