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金27.97亿元人民币,是湖北省较早的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由湖北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设立长江财险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建设武汉中部金融中心的重大决策。
长江财险目前在国内拥有多家省级分公司、省会城市中心支公司、中心支公司及支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国主要行政区域,形成了涵盖200多个主险、2000多个附加险的产品体系;承保一大批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力的重大项目,累计为政府、企业、居民承担9万亿元风险保障;推行“四快”理赔服务,搭建了全国化承保理赔互联网平台,客户服务满意度处于业内前沿水平。
1、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作业务;
4、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长江财险始终坚守“保险姓保”和经济补偿核心职能,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长江财险取得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试点资格并承保首单湖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积极开发科技保险、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化解科技创新面临的不确定风险和贷款难问题;推出了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与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鄂州、黄石等地市开展“增强残疾人保障、助推精准扶贫”贫困残疾人综合保险保障试点,为建档立卡残疾人员提供多元化的意外保险保障;产融结合,深耕发电、厂矿、地铁、路桥等大型商业风险项目,持续巩固发挥能源领域承保技术优势,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确定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保险风险研究课题核心参与单位之一。
2011年11月18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正式揭牌开业。
2012年-2017年,旗下湖北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武汉分公司、山东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相机相继成立。
2019年7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年8月,武钢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了《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管理企业变更为湖北省省管企业。
2021年6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公布辖内农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名单(鄂银保监办发〔2021〕161 号),湖北分公司获得湖北辖内农险业务经营资格。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正式获得批准(鄂银保监复〔2021〕609号),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1亿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加至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