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是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于1981年11月在北京成立,挂靠在中国中医研究院。1990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更名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原中国中医研究院)。
截至2016年5月,学会下设60个专业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31个地方分会;有中国国内会员83269名,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拥有部分外籍通讯会员。
1981年11月,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在北京成立挂靠在中国中医研究院。
1990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更名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原中国中医研究院)。
2001年10月20日至22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20周年暨《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创刊20周年纪念大会在西安召开。
2011年11月22日至24日,全国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研讨会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举行。
2004年10月21日至23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届二次理事会暨2004年度学会工作会议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
2016年12月15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上海召开。
2023年11月30日,民政部发布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
2024年1月29日至30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介入医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学术年会在北京成功举行。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和交流,大会顺利闭幕,首都医科大学副校长吉训明院士被选为介入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车能雨、李肖、薛挥、范新东、范卫君、胡红耀当选为副主任委员,耿晓坤当选为秘书长。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院)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
截至2016年5月,学会下设60个专业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31个地方分会。
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地方分会
肿瘤专业委员会
脊柱医学专业委员会
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
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
肾脏疾病专业委员会
急救医学专业委员会
灾害医学专业委员会
呼吸病专业委员会
中药专业委员会
眼科专业委员会
疡科专业委员会
周围血管病专业委员会
血液学专业委员会
妇产科专业委员会
虚证与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
活血化瘀专业委员会
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
泌尿外科专业委员
普通外科专业委员会
营养学专业委员会
信息专业委员会
医学影像专业委员会
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
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
肝病专业委员会
传染病专业委员会
重症医学专业委员会
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
肿瘤专业委员会
诊断专业委员会
养生学与康复医学专业委员会
烧伤专业委员会
血管-脉络病专业委员
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
微循环专业委员会
眩晕病专业委员会
时间生物医学专业委员会
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
科研院所工作委员会
神经外科专业委员会
教育工作委员会
神经科专业委员会
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
青年工作委员会
风湿类疾病专业委员会
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
耳鼻咽喉科专业委员会
精神疾病专业委员会
变态反应专业委员会
检验医学专业委员会
儿科专业委员会
骨伤科专业委员会
疼痛学专业委员会
骨科微创专业委员会
实验医学专业委员会
男科专业委员会
围手术期专业委员会
麻醉专业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学术工作委员会
组织工作委员会
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科普与宣传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吉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香港中西医结合学会
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学会
福建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学会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青海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学会
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海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学会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审查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制定并修改学会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推选名誉会长及决定授予荣誉称号等;
(四)通过提案和决议;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十一)指导地方中西医结合学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筹措学会活动经费;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16年5月,学会有中国国内会员83269名,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拥有部分外籍通讯会员。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设普通会员、资深会员以及港澳台和外籍会员。
申请成为学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各类会员条件:
1、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医药院校本科毕业,在科研、教学、医疗、预防、药物、编辑出版以及组织管理等部门工作三年以上,或高等医药学院专科毕业,在上述部门工作五年以上者,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2)非医药院校毕业,从事与中西医结合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第1条相应条件者;
(3)积极支持学会工作,从事有关医疗、预防、卫生、教育、科研等管理工作者及领导干部;
(4)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或研究会的会员,具备第1条相应条件者,可以跨会申请为学会会员。
2、资深会员
普通会员中取得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应职称,有较高学术威望,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30年(含30年)以上,在中西医结合学科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或在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领域中成绩卓著,有重要贡献,热心支持学会工作者。
3、单位会员
与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与社团,以及医药生产企业单位,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可申请为学会单位会员。
4、港澳台和外籍会员
港澳台和外籍医药科技工作者或其他科技工作者,符合以上第1条条件者,可申请为学会外籍会员。
(一)普通会员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学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和《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办理入会手续,经学会办事机构审批;
(二)资深会员由专业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西医结合学会提出建议名单,经组织工作委员会评议后,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三)单位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四)名誉会员经学会专业委员会或组织工作委员会推荐,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五)港澳台和外籍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科研简历和主要成果等,由学会会员二人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七)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名誉会员由会长授予证书。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2年无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港澳台和外籍会员);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
(二)执行学会的决议;
(三)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四)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学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论证和科学考察学术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综合性和专科性中西医结合医学学术期刊、医学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医学书籍、医学信息资料及医学音像制品,支持扩大中西医结合期刊的国际影响。
三、开展医学继续教育,鼓励和组织会员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中西医结合水平。
四、普及中西医结合医学卫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中西医结合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和增强自我保健和科学防病治病意识。
五、加强同国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间的中西医结合医学学术交流,推动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在海外的发展。
六、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中西医结合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承办政府各部门委托的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接受政府和各部门委托,进行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的评估。
七、开发和推广中西医结合医药卫生和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八、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中西医结合医药卫生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科学普及作品和优秀中西医结合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中西医结合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
2017年12月7日至10日,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的第五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在广东省召开,大会以“弘扬结合医学成果,服务人类健康”为主题,客观、真实、全面地展现了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成果。
全国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术年会
2016年9月16日至18日,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骨伤科分会主办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骨伤科分会第23届全国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术年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会议邀请骨伤科专家就骨伤疾病中西医结合特色诊治的最新中国国内外进展进行专家论坛、专题讲座和疑难、典型病例讨论。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有《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Integrative Medicine》、《中国骨伤》、《中国中西医结合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肾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影像学杂志》、《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等学术期刊。由各专业委员会和省、市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有《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消化杂志》、《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及《中西医结合学报》等。
《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创办于1981年,该刊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被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数据库(ISTIC),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disc)等收录。
《中国骨伤》为中国期刊方阵的双奖期刊,是首届“国家期刊奖”获奖期刊;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期刊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中西医结合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统计源期刊。
《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是以各科、各种疾病的中西医结合实验研究、临床研究、急救经验和成果为报道内容。
《中国中西医结合影像学杂志》于2003年第1季度正式创刊,已波兰《哥白尼索引》(IC)、“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收录。
《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是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文科技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全国报刊索引等收录期刊。
科学技术奖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设立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授予在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药学研究、医学科普工作和开发研究中近年来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属社会力量设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基础研究奖、临床研究奖、药学研究奖和医学科普奖。奖励项目分三个等级,其中医学科普奖不分等级,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2018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分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予类学分)和学会级继续教育项目(授予Ⅱ类学分)两类。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徽是由中文名和英文名缩写字母组成的同心圆图案,图案中间为中医针灸。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中西医结合医学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科技咨询工作,为中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坚持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贯彻“中西医并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和医学科学技术、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和各个时期的国家科学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在学术活动中,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实行基础理论与医疗预防实践相结合,扶持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优势互补,坚持学术民主,树立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促进中西医药学的优势互补及相互融合,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倡导社会主义医学道德,发扬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七届理事会领导<br>
会长 陈香美 解放军总医院,国家慢性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常务副会长 范吉平 中国中医科学院
副会长 王文健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李显筑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吴以岭 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药研究院
姚树坤 中日友好医院
凌昌全 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
高思华 北京中医药大学
郭姣 广东药科大学
唐旭东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黄光英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崔乃强 南开医院
秘书长 吕文良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八届理事会:
会长:陈香美
常务副会长:唐旭东
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伟,王笑频,丛斌,吕文良,刘继红,刘清泉,杨宝峰,施建蓉,姚树坤,高秀梅,郭姣
秘书长:吕文良
常务副秘书长:荆志伟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马晓昌,冯哲,刘刚,张友根,荣向路,夏平,崔军海
届次 任职时间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备注
第一届理事会 1981~1985年 会长 季钟朴 -------- --------
第二届理事会 1985~1989年 会长 崔月犁 卫生部原部长 --------
第三届理事会 1989~1995年 会长 吴咸中 中国工程院院士 现为名誉会长
第四届理事会 1995~2000年 会长 陈可冀 中国科学院院士 现为名誉会长
第五届理事会 2000~2008年 会长 陈可冀 中国科学院院士 现为名誉会长
第六届理事会 2008年~2015年 会长 陈凯先 中国科学院院士 现为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