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China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CACM)成立于1979年,2002年正式更名,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是全国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截至2018年8月,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处设有11个部门。
1978年,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中医的问题做了调查研究工作,决定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党组成员吕炳奎等负责筹建中医学会。
1979年5月,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正式成立,并召开首届全国中医学术会议。
1982年2月26至3月3日,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1992年,改名为中国中医药学会。
2002年,更名为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3年12月23日,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办公会在北京举行。
2014年4月3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6年3月26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0年12月5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1月,中华中医药学会小儿推拿外治分会成立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南郊宾馆召开。
2024年6月,中华中医药学会康复分会成立会议暨2024年学术年会在河南郑州顺利召开。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学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聘任、解聘秘书长;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18年8月,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处设有11个部门。
办公室(人事处、党办、纪检监察办公室)学术部 师承继教部
科学普及部 国际交流部 科技评审部
标准化办公室(研究与评价办公室)信息部(期刊管理办公室)会员服务部
财务部 后勤保卫部 ――
会员分类
学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入会条件
个人会员类别为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会士和外籍会员。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学会章程;
(二)有意愿加入本会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水平和影响。
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生会员:中医药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成为学生会员。学生会员从学校毕业后并达到会员条件者,经自己申请并经批准后可成为普通会员。
(二)普通会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的中医药工作者;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相关行业工作者。
(三)高级会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并取得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会普通会员,可申请成为本会高级会员。
(四)会士: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在中医药领域有卓越成绩或为学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可成为会会士。
(五)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六)单位会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以及与本会专业有关,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2、与学会专业有关、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由自己提交申请,单位会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向学会提出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核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除外);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个人会员有权优先在学会主办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优先获得学会的学术资料相关信息服务;单位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获取学会技术咨询,协助举办培训班及中国国内外学术会议;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科学普及、咨询评价等相关活动;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为发展学会事业自愿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筹集资金;
(七)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证书
各类会员证书均由学会统一编码、印制。
退会说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不按时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和科学考察,促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发展;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技术、信息、文化、科普等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提供中医药科技知识指导、传播、服务;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科学普及,提高会员及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
(四)密切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之家;
(五)组织中医药专家参与国家对中医药政策法规、发展战略、规划、科技政策的建言、咨询、制定工作;
(六)按照规定,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评审表彰工作;
(七)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相关组织、学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促进国际中医药人才资格互认、学术互补、成果共享工作,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交流与发展;
(八)加强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为其提供科技咨询、评价、技术标准研制,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九)加强对中医药期刊的管理,培育一流期刊,提升期刊品牌影响力,促进期刊在学术交流、学科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
(十)做好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弘扬工作,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十一)承办国家及相关部门下达、交办、委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财政拨款;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六)政府购买学会服务所得;
(七)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2022年11月5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慢病管理分会、开封市中医院、杏园教育平台等单位承办的“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三届慢病管理学术年会”在线上召开。大会设置主论坛及慢病管理标准化分论坛、青年论坛,慢病管理分会委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近5000人参加,河南健康网同步转播,网络热度超过1000万。
2022年11月24至25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肿瘤分会、中国中医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南京中医药大学共同承办的“中华中医药学会肿瘤分会2022年学术年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线下主会场设在南京、分会场设在北京,围绕“科学引领,中西携手,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交流,有300余名委员代表参会,线上浏览量达到7.6万余次,共收到投稿300余篇。
2022年12月10至11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风湿病分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承办的“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二十六次全国风湿病学术年会”于云端召开。该届大会以“传承岐黄、数据互联、中西合璧、共创未来”为主题,在线同步直播观看人数累计超过20万人次,共收录论文537篇。
2023年6月9至11日,2023年全国推拿学术会议暨中华中医药学会推拿分会第二十三次学术年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推拿分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长春市举办。大会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长春中医药大学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推拿分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推拿分会、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承办,吉林省中医药学会推拿专业委员会、吉林省针灸推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协办。
2023年7月28至30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三十一次仲景学说学术年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该次大会以“传承·创新·融合”为主题,全中国各地从事仲景学说教学、临床与科研等代表参加了会议。同期召开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经方专业委员会第4次学术年会。
《中华中医药杂志》原名《中国医药学报》,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国家级高级中医药学术期刊,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自然科技期刊中反映中医药研究进展的中医学科杂志。被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日本科学技术社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CA)、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国际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CABI)、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
《中医杂志》是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主办的国家级中医药学术期刊。主要栏目有学术探讨、当代名医、思路与方法、循证中医药、临床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临证心得、综述、百家园、标准与规范、病例报告等。主要读者为中医药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者,也包括中西医结合医务人员和中医药爱好者。
《风湿病与关节炎》杂志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系列杂志之一。系国家临床医学类风湿病专刊,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中医药管理杂志》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主要栏目有政策与法规、专题研究、改革与发展、人物专访、院长访谈、卫生经济、科研管理、人才管理等。
《中医临床研究》杂志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学术期刊;期刊囊括现代中医、经典论著、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例报告、文献综述、技术革新、护理经验等基础栏目。
《光明中医》杂志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主要栏目有临床论著、经典温课、实验研究、薪火传承、硕博论坛、针灸探骊、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医案医话、教管论坛、护理论坛、科研进展等。
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岐黄国际奖,奖励在中医药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的外籍专家或长期(五年或以上)在中国国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每年评选一次。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全国中医药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成果、政策研究、学术著作、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岐黄国际等奖励内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为了纪念中国伟大的中医药学家李时珍,充分调动、鼓励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中国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授予在中医药自主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属于社会力量设奖,奖励周期为一年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4人。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21年9月15至17日,中华中医药学会联合新华社《新华大健康》栏目共同开展了2021全国科普日在线科普直播活动。
中华中医药学会的会徽为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内圈是由麦穗和两个人组成,代表着中医药,外圈上方与下方为学会的中英文名称。
学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中医药和相关的自然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秀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中医药人才成长和水平提高,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为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职务 名单
会长 于文明
副会长 王国辰、仝小林(中国科学院院士)、闫树江、李灿东、杨关林、杨明会、杨殿兴、肖伟、陈达灿、郑进、胡鸿毅、徐安龙
秘书长 王国辰
副秘书长 刘平、陆静、陈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