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江西省重点中专抚州经贸学校和抚州农校的基础上,融入抚州文艺学校教学资源。
学院于2007年经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整合江西机械电子技工学校、抚州市技工学校而组建成的一所集理工、经贸、生物、艺术为一体,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具有单独招生资格。学院坐落在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新东城教育园区内。学院占地面积938.86亩,建筑面积26万m²。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分院、艺术分院、经济管理分院、旅游分院、信息工程分院、商务分院、汽车工程分院等7个教学单位,另设军体部、思政部、继续教育分院等3个教辅机构,同时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等5个党群机构和教务处、招就处等11个行政机构。开设了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3D打印、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导游、空中乘务班、音乐表演、广告设计与制作、客户服务管理、电子商务等30个专业。
学院拥有语音室、学术报告中心、演奏厅和数控、机电一体化、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音乐表演等各类专业教学实训、实验场所共41个,计算机中心拥有40多个教学机房,配置计算机1500余台,200多个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拥有图书馆藏书30万册,电子图书4000GB。学院坚持“立足高新区,服务抚州市”的办学理念,加大与抚州各行业的合作力度,举全院之力服务抚州地方经济。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开办了桑尼可、工业机器人、江铃等定向培养班,为高新区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除满足当地的人才需求外,学院还在上海、江苏、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 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层 次:专科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一、成立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考生须知
1、承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考试成绩和录取办法。
2、无外语语种要求。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计划分配
1、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学校以社会发展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2、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四、录取工作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3、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奖、助学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招生专业
2024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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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二级学院 | 专业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经济管理学院 | 跨境电子商务 |
机电工程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经济管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机电工程学院 | 数控技术 | 经济管理学院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航空与旅游学院 | 民航运输服务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航空与旅游学院 | 健康管理 |
机电工程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航空与旅游学院 | 空中乘务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信息工程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音乐表演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信息工程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书画艺术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舞蹈表演 | 汽车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中外合作办学 | 学前教育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中外合作办学 | 旅游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金融科技应用 |
八、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3、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院纪委办反映,电话0794-7058196,邮箱:fzxyjc@163.com。
4、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联系电话:0794—7058123、7058456
学院网址:http://www.fzjsxy.cn
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fzjsxy.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坚持 “立足高新区,服务抚州市”的办学理念,加大与抚州各行业的合作力度,举全院之力服务抚州地方经济。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开办了桑尼可、工业机器人、江铃等定向培养班,为高新区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签署了“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及“政校共建3D打印技术(增才制造)专共实训平台暨人才互动交流平台项目协议”,“抚州国家高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已在学院正式挂牌;召开了多次 “政校企”对接座谈会,共同建设了人才交流平台,学院每年派往园区实习的学生近600人。二是创新服务地方经济新形式。建立抚州市地方戏曲人才培养基地,承担起了培养传承和发展抚州地方戏曲的人才的重任,开设戏曲班,为抚州地方戏曲定向培养传承人才,2017、2018年分别招生近60名五年制戏曲班表演人才;加强与黎川油画产业基地通力合作,每年为黎川油画产业基地输送近30名专门人才;与抚州市旅游局合作,开设了导游班,每年为抚州旅游事业培养近40名专门人才。
抚州农业学校于1989年1月1日挂牌成立。
抚州文艺学校于197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江西抚州经贸学校于1993年01月22日在抚州挂牌成立。
江西机械电子技工学校于1983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是一所以数控、模具、机电、计算机应用、机械等高新技术为重点专业的公办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抚州市技工学校是1986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的全民所有制学校。
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江西省重点中专抚州农校和抚州文艺学校合并,又于2007年经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整合抚州经贸学校(重点中专,原抚州职业大学)江西机械电子技工学校(全国重点技校)、抚州市技工学校共同组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