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
学校下设“三系四部”(医疗系、药学系、护理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成教部),开设20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中医、药学、护理、康复保健四大专业群,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校有2家附属医院、1个附属药厂和2个康复保健基地。目前,学校有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中医学、中药)、1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训基地(护理)、3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特色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共享课。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实施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影响不断提升。经过反复探索,学校逐步明确了“一二三四五”的创新型办学思路:即坚持“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宗旨;为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两个主体服务;紧紧抓住招生、教学、就业三大环节;建好干部、师资、学工、社团四支队伍;推进教风、教师、教学、教材、教改“五教工程”。近年来,学校招生增幅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排第一,教材编写进入全国同类院校第一方阵,学生技能大赛获全国团体一等奖,全国同类院校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全国同类院校以及江西获得国家级医学流派建设基地立项,就业率连续六年在全省医药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名列第一,学校获多项专利在同类院校中排名第一的“七个一”业绩。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译名:JiangXi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学校代码:1377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层次: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和药品质量与安全十九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学校以社会发展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第十条 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没有区别,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同分考生的专业选择规则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若部分省(市、自治区)无相关文件,则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同时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学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学费:3915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800-1000元/年。
第二十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思想品德合格,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中医骨伤和针灸推拿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相关类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在学校网站https://www.jxtcms.net/zsw/info/1173/1956.htm
第二十六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794-8330912。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网址:www.jxtcms.net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全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创新发展年’活动先进集体”、“江西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高校安全稳定先进单位”、江西省大学生安全教育说课比赛获一等奖、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针灸推拿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中药传统技能大赛高职组二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中医护理技能大赛荣获高职高专组团体二等奖(全国第二名)等。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