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2004年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2018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3年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133.15万㎡,校舍建筑面积56.7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7.36万册,电子图书126.17万册。设有二级学院19个、直属科研机构3个,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2个、本科专业59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119人,其中博士368人,高级职称44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团队21个。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牢牢把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地方性、行业性、应用型、高水平的发展定位和“顶天(对接航空业)立地(对接区域)”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建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转型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卓越发展,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取得重要成绩,连续3年在省属本科高校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领导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组织部考核为“优秀”,学校事业发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高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前列。
航空高等教育特色办学优势突出。2006年设置飞行技术专业,成为全国首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填补山东省航空学科高等教育空白。建有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实验室等航空类省级、厅级科研创新平台12个,其中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等6个平台为省内高校唯一。获批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考点、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等6个行业资质平台。国内外合作航校54家,合作企事业单位99家,其中“订单式”联合培养单位32家。现有航空类二级学院5个,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占学校总专业的57.3%,在校生超过总在校生的50%。现已培养各类航空人才7300余人,600余人升任机长,培养了山航近70%的飞行员,是我国六大航空人才培养基地之一,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飞行学院党总支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赢得广泛赞誉和口碑。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走在前列。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起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体,以服务航空学科群和服务区域学科群为两翼,以理学、信息、人文学科专业群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学科布局,培塑形成了以工科为主,文、理、工、经、管、教、艺协同发展、航空特色和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科体系,建有应用数学、生态学等省级重点学科7个。主动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滨州市“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重点打造航空、生态环境、化工、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智能控制8大应用型专业群,立项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2个、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4个,建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与54所国(境)外大学、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建设现代产业学院14个,飞行学院、无人机产业学院入选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近三年,立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2项、省级327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共获国家级奖项4366项、省级奖3279项。学校连续5年被评为“山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的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升值空间位居国内高校前列。2021年1月,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成就等应用型高校建设核心要素受到审核论证专家组充分肯定。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实现突破。2017年,学校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学校申硕工作经过汇报答辩、顺利进入山东省教育厅重点支持范围;2020年,学校申硕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的会议推荐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2021年10月,学校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成功获批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60余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30余家单位联合养研究生180余名。交通运输学位点航空交通运输专业领域实现了山东省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新突破,填补山东省空白;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领域紧密围绕黄河国家战略设置招生培养方向,学科特色突出,平台、团队优势明显。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航空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航空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航空学院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航空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航空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明确招生录取办法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实行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和未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体检情况等,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在民航总局规定分数线上(总分和英语分数),飞行技术专业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英语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英语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总分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二)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
舞蹈学: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培养方向为国际标准舞。
体育教育(师范类):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使用山东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广西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广西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贵州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贵州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生入学后如想进入订单班,须参加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等航空类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安排英语语种教学,非英语语种慎报;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八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学生入职身体要求按《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身高建议要求:男生,174CM-185CM; 女生,164CM-174CM。不在此身高范围内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限制。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以山东航空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1,3194880,3194990,3190067,3190068
网址: https://www.sdua.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服务黄河国家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成果丰硕。学校先后建设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黄河三角洲脆弱生态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海洋经济数据处理与应用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孙子文化产业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黄河三角洲文化与生态创新研究基地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凝练科研方向,设置研究生招生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承担大课题,产出大成果,培养高层次人才,强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近五年,立项国家级项目50项、省部级项目218项,年均科研经费近亿元。发表SCI、EI、CSSCI等高水平论文212篇,出版专著258部,授权专利198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1项,实现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突破。获批山东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30余项,累计实现服务收益5000余万元,荣获山东省科技金桥奖。
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50所大学、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先后举办了市场营销、学前教育、软件技术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北镇师范专科学校
1954年,北镇师范学校成立。
滨州师范专科学校
1983年,北镇师范学校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
1999至2003年期间,滨州供销技校、滨州教育学院、滨州广播电视大学、惠民师范、博兴师范先后并入滨州师范专科学校。
滨州学院(筹)
2001年9月30日,滨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筹建滨州学院。
2003年8月,整体搬迁到新校址。
滨州学院
2004年5月17日,教育部批准滨州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滨州学院。
山东航空学院
2023年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12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