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学校溯源于1951年创办的滕县专区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济宁学院。2008年11月,创建于1905年的百年名校曲阜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形成了“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学校秉持“学生为本、教师为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围绕建设高质量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径,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着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数十年弦歌不辍,几代人薪火相传,学校先后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绿化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全省高校“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儒家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得天独厚。初等教育学院校区(原曲阜师范学校)地处曲阜明故城内,西临孔庙,北接孔府,地理位置独特,人文环境优越。1926年,校内成立了鲁西南地区最早的中共党组织——中共山东省立二师支部。1929年,进步师生上演了轰动全国的反封建历史话剧《子见南子》。1931年,组织鲁南七校师生兖州截车要求南下请愿抗日事件震动全国。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原主席楚图南曾在此执教。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原副总理万里曾在此学习和从事革命活动。文化部原代部长、著名诗人贺敬之,著名作家吴伯箫等曾在此就读。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占地1721亩,校舍建筑面积60.1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4155人。设有18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97万册,电子图书103万余册,电子期刊243万册,订购电子资源数据库41个。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验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亿元。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全国领先,教育教学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跻身山东省属高校前列,被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授予全国首家“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5G+智慧教育”项目入选教育部、工信部应用试点,“智慧教室”建设成果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入选第二批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培育单位。学校实施校园景观提升工程,校园内绿翠环绕、假山曲池,环境优雅,景色怡人。
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应用学科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积极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济宁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集中打造了化工、机电、信息、金融、生物、材料、教师教育等11个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生物工程专业(群)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建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一流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专业2个。省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省高校课程联盟上线课程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学校不断强化教师教育办学优势,加大教师教育投入,高标准建设了“教师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20项,获省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8项。学校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济宁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度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条 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一)普通类(普文、普理)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二)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录取原则按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
(八)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招生网公布。
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 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学校网址:https://www.jn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nxy.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科研强校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凝练学科优势,突出科研特色。大力加强学科平台建设,建有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济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济宁市重点实验室1个。组建了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成立了“济宁学院3D打印研究院”、“济宁学院靶向药物研究院”。“济宁学院生命科学实验中心”被评为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入选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孔府家学研修基地”和“济宁学院图书馆”被批准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2018年以来,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17项;发表论文880篇,其中核心期刊516篇,SCI、EI、SSCI等收录300余篇;获授权PCT国际专利、中国发明专利共计104件。2022年自然指数排名进入中国大陆地区高校TOP200,省内高校排名第15名。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先后与俄罗斯、乌克兰、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4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教师互派、学分互认以及留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与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法国蓬图瓦兹大学、韩国平泽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前身溯源
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1951年3月,山东省滕县第一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成立;5月,滕县专区第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建立。
1953年暑假,滕县第一、二干校合并,校名为滕县专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9月,滕县专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更名为济宁专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
1961年,济宁专区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更名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1962年,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并入济宁师范学校。
济宁师范学校
1955年,在原教师培训班的基础上创建济宁速成师范学校。
1956年,济宁速成师范学校与济宁小学教师轮训班合并,成立济宁专区速成师范学校。
1958年,济宁专区速成师范学校改称济宁师范学校。
1961年济宁地区教育局下文撤消济宁地区幼儿师范学校(1959年成立)。
1970年,曲阜师范学院附中停办,并入济宁师范学校,开始筹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1958年暑假,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建立。
济宁艺术学校
1958年,济宁红专戏校创建。
1959年,济宁红专戏校更名为济宁专区戏曲学校。
1984年,济宁地区艺术学校更名为济宁艺术学校。
1993年2月,济宁市杂技团并入济宁艺术学校。
济宁教育学院
1978年2月,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开始筹建。4月,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1981年4月,山东省教育厅正式批准济宁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1984年2月,学院正式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并更名为济宁教育学院。
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
1905年,山东巡抚杨士骧饬将原兖州府考试东棚改办新式师范,名为曲阜县官立四氏初级完全师范学堂。
1912年,曲阜县官立四氏初级完全师范学堂更名为山东省立曲阜师范学校。
1914年春,学校与岱南道属省立兖州、沂州、曹州、济宁师范合并,改称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
1918年,曲阜县师范讲习所(1909年创办)并入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
1934年,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更名为山东省立曲阜师范学校。
1939年,日伪山东省立曲阜师范学校建立。
1946年3月,恢复学校,名为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
1950年,创建于1949年的鲁中南师范并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
1958年,由阜与滋阳县合并为曲阜县,滋阳师范并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
1981年,学校被省教委确定为“山东省重点师范学校”。
2000年7月,兖州师范学校并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
合并发展
1971年3月,经济宁地区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在济宁师范学校和曲阜师范学院附中的基础上建立济宁地区师范专科学校。
1978年,济宁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998年,济宁教育学院并入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2000年,济宁师范学校(1970年,济宁县五七师范学校创建;1973年,济宁县五七师范学校先后更名为济宁县师范学校、济宁师范学校)、济宁艺术学校并入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2007年3月,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济宁学院。
2008年11月,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并入济宁学院,成为济宁学院曲阜师范校区。
201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成为省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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