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坐落于享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八大学科门类,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财经类大学。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筹建,2012年6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我省第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我省内涵提升和名校建设工程第一所重点支持的高校。2020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获得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优秀”等次。
办学条件
截至2023年5月,学校现有燕山、舜耕、圣井三个校区,占地3000余亩,是首批“山东省绿色学校”。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室21个。校舍建筑总面积9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图书馆藏书347.9万册,电子图书743万册,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主校区图书馆项目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设有雅思机考考点,是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在中国大陆的第27个官方考点。
学科专业
截至2023年5月,学校现设有24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0000余人。拥有6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本科专业总数比例位居省属高校首位。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其中,应用经济学为“高峰学科”建设学科。应用经济学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10%,工程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 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A 以上专业数 18 个,位居省属高校第 2 位,全国财经类高校第 9 位,是山东省唯一所有专业全部上榜的高校。
人才培养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顺利通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拥有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2022年获评中国教育在线“山东省最受高中生关注本科高校”、大众网“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学校实行荣誉学位制度,成立荣誉学院,设有拔尖人才、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全国教材建设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级一流教材7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8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3门。在近四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72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22项,二等奖33项,三等奖14项。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现有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1个。大学生创业园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双创示范基地”。自2015年起实施大学生社会实践“三千计划”(进千乡村、千企业、千社区),现已发展成为“覆盖全员、贯穿全年”的社会实践特色育人品牌。在全国“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高水平竞赛中屡获嘉奖,2012-2022获国家级重点创新创业竞赛奖项70项,其中,金奖(一等奖)10项,银奖(二等奖)19项,铜奖(三等奖)41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7—2021年全国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排名第6位。学校大学生男子排球队荣获“世界大学生五球锦标赛”排球冠军(2010年)、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三连冠(2008—2011年)、全国学生运动会男子排球两届冠军(2012年、2017年)。学校毕业生多年来一直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高度评价,就业质量、就业层次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成功举办建校70周年暨合并建校10周年庆典的新起点上,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持“立德树人、经世济民”的办学宗旨,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方针,弘扬“克明峻德、格物致知”的校训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高水平财经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 学校代码:104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对各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征集。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 普通类实行“专业(类)+高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
第十四条 普通类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在校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安排专业(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专业(类)对相关科目要求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
第二十八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专线:0531-88525423 88596191
传 真:0531-81793555
招生邮箱:scd_zsb@163.com
举报电话:0531-82911247
专题网站:https://zhaosheng.sdufe.edu.cn/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502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项、年度项目74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83项;被CSSCI、SCI、SSCI和EI等检索收录论文1449篇。参与共建“中国财政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会计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新型智库1个、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3个,入选首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主办《经济与管理评论》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报》两种学术期刊,其中《经济与管理评论》2021年入选“2021-2022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同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2021年,首次获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28项成果获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经济学、管理学成果获奖等级和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22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1项,位列省属高校第1位,全国财经类高校并列第5位,全国立项单位第53位。1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社会服务
聚焦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打造服务社会“财大品牌”。近3年省部共建课题16项。山东省教育厅在我校设立省教育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以及3个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企业、校友成立乡村振兴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成立乡村文化研究院,发布我国首部乡村文化蓝皮书《中国乡村文化发展报告(2018—2021)》。成立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发布海洋经济蓝皮书《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1--2022)》。研究成果被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充分吸纳。4项成果获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获奖数量位居全省高校首位。获评山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智库奖”,入选山东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创新试点单位。
学校获批法国高等对外贸易学院孔子学院;是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单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全面战略合作伙伴,教育部“平安留学”培训协办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院校;是中俄经济类大学联盟(ASREU)创始成员高校之一,亚太管理学院联合会(AAPBS)大陆12所高校之一,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会员,北美精算师协会(SOA)UCAP高校,欧亚太平洋学术联盟(EPU)成员学校,“一带一路”财经类大学联盟创始成员,“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
学校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滑铁卢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共同打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学生联合培养项目60余个,覆盖学分互认及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研究培养全过程。学校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高校,具有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资格。通过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成立欧美同学会。学校与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共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基地”;与山东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等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与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发改委、临沂市政府以及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50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前身溯源
山东经济学院
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山东财经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
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山东财政学院
1986年,山东财政学院建立,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
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
合并发展
2012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6年4月,山东财经大学党委会通过了学校主校区选址论证报告,确定将圣井校区通过规划调整、功能提升建设为主校区。
2020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
2021年6月入选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名单。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