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国内高水平省属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截至2022年6月,学校建有济南(校本部)和日照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各类训练场馆约17万平方米。山东体育学院青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运动休闲产业学院)正在建设中,项目一期占地60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7亿元,为政府交钥匙工程,拟于2023年交付使用。
截至2022年6月,学校现有教学机构12个,包括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中国举重学院3所“国字号”学院和1所附属中学(挂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牌子,设初中部和高中部,办学规模3000人,面向全省招生)。其中,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是全国唯一省部共建的以足球、篮球为特色的应用型国家级专项运动学院。
学校以体育学学科为主,是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康复学等5个二级学科,以及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英国拉夫堡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截至2022年6月,学校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其中本科生8300余人、研究生600余人、中专生1300余人。现有本科招生专业17个,其中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特殊教育、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等8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特殊教育、运动训练等3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在全国首创马术运动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先河。
学校现有运动健康与健身科技重点实验室、体育健身器材装备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运动戒毒实验室、运动与健身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运动与健身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运动监控大数据中心、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体育实验教学中心等29个重点实验室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仪器设备总值约2亿元。图书馆藏书261万册,是省内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资源中心。
建校以来,累计培养了5万多名优秀人才。学子张常鸿、孙一文、张梦雪、李晓霞、张成龙、周璐璐、奚爱华、邢傲伟、林伟宁、邢慧娜、唐功红等人在近六届奥运会上共获15枚金牌、29枚奖牌。在2021年举办的第32届东京奥运会上,27名学子和校友参加了10个大项21个小项的比赛,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夺得2金3铜,打破1项世界纪录;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学子和校友获得38金30银25铜,成为山东代表团金牌和奖牌总数“四连冠”的主力军;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学校荣获“校长杯”,成绩列山东省高校第一位、全国体育院校第二位、全国高校第十位。学校5次获得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集体一等功等表彰。2020年12月,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2021年,学校荣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彰、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被授予“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学校积极探索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经验登上《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近年来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远超山东省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十四五”时期,学校继续秉承“坚卓竞远、严勤创实”的校训校风,深入践行“对接需求、协同创新、集聚特色”发展理念,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服务健康中国、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体育院校。
山东体育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东路68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足球运动、体育教育、体能训练、特殊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17个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4〕1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非体育单招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直至录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30%+体育成绩×70%)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行专项复测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颁发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获批国家级项目17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同时,获批省部级项目等200多项,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5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50余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00余项。获得教学科研奖励30余项,包括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3项、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由我校发起并承办、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的“全国体育科技创新大赛”永久落户我校。《山东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核心期刊和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山东体育科技》是山东省优秀期刊。
学校不断深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创建了28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文创基地,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示范区、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一带一路”国家体育文化研究中心、全国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研究中心暨校园足球训练总营、山东省体育产业研究院、山东体育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健康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山东省互联网+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齐鲁体育文化遗产博物馆(齐鲁体育文化研究中心)、齐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发展中心、山东省体育艺术发展研究中心等。受省教育厅委托,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山东省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管理办公室设在我校。学校主办《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山东体育科技》2个学术期刊,打造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品牌赛事——SCBA全国篮球联赛。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与英国拉夫堡大学、西苏格兰大学等多所世界知名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引进西班牙武康大学“教练员学”、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运动生理学”等国外优质课程,聘请米卢教练团队、乌克兰教练团队等多名外籍专家(教练)到校授课(执教)。学校与法国国家马术学院等共建爱马人国际马术学院,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和邦尼集团共建国际电子竞技学院,与斯洛文尼亚马里博尔市政府达成建设山东体育学院欧洲实训基地协议,与世界健身联合会(国际)共建世界健身联合会中国培训学院,与AFA亚洲健身学院共同打造高校职业健身人才培养基地。
1956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复创办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训练班。
1958年10月,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训练班更名为山东体育学院运动系。
1963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系更名为山东省体育学校。
1971年11月27日,山东省体育学校更名为山东省体育工作大队。
1984年9月24日,山东省体育工作大队更名为山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1978年7月,成立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1996年10月3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体育局。
1958年,济南体育学校和山东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创建山东体育学院。
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为学士和硕士培养单位。
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体育学院与山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体育学院,把原隶属省体育局管理的竞技体育和体育科研资源纳入到学院统一管理。
2005年,学校获得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
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学校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权。
2019年11月,山东体育学院螳螂拳传承基地入选《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