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财经大学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单位、教育部“数据中国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单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协会(USCPA China Society)理事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建设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示范单位”等称号。
办学目标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以“厚德明志、博学笃行”为校训,实施“扎根地方、服务产业、开放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安,北倚济南,南临曲阜,“山(泰山)水(泉城)圣人(孔子故里)”荟萃于此,文化底蕴丰厚。截至2023年,校园环境优美怡人,占地530余亩,在校生约8500人。学校拥有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新建实验实训中心面积近7800㎡,拥有企业综合模拟实训室、会计云真帐实训室、数字动漫设计室、财务管理培训室、商务模拟实训室等多个产教融合实验室和山东省新文科实验室。学校图书馆面积近20000㎡,包括多个各具特色的阅览室、学术研究中心和读者沙龙等交流互动空间,纸质和电子图书馆藏达183.1万册。学校体育馆总建筑面积10000㎡,设有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和瑜伽房、舞蹈室、健身房,满足了室内体育教学和举行大型活动的需要,为师生创造了安全、和谐、舒适的运动环境。学校南校区占地面积200亩,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按照“共享、绿色、生态”的理念,打造疏密有致、层级丰富的立体空间,南北校区将呈现“一带、双轴、三核、八区”的结构景观。
专业建设
学校对接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5个产教融合特色学院。现有会计学、金融学、金融科技、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28个本科专业以及大数据与会计等5个专科专业,形成以管理学、经济学为龙头,工、文、艺、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会计学、金融学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数门省级一流课程。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五育”并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成为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以及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之一。学校实施导师制,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在大学生全国跨境电商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赛事中屡获佳绩,荣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上百项。
学校毕业生多年来一直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高度评价,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4%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97%以上。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or.cn),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艺术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直接录取进档考生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入学体检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修满相应学分,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8-5397888 、5397999
监督电话:0538-5397990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址:https://www.sdor.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dor.cn
E-mail:sdor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根据学生学习,实施分类培养,鼓励学生升学深造,专升本录取率达28%以上;近年来硕士研究生录取率稳步攀升,数百名学生高分考取“985”、“211”名校及地方高水平大学。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与马来西亚精英大学联手打造“国际专升本、本硕连读、双文凭本科”联合培养人才模式;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共建金融管理与实务(专科)国际实验班,前三年在国内学习,获得东方学院专科学历证书,第四年在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学习,顺利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与新西兰商学院联合打造“3.5+0.5+1”本硕连读项目,(“3.5”表示在国内完成本科前七个学期课程并达到该项目入学要求。“0.5”是指第八学期前往新西兰商学院学习硕士预备课程,完成新西兰国家英语证书五级课程并获得证书,“1”是指该项目学生可以在新西兰林肯大学、梅西大学或坎特伯雷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港澳台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和发展途径,不断培养国际化人才。
2005年,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成立。
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试点院校。
2010年,“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落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1年,学校会计学专业获“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2年,获得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更名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3年,通过山东省高校体育课程建设检查评估。
2015年,正式获准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单位。
2018年,建立东方世博数字创意学院、东方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