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办学条件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济南、齐河、淄博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82.1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71.8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0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75.75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17.50万册。建有106个实验室,其中包括10个校企共建实验室,有500亩生态园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7个,1个山东省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拥有智能化设施农业技术及应用、特色农产品采后品控与综合利用、园艺作物高效栽培与综合利用3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农产品采后品质控制与精深加工山东省高校特色实验室,合作共建1个院士工作站、4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农业碳中和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高青黑牛产品加工及品质提升技术中心2个厅级科研平台,山东省产业体系羊产业环境控制岗位专家团队、山东省产业体系蔬菜贮藏加工岗位专家团队、山东省产业体系牧草病虫及杂草防控岗位专家团队等省级创新团队6个。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3个、社会实践基地47个。
人才培养
截至2023年6月,现有16个二级学院(部),设有35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800余人。学校积极探索推进新农科、新工科建设,实施“三名工程”,取得一定建设与改革成效。现有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教改试点及特色专业9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1个、省级企校共建工科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15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42个;近年来,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2024年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443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
淄博科教园区:淄博市周村区鲁泰大道西路666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及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的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报考指南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志愿、高考成绩、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审核确认录取专业;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缺额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均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出现同分考生时,录取分配专业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语种: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入学后,除语言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小语种录取的学生不单独授课)。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查询与公布:按照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二十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913864(0531)85593864(0533)2823864
传真:(0531)88913864 邮编:250100
网址:http://www.sdaeu.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近五年获批科研项目4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19项,横向项目89项,立项科研经费3403.8万元;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4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拥有国家专利授权249项、软件著作权139项,制定地方标准46项;出版著作教材21部。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加强校地、校企、校院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先后与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中心、华为、360集团、山东和康源等一批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协同育人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与鼎利集团联合成立智慧农业产业学院。其与济南市、淄博市、德州市开展校地合作,拓展办学空间、强化内涵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对外开放行动计划,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波兰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师生交流;获批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学校现为泰中教育联盟会员单位、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会员单位。
1971年6月,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组建。
1976年1月,学校改称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
1979年4月,学校改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
1983年10月,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承担普通高专科(高职)教育。
2004年,学校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13年4月,学校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开始本科教育。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