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作为公司唯一直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公司发展链、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建设的公司企业大学。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隶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直属于国家电网的唯一一家。学校济南校区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实训设施齐全。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58年6月的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几经迁校易名。1997年7月,学校与山东电力职工大学、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校整合重组,搬迁至济南现址,实现了山东电力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1999年4月,学校与原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合并重组,确立了校院合一、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办学体制,实现了山东电力科技与教育资源的整合。2008年12月,公司以学校为依托,组建成立了国网技术学院;2009年11月,学校上划直属国家电网公司管理,承担起公司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神圣使命;2012年-2017年,学校先后设立成都、长春、西安、苏州、郑州等五家区域分院,及山西、湖北、天津、江西、丰满等五家合作基地,实现了公司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
截至2022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3亿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达7.3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68万余册。建有变电运行、继电保护、变电检修、输配电线路运检、供电服务、热能动力等各专业实训室(场)279个,设施先进、专业齐全,部分实训室填补国内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学校还建有央企规模最大、覆盖整个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企业级网络学习平台。
学校现有电气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计量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部等6个系部,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12个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省部级专家人才27人,智能电网保护与控制教师团队荣获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荣誉称号,电力电缆教学团队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学校拥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7门,供用电技术专业入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变配电运维”高水平专业群入选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校牵头开发并获批了变配电运维等9个X证书项目。
办学理念
学校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学院分公司实行一体化办学,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深度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明确、协调发展”。学校依托电力行业优势,以人才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为社会和行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遵循“根植行业、深融企业、服务发展、协同育人”的办学理念,创新实施了“行企校”一体化办学模式,“双主体、四联动”人才培养模式和“四真一实”行动式教学模式。学校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产业链培训服务平台、国际合作交流平台、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和知识集成中心。
(一)“集约化”:构建“1+5+5”校企一体的电力职业培训体系运行机制
发挥国有特大型企业办学优势,以学校为核心实施主体,辅以5家分院和5家合作基地,培训业务整体运作、培训资源统筹调度、培训流程高效管控,实现国家电网专业岗位、营业区域职业培训全覆盖,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集约的职业培训运行机制。
(二)“标准化”:构建标准共建与引领的职业培训课程体系
学校与国家电网共同开发制定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与岗位技术标准,将职业标准、岗位需求、思政元素、工匠精神融入教学内容;以标准引领课程、教材、课件等培训资源开发,构建起基于职业标准的培训课程体系。
(三)“定制化”:构建电力企业人才定制化培训模式
坚持目标导向,分层分类实施定制化培训服务。基于电力行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实施从新员工到专业领军人才的职业生涯全周期渐进式培训;针对技能提升、资格认证等不同类型培训的多样化需求,开展定制化的培训项目策划、开发、实施与评估。
(四)“数字化”:打造全维度全覆盖的数字化职业培训网络平台
打造交互式在线学习平台——国网学堂,打造数字化学习资源库,提供“平台+课程+运营”全套解决方案,实现技术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等各类项目全流程在线实施,线上线下全维度互联,打造服务全员全生涯发展的“线上赋能学习家园”。
(五)“国际化”:打造国际化电力企业人才职业培训格局
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打造技术技能国际培训交流平台。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开发国际化课程资源、建立国际化培训业务流程,面向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中国标准”技术技能培训,传播“中国特色”品牌文化,形成电力职业培训国际化发展格局。
优异的办学成绩
(一)构建了“校企一体”的职业培训体系集约化运行新机制
学校始终将服务国家电力事业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养新时代电力产业工人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特大型龙头企业办学的机制体制优势,依托学校成立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国家电网技术学院),建立5家分院及5个合作基地。通过打造新型集约化核心业务管控体系,对国家电网公司内部培训、社会培训、国际培训交流、技能等级评价等培训项目所需资源实行统一调配,提高管理效能;协调统一调配生产性、现场性实训资源,建设国际一流的电力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打造了电力全产业链培训服务平台,为规范化、集约化、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系统设计了“五化并进”的职业培训体系运行新路径
学校坚持将校企共同作为职业培训的业务主体,融通整合,整体运作,使标准规范、人力资源、设备设施等要素流动从“外部市场”变为“内部统筹”,打通了体制机制边界,打造了“校企一体、五化并进”的大型国企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新样板,即:以“集约化”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发挥集团优势,提升管理效能;以“标准化”推进课岗融通,贴近岗位实际,实现技术引领;以“数字化”驱动培训方式变革,改善学习体验、提升培训效率;以“定制化”培养契合组织需求,激发学习动力,提升培训针对性与有效性;以“国际化”服务国家战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标准。
(三)服务创新:探索形成了电力企业人才国际化培养培训新格局
致力提升国际化培训能力,以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为宗旨,以打造国际电力技术技能培训合作与交流平台为载体,积极实施“技术输出、文化传播”,实现了国际电力技术技能培训多样化、国际电力人才交流常态化,提升了中国标准技术技能培训能力和中国特色品牌文化传播能力,构建了以国际业务培训课程资源、师资团队和远程后台服务为支撑的国际化培训新体系,形成了电力人才国际化培养培训新格局。
学校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力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教育基地”,“全国电力高校教师实践基地”和“电力科普教育基地”;获评“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先进人才发展协会(ATD)“卓越实践奖”,“中国最佳企业大学”排行榜第一名,连续8年蝉联“中国企业教育先进单位百强”。
良好的就业态势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做到学习领域与工作领域一致,学习内容与工作内容一致,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一致,将知识学习、技能训练、素质培养融为一体,实现了教学活动组织由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生为主体”的深刻转变。大力实施“岗课赛证融通”专业教育,强化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管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等级。支持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在历届竞赛中,我校学生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名列同类高校前茅。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就业服务,不断拓展就业渠道,为电力系统及各行业输送了大量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生工程实践素质高,独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在现场一线具有“下得去、留得住、上手快、干得好”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广东核电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山东钢铁集团、魏桥创业集团等大中型行业企业。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济南校区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
学校泰安龙潭路校区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9号
学校泰安明堂路校区地址:泰安市明堂路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教务管理中心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批复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学校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2.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并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予以退档。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和高考附加分: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提档比例和有关加分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达到相关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其它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sepc.edu.cn
咨询电话:0531-82999089
咨询邮箱:sddzzsb@126.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以国际一流的现场型、虚拟仿真型、科研型、技术服务型、体验型实训基地为基础,学校培养省部级专家人才27人;牵头制定国家标准2个、公司标准5个、规范104个;获得授权专利234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承担公司科研项目和国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账经费7613万元,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64项,形成了“行企校人才培养共同体”的技术技能积累平台。
前身溯源
青岛动力专科学校
1958年6月,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建立,设置热能动力设备和发电厂电力网专业。
1960年9月,上级决定该校迁济南,改名为山东动力专科学校。
1963年8月,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山东省人委决定将山东动力专科学校调整为中专学校即山东电业管理局济南电力学校。
1964年5月,水利电力部决定将该校改为技工学校,由部直接领导,定校名为水利电力部济南水利电力技工学校。
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
1959年6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将青岛动力专科学校中专部和昌潍电校(潍坊发电厂于1958年春建立的电力学校)合并成立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
1962年9月,根据“八字”方针精神,山东省人委决定撤销山东省潍坊电力学校,人员、物资由山东动力专科学校接管。
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
1958年8月,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建立,设发电厂、电力系统和继电保护专业。
1959年9月,成立济南市电力技工学校,由济南市电业局领导。
1961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委关于新建学校的调整意见,先后将山东省济南电力学校和济南市电力技工学校撤销,部分教师、学生并入山东电力技工学校。
山东电力技工学校
1959年12月,在泰安建立山东电力技工学校,设机、电、炉运行与安装三个专业,学校为水利电力部和山东省电力工业厅合办。
1961年3月,易名为水利电力部山东省电力工业厅电力技工学校。
1963年1月,水利电力部将其收归部直接领导,校名为水利电力部泰安电力技工学校。
合并发展
1970年8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济南电力技工学校迁泰安,与泰安电力技工学校合并,成立山东省电力技术学校。
1972年1月,定名为山东省电力学校。
1993年8月,学校被山东省教委确定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4年3月,学校升格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力工业部委托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对其直接领导。
1997年7月,学校与山东电力职工大学、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校整合重组,搬迁至济南现址。
1999年4月,学校与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学校、学院上划直属国家电网公司管理。
2012年至2022年,学校先后设立成都、长春、西安、苏州、郑州五家区域分院,及山西、湖北、天津、江西、吉林丰满五家合作基地,确立了“一校、两地、三学区、五分院、五基地”的办学格局。
2020年8月,学校加入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
2021年7月,学校被中国电力教育协会命名为“全国电力高校教师实践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