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经过多年的积淀,学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始终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以“服务济南、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为办学定位,以“人人成才、人人就业、人人出彩”为人才培养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深化改革、传承创新,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育人质量和办学实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等荣誉。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8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92人。设有基础教学部、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师范教育与艺术系、信息工程系、商务管理系、冶金与建筑工程系、医学技术与护理系、食品药品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11个系部,现有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材料工程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考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食品检测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等46个招生专业,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近年来,学校坚持扎根齐鲁大地办教育,主动对接全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与济南产业发展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努力把学校打造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产教融合高地、应用技术研发高地、社会服务高地,为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赋能,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进程中展现了莱职担当、贡献了莱职力量。
——育人质量持续提高
学校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实施混合式教学改革,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赛中共获奖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30项、二等奖53项,省级特等奖7项,连续多年的总成绩均居全省前列。学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感恩文化融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各环节,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三全育人”体系,先后涌现出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93名省级优秀学生、1名学生获“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5名学生获“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稳步提升,学校入选全国100所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
——专业建设优势凸显
学校秉持专业精准对接产业发展的理念,紧跟产业行业发展步伐,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现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几年,新上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重点建设粉末冶金智能制造、文物修复与保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创新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护理健康、生物制药、现代物流4个省级重点专业群,着力培育现代装配建筑、汽车服务、会计3个市(校)级骨干专业群,构建起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内涵先进、资源共享、特色凸显的“2+4+3”专业群人才培养体系,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培训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打造优质高效社会服务品牌,持续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赋能。面向各类在职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各类培训,每年培训近4万人日,完成职业考核3000余人次,学校先后被认定为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评测基地、全国智能制造职业技能评价考试站、机械行业能力评价考试站、山东省文保类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学校成立了乡村振兴学院、博士工作站、农业科技开发中心,开展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学校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学习时报》对学校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近几年连续承办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和国培省培项目,收到广泛好评,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攀升。
——校园文化建设富有成效
学校着力培育、构建“感恩·赶超”的校园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明感恩之理,行感恩之心,达载物之德,创赶超之举,形成了学校的特色文化品牌。大力推进阵地建设,建设了初心馆、明德园和党建主体公园等,形成了课上课下、室内室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思政教育新矩阵。先后在校内建立莱芜梆子、于家布艺、邹家木雕等名师工作室,将传统文化引入校园。打造了自然与人文景观相容、文化气氛浓厚、高职教育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校园环境。充分挖掘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大力实施“尚德修身·砺志成才”教育工程,形成“三全育人”体系,构建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空间。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先后被《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学校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sdzs.gov.cn)、学校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427586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校网址:http://www.lwvc.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和基础条件,鼓励教师潜心科研,与企业间开展合作,积极转化科研成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学校的研发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有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江河湿地生态研究院、10个省级创新平台和研发中心。有1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4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17项、省社科成果奖9项、省水利科学技术奖1项。获国家专利946项,其中发明专利204项。“十三五”期间,学校专利转让率达19%,在全国高职院校中位居第一。
学校积极创新与探索,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校企一体化办学”的新路子,受到教育部领导的高度评价。近几年来,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组建了多个全国性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其中有1个被评为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1个被评为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文物修复职业教育联盟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学校被评为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第一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学校先后与中国重汽、海尔、浪潮集团等企业紧密合作,共建了泰山钢铁学院、美和易思学院、浪潮数字产业学院、齐鲁工匠工坊、全国首家长者福祉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校企共同制定专业标准、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师资团队、共同培养人才,全力打造校企双元育人新模式。
学校积极搭建国际化办学平台,与多个国家的1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努力打造海内外莱职品牌。成立了中泰国际教育学院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海外分校,2门课程获泰国教育部认证,学校获泰国教育部国际合作突出贡献奖。牵头组建了东南亚职业教育境外办学联盟,打造黄河—湄澜产教融合共同体,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本土化人才需求。申报2个中外合作项目,引进国际课程31门、教学标准2项,输出技术标准1项、专业标准1项。先后有140余名教师出国研修,培养了7名国际中文教师。承办教育部“汉语桥”项目,组织中芬学前教育专业精英师资提升培训班,共建中芬海外教育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莱芜师范学校
1952年,莱芜师范学校成立。
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
1988年8月,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成立。
1993年6月18日,在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基础上增设莱芜市中等专业学校。
莱芜广播电视大学
1993年7月23日,莱芜广播电视大学成立;9月29日,莱芜广播电视大学开始招生。
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7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成立。
198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学历教育资格。
合并发展
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莱芜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莱芜职技术业学院。
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莱芜职技术业学院。
2015年12月,学院通过山东省教育厅专家组验收,成为全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2018年8月,学院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2022年10月14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浪潮数字产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