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坐落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
截至2023年,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在校生1.5万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学院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优化专业结构,围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调整招生计划,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和联合办学,实现了招生与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饰品、时尚表演与传播、人物形象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动漫设计、网络新闻与传播、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运营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3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等多个省级教学团队,培养出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名师。“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3+2” 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服装设计专业群”“现代商务专业群”等被确立为省级品牌专业群,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群为山东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服装结构设计》《移动电子商务》等几十门课程立项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通过教育,改变未来”的使命,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坚持“服务发展,引领发展”的办学理念,大力培树文明、专业的“山服人”形象,瞄准“双高计划”目标要求,努力建设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服装名校。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6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泰安市大型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普通类专业
(1)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2.夏季高考艺术类专业
(1)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2)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省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志愿考生,直至专业计划满额。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省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2182777 6959778
监督电话:0538-2182577
传真:0538-6959778
网址:http://www.svict.com
E-mail:28931101@qq.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获5项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学院26项课题获得2017年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
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
学院与国内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学院与国内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设了“中兴”“中纺标”“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积极面向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成绩显著。
1999年11月8日,山东服装学院筹建处成立。
2000年2月15日,山东省教委成教处批复同意筹建山东服装专修学院。
2000年8月14日,学校临时党委会和学院管理委员会成立。
2000年10月3日,撤销学院临时党委会和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会和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办合署)、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办公室。
2001年4月25日,学校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验收。9月24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山东服装专修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明确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泰安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