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88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由地市两级政府投资兴建。
学院坐落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功能糖城,具有“九达通衢”美誉的山东省德州市禹城。截至2023年,学校占地面积1770.8亩,校舍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0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0.8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面向全国招生。
截至2023年,学院专业设置齐全,涵盖装备制造、土木工程、交通运输、电子信息、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生物与化工、旅游等11个大类。学院建有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企校共建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2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省市级教学名师9人。学院教师多次在全国和山东省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奖。
产教融合
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院与烟台云创智能科技产业园深度合作,积极引入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和引入生产性实训项目,使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基地大力开发综合性实训项目、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等实训教育教学资源,提升实训的开放性与共享性水平,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
学院与企业共建了华为ICT实训基地、海尔云媒体智能交互中心、电子商务实训中心、航空仿真实训中心、直播实训基地(电商直播、电竞直播)。为学生提供了2000多个专业核心实训、实习与就业岗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学生入学即入职,上课即上班,在获取知识的同时赚取人生的第一桶金。
技能实训
学院坚持强化技能保障就业,获得世界银行职业技术教育项目支持,实训设备优良先进,学院被批准为“德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拥有各类实训室和实训车间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178个,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技能大赛成果展示
学院强化技能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大奖805项,其中获得国家、省级特等奖36项,一等奖97项。
和谐校园
学院积极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立足将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同时设有校园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学生艺术团和各种学生社团与协会等60多个,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各类赛事,邀请社会各界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座,不断提升学生的才情和品行,学生社团获得过多项国家和省级大奖。
就业创业
学院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成立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与学院开展深度校企合作的企业有200余家,学生入学即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实行订单培养,保障学生100%高薪就业,学生正式上岗后享受“五险一金或六险二金”。
学院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评为全国首批十所就业型重点大学,引导学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创业”的理念,并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学院先后被德州市和青岛市政府批准为“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往届毕业生创业者最高资产达数千万元。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84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院办学地址:
禹城校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街5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4年学校面向 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49个。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依据各省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按照专业计划依次录取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202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即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4-7448688 7448677
传真:0534-7448668 7448566
网址:www.dzkjxy.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近三年学院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95项,获得国家专利70余项。学生在国家、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805项。学院得到了上级部门、各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高度评价,多次荣获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就业先进单位。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对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确保学生就业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国教育报》以“中国职业教育一面旗帜”为主题对学院作了全面报道。
◆世界银行职改培训项目建设单位
◆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全国就业实训精品课程工程示范单位
◆山东省职业院校就业先进单位
◆山东省高校宿舍管理先进单位
◆山东省校园安全先进单位
◆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全国IT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国家级数控技术专业实训基地
◆山东省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山东省人才培养技能鉴定基地
◆山东省电子行业技能鉴定基地
◆德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星级示范校30强
◆全国首批十所就业型重点大学
◆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院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教基地
◆山东最具特色的高职教育品牌院校
◆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南开大学研究生教育人才培训基地
1989年,建立了德州农机高中。
1992年,扩建为德州农机职业中专。
1994年,扩建为德州机电工程学校。
1995年,学校成为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
1999年,学校被评为“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并升格为学历文凭教育大专院校。
2001年,学校改建为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同时列入国家统招计划,成为面向全国招生、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2003年,学院建立青岛校区,呈现“一校两区”办学格局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