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 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也是唯一以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教育为办学特色、在海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民办医科大学。
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授权、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的基础上建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独立颁发学历文凭,成为以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为办学特色,集医学、理工、经管、艺术等学科门类于一体,各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办大学。
2014年,在省政府和教育厅支持下,学院在济南校区的基础上,又在泰山脚下征地3000亩,建设大学新校区,该项目获批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历时仅14个月,一所投资超20亿元、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的一期工程拔地而起,投入使用,创造了全国高校建设史上的奇迹。
建校以来,在各级政府和领导及海内外各界朋友的关怀支持下,学院已培养毕业生30万余人。截至2023年,学校现下设中医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信息工程与管理学院和新媒体学院、艺术学院、文博学院、航空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开设中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和会计、计算机、旅游管理、幼儿健康发展与管理、物流管理、艺术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等60个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名。拥有全国最大的校园文载体“力明艺术宫”和经省教育厅、卫健委联合评审的直属附属医院。学校总资产已超百亿元,且无负债。
学校由于专业设置好,教学模式先进,学生就业率高。毕业生就业率每年均在95%以上(省人社厅发布的高校就业率统计),部分专业可达到100%。
创始人王显明教授,是中国第一代中西医结合专家,与屠呦呦教授同为上世纪五十年代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修班成员。他一生出版多部著作,组织专家编辑出版全国第一套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为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创新性和开拓性的贡献。
创始人、董事长、校长王力一教授,是一名曾两赴前线参战的退役军人。他1970年入伍,曾分别于1979年在广西前线、1985年在云南老山前线两次参战,立功受奖。先后担任济南市人大代表、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现任泰安市政协常委。两次荣获省市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获2018“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在国家有关单位组织的评选中荣获“中国工业榜样人物”称号,获2021年度“泉城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办学近四十年,学院取得十项全国唯一:
一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所民办医科大学
二是全国唯一以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为办学特色的民办医科大学
三是全国唯一拥有直属附属医院的民办高校
四是全国唯一举办者为两赴前线参战的退役军人、并唯一无偿提供附属医院给政府用于抗击疫情的民办高校
五是全国唯一在泰山脚下规划建设最大校园的民办高校
六是建设了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校园文化载体之一“力明艺术宫“
七是全国唯一获得国家级旅游景区的民办高校
八是全国唯一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的民办高校
九是全国唯一获得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计划阅读实践基地”的民办高校
十是全国唯一举办最大规模精准扶贫公益培训的民办高校
办学以来,学院先后荣获有关部门评选的“中国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国卫生产业先进单位”“全国诚信示范院校”“中国工业榜样企业”等荣誉称号。在抗击疫情中,学院董事长王力一教授无偿提供附属医院给政府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使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双拥杂志、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和国防部官网、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华人频道、中国报道等海内外百余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感动全国。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校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四)考生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不允许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
(六)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属非法,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学院网址:www.6789.com.cn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 真:0538-2090507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学校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省十三五中医药生物研发基地等多项荣誉;承担国家、省、厅(局)等众多科研项目。
学院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全国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民办高职院校”、“中国最具影响力民办高职院校”、“全国卫生产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进城务工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国诚信示范职业院校”等称号。
学校大力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先后与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泰安中医院等单位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合作关系,与科大讯飞、华为科技、金宝贝集团、宁波菱创、天河航空等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成立了多个校企合作的二级学院,荣获有关部门颁发的“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称号。
1985年,王显明教授创办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
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的基础上建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
2012年,经省卫计委和省教育厅联合评审,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6医院成为学校的直属附属医院。
2017年,经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局和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评审批准,成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作为临床医学专业直属教学医院。
2018年,成为“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同年6月,被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授予“红读计划阅读实践基地”称号。
2021年5月27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