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私立青岛商科职业学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矢志追求,2002年在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和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基础上创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学校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就业导向、产教融合、专业领先、国际视野”的办学方针,明确“聚焦酒店业办专业”的思路,围绕酒店业产业链需求,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专业链的目标。对接“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融入青岛市 24 条产业链建设,构建了“1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8个院级专业群”的专业群发展架构,形成了以住宿餐饮业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主线的专业群建设体系。
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截至2023年3月,学校设置有酒店管理学院、文旅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8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立德树人、兴教为民”为使命,坚持“职业素养过硬、职业技能扎实、职业发展持续”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绅士风度、淑女风范”的职业化人才。学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坚持用中华美德引领立德树人、文化育人教育实践,将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和日常育人的过程中,增强人文情怀,拓展知识视野,塑造健康人格,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现代服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富含文化底蕴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餐厅服务、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市场营销技能等国赛项目一等奖27个。近年来,学生整体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超过了98%。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大力推进课程、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门,省级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青岛市首批现代学徒制特色课程4门;拥有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5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1项;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室1个;拥有各类生产型实训室72个,覆盖了所有专业。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牵头成立了山东现代酒店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建了山东文旅产业学院、顺丰运营管理学院、舜和餐饮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与青岛文旅局共建了“青岛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牵头组建青岛市旅游智库,为区域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政行企校共建“山东省研学旅行研究院”,推进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良性互动。
学校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形成“五重一促”信息化建设理念,有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获评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两个项目入选“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果案例“,两个案例入选《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案例报告(2019)》。学校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信息化全员培训,推进省、校两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坚持以“文化引领、品牌引领”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总体思路,以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为核心,以坚持文化育人为重点,以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凝练了以“崇德尚能、时尚真情”为内核、以“微笑文化”为外显的校园核心文化理念,确定了“勤、真、灵、雅”的校训、“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自立自强、唯实唯新”的学校精神,打造和传播“微笑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山东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传承着多年的职教血脉,沐浴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争创职业教育本科学校,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业全科型职业教育品牌奋勇前进,打造中国酒店业职业化人才的摇篮。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
专科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学校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依据“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实行高考改革 “专业(类)+院校”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
4.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4年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和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5.春季高考和技能拔尖人才的投档原则、录取规则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7.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加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8.所有录取批次的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均不参加专业调剂,仅录取填报此类专业志愿考生。
9.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无口语成绩要求;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校期间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件规定和要求(不参加高考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不予录取)。
2.学校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岗位要求,对考生体检做出补充规定:
(1)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在161cm—175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1cm—186cm之间,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2)烹饪类专业:考生矫正视力≥4.5(无裸眼视力要求),无色盲,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录取时以考生电子档案体检信息为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体检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3+2专本贯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九水东路599号
电话:0532-86051513 86051512 86051666
网址:http://www.qchm.edu.cn
QQ专线:800088287
传真:0532-86051513
邮编:2661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牵头成立山东省职业院校“三教”改革联盟,举办有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有国家科技部“海斯曼”创客岛众创空间;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课题、山东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旅游局专项等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283项;与李沧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开发《山东省社会导游员管理体系标准》《鲁菜标准化工艺流程》等行业标准和青岛市智慧旅游企业建设标准文件。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境外建有中国烹饪学院3所,是全国首批“中美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山东省首批留学生奖学金获批单位,目前招收韩国、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历留学生。与加拿大卡纳多学院、澳大利亚南澳TAFE学院、台湾高雄餐旅大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院校、16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学生交流、境外实习、外籍教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工作。2017年、2019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2019年被评为“亚太职业教育影响力50强”,荣获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卓越奖。
1945年,私立青岛商科职业学校创建。
1952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接收,定名为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隶属山东省商业厅。
1958年,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部分)更名为青岛商业职工子弟中学。
1960年,青岛商业职工子弟中学升格为青岛纺织品批发站商业专科学校;同年,青岛纺织品批发站商业专科学校(部分)改建为青岛市商业技工学校。
1965年,青岛市商业技工学校更名为青岛市半工半读商业学校。
1966年,青岛市半工半读商业学校更名为青岛市半工半读第一商业学校。
1967年,青岛市半工半读第一商业学校更名为青岛市第一商业学校。
1972年,青岛市第一商业学校更名为山东省饮食服务学校。
1974年,山东省饮食服务学校更名为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同年,青岛纺织品批发站商业专科学校更名为山东省青岛财贸学校,并与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合署办学。
1979年,山东省青岛财贸学校更名为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并与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分开,各自独立办学。
1981年,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与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合署办学。
2002年,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合并组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学院被遴选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单位。
2016年,学院通过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单位验收,通过首批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获批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7年9月,学院入选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