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
学校前身是曾隶属于冶金工业部、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校为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教育部国家示范职教集团山东冶金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22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2020年-2022年学校连续三年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获评A等。
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邻齐国故都,西接“大染坊”故址,南望蒲松龄故居,北濒王渔洋故里,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5余万册,在校生14000余人。
截至2023年,学校下设冶金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教育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托行业办学优势,聚焦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服务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做精做特“绿色冶金类特色专业群”,做优做强“智能制造类关联专业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建设思路,形成了以工为主、文理相辅,涵盖能源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化工、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教育体育等12个专业大类、58个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截至2023年,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品牌专业群2个、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省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5个、省“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1个、省企校共建紧缺工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
实训设施先进。截至2023年,学校建有国内先进的钢铁生产和轧钢生产工艺等模拟仿真生产实训基地、中德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和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等实训(实验)场所182个;现有山东钢铁、青岛特钢、南京钢铁、魏桥集团、歌尔集团等大型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有效保证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教育教学需求。
学校获批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京东实训基地、智能制造实训基地2个,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智能制造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1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2个。
教学资源丰富。学校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广5G技术在教学信息化中的应用。搭建了“清华在线”“超星尔雅”“精品资源共享课”“移动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训”等教学平台。拥有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文献1000余种,尔雅通识慕课22门,收录学校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案例试题等教学资源13TB。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与中钢协、东北大学、山钢集团等共建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企业远程实景传输20个点,搭建共享远程共享教育资源在线平台3个,合作开发职工培训教材59部。
管理成效显著。学校围绕“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核心目标,全面推进“五纵五横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大学章程、完善议事规则、实施院系二级管理、规范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考核体系、出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构建了现代大学的治理架构,教职员工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是山东省首批学分制试点单位,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冶金高校学科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师生技能大赛屡创佳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构建“教学、实践、支持”三位一体的双创教学平台。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十大重点建设项目2个;主持教育部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项目2个;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9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奖项32个、省赛二等奖以上奖项54个;学生参加其他各类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200余项。
优质就业省内领先。学校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冶金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创新构建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管理链、生态链六维交叉融通、相互支撑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累计为行业和区域输送了高职技术技能人才10余万人;学校设立“山钢班”、“青钢班”、“新华医疗”等企业冠名订单班60余个;毕业生连续五年综合就业率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实现了由“好就业”向“就好业”的转变。“出口畅”带来“进口旺”,学校的招生形势逐年看好,录取分数线逐年提高,报到率稳步在90%以上,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钢•铁•火特色校园文化。学校与冶金行业血脉相连,先进的钢铁企业文化为打造校园文化、培育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沃土。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践行文化育人理念,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了“笃实求真明理出新”的校训、“好学力行 兼容合作”的校风、“爱生乐教 因才导学”的教风、“学始于专 功成于韧”的学风,精心打造了具有典型冶金特色的“钢的意志、铁的纪律、火的热情”的特色校园文化,提高了师生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文化品味、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 获得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首批绿色学校、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荣誉称号。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学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保证录取工作条件和环境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省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文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校名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所有关于招生考试录取的信息都将通过招生信息网予以发布,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8407001 (传真) 、8407007
学校网址:https://www.sdiv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完善科研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强化高水平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建设,吸引社会科研力量合作,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实施“科技副总”和“科研助理”等培养工程,全面提升教师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先后联合东北大学、中国冶金研究院、山东钢铁集团、山东冶金设计院等单位,在校内外布网共建“钢铁材料绿色制备联合实验室”“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和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应用技术开发中心”“省材料工程研发中心”6个。各级各类纵向课题325项、教科研获奖102项,校城融合项目20余项,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专利转化等横向项目132项,社会服务创收逐年增加。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
截至2023年,学校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队伍为目标,先后与德国、美国、新加坡、巴基斯坦、泰国、坦桑尼亚、刚果(金)等9个国家12所院校和4家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千余万元,共建了中德智能制造中心、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示范实训中心等;先后有60余名外籍专家来校任教和交流访问。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外事办认定为“山东省与巴基斯坦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参建“中国-刚果金海外职业技术学院迪兹瓦校区”;与巴基斯坦无限工程学院互设海外实训基地,获批教育部“汉语桥”和“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等项目。
五O一厂工业学校
1959年7月,成立“五O一厂工业学校”,隶属冶金工业部由五O一厂代管。9月,冶金工业部将该校更名为“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
1962年10月,冶金工业部将该校更名为“张店有色金属学校”。
1971年12月至1977年7月,停止普通中专招生,改办“五O一厂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7年8月,更名为“山东省有色金属学校”隶属山东省冶金局(后改为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山东省工业学校
1980年12月,山东省冶金局报经山东省计委批准,将该校更名为“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
1993年8月,通过山东省中专办学水平评估,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1997年9月,成立“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张钢分校”。
1999年3月,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该校更名为“山东省工业学校”。
1999年9月,该校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兼任山东冶金职工大学党政主要领导。开设“山东冶金职工大学分校”。
1999年12月,通过省部级重点中专复评,再次被命名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2000年6月,被国家教委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1年8月,开始招收五年一贯制大专生,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合并发展
2002年4月—8月,学院开始自主招生。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由济南搬迁至淄博,与山东省工业学校合并。
2003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山东冶金职工大学和山东省工业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08年1月,通过山东省高校办学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结论。12月,通过山东省高校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工作检查评估并获优秀结论。
2011年9月,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并获优秀结论。
2012年11月—12月,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
2013年10—12月,先后通过山东省高校体育课程建设评估和山东省高校军事理论课评估均获优秀结论。
2015年6月,学院被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2020年9月,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钢铁产业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