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遗址地层堆积厚达3—4米,局部灰坑深达5米。重要的发现是灰坑里的稻米,它证明新石器时代汝河流域已开始种植水稻,这对研究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的种植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研究我国新石器晚期向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的过渡、夏代人的生活情况和活动范围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价值。
1983年被临汝县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汝州市李楼遗址、煤山遗址和严和店宋代汝窑遗址等三处古文化遗址跻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悉,李楼遗址、煤山遗址分别位于汝州市的杨楼镇和煤山街道,两处为同一个时期的古村落遗址,距今约4500年左右,文化性质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晚期煤山类型。在煤山遗址发现炼铜的坩埚及多处熔炼铜痕迹,说明当时的先人已掌握了炼铜技术。
李楼遗址分为一、二期文化。
李楼一期文化共发现房基3座,室内地上有白灰面,保存基本完好,房基中间有一个圆形灶。灰坑8座,有圆形、椭圆形和圆角形三种,形状正规,内填黑灰土,并夹杂有大量大块的陶片,同时还发现有8粒炭化稻米。墓葬有土坑墓和瓮棺葬两种,葬式有仰身直肢和屈肢葬,并有少量随葬品。瓮棺葬多以陶器做葬具,均为婴儿残骨,上盖黑陶盆。
李楼二期文化发现房基3座,灰坑7座,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形状规整,内填黑土,出土有大量的陶片,坑内发现一粒稻米。墓葬4座,竖穴仰身直肢葬,有少量随葬品,瓮棺葬6座,均为婴儿葬,葬具为蓝纹鼎,上面盖一个陶盆。
李楼文化遗存有明显的自身特点。如李楼一期有较多的黑皮陶,二期有较多的泥质磨光黑陶,还有鬼脸式足鼎。两期都有磨光黑陶高柄杯和少量蛋壳黑陶。
从总的文化面貌和特征来看,李楼一期和二期均属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遗址出土的陶器,在邻近的许多同类遗址中均为常见器形,如鼎、、碗、刻槽盆、高圈足盘、高领罐、小口罐、觚形杯等。经进一步比较研究,考古人员发现李楼一、二期遗存与煤山一、二期遗存更为接近,陶器形制具有更多的相似之处。这表明李楼一、二期遗存同煤山一、二期遗存同属于一个文化类型。
据汝州市博物馆馆员陈宏焱介绍,李楼遗址早于1950年被临汝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发现,还作了文字记录,但时隔多年后,原始资料已无法找到。1975年,中科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调查;1978年,李楼村村民在此处平整土地时,发现了一些商代早期的青铜器。此后,省、市文物考古部门多次进行复查;1991年秋,中科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正式对该遗址实施发掘,
省考古研究所、省古建筑研究所、省博物院的专家认为,李楼遗址兼具二里头一期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器形特征,它的一个重大价值就是补充了煤山文化类型的不足。
炭化稻米的发现,是李楼遗址发掘重要的收获,证明新石器时代的黄河流域也种植水稻。过去,曾在一些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陶片或红烧土上发现有稻谷痕迹,如淅川下集、下王岗,郑州大河村和洛阳西高崖等遗址。上世纪80年代在山东栖霞杨家圈遗址龙山文化早期地层和灰坑里,发现稻谷壳及印痕。在陕西扶风案板遗址龙山文化早期的案板三期灰坑里,也发现有水稻的灰土,唯独在河南龙山文化中尚属空白。
为什么说李楼遗址发现炭化稻米能证明新石器时代的黄河流域曾种植过水稻呢?据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米柯莱介绍,李楼遗址的炭化稻米曾经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李璠教授鉴定,确认是人工栽培的籼型稻和粳型稻,这说明当时李楼一代属湖水涟涟的沼泽地带。很明显,这种水稻也不可能是从南方带过来的,因为原始人的活动范围不可能有那么大。
由各种出土文物可以看出,李楼不仅是一处相当大的村落遗址,而且农业种植十分发达。
在李楼二期文化中发现的成人墓葬与婴儿瓮棺葬的合葬墓。
据米柯莱介绍,原始人墓葬一般成人和婴儿是分开的,成人葬于公共墓地,婴儿葬于房间附近。成人死后未能葬于公共墓地,很可能是由于某些特别的原因,如暴死。
同意李楼遗址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古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认为,成人墓葬与婴儿瓮棺葬的合葬墓,在中原地区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发现,是否为华夏民族宗族墓的萌芽,有待专家对该遗址的墓地进行详细的考古发掘和研究。
据米柯莱介绍,关于李楼遗址的年代,发掘者曾采集李楼一期文化的5个标本做碳14测定。5个数据的年代分别为公元前2007年-前1736年,公元前2138年-前1740年,公元前2011年-前1531年,公元前2138年-前1740年,公元前2192年-前1898年。发掘者又采集李楼二期文化的两件陶片做热释光测定,年代分别为公元前1250年±前280年,公元前1245年±前285年。以上测定所得数据与李楼一、二期的地层关系相吻合,但是二期热释光年代数据偏晚,误差似乎较大。不过前一组数据所测定的年代,正好与夏代(公元前21世纪)的起源时间相吻合,这对研究夏文化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地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