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是2005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诸城市人民政府承担财政投入并实施属地管理。2016年3月份,为进一步提升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办学层次,扩大学院办学影响力,诸城市人民政府与高科教育控股(北京)集团、山东高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举办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合力打造职业教育高端品牌。
截至2023年,学校目前占地13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10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5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商学院、金融财会学院、医养健康学院、幼教艺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13个科研院所;开设62个专科专业,2个“3+2”本科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3个;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职教集团1个,山东省高校新技术研发中心1个,山东省级特色专业3个,优质资源共享课14门,教学团队2个;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国家级职教集团1个。
在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学校还承担部分成人继续教育任务,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教师教育和社会培训,形成了专业齐全的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提升体系和多元化的社会培训模式。年均培训人次达16万人以上。
学校分别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楹联教育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潍坊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强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是我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的学校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山东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学生资格审查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6551229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wfgsxy.com
电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达标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走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道路,与中兴教育集团、浪潮集团、歌尔集团、北汽福田、新郎希努尔集团、惠发股份、得利斯集团等知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