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程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济南交通技师学院五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已走过近60年的办学历程。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做有灵魂的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定位,“山东示范、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职学院”的发展定位,面向“济南都市圏、山东半岛城市群、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服务定位,励志耕耘,砥砺精进,不断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品牌示范基地、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等百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连续三年评定为A级。
学院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7亿元。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8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
党建引领,思想政治教育卓有成效。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146574”党建工作体系,打造五大特色党建阵地,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创新架构“四课堂、五联动、多平台、四协同”大思政教育体系,全力推进“三全育人”。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品牌示范基地、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示范单位、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三全育人”示范校建设项目、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山东省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基地、山东省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国家级奖项3项,华北赛区一等奖3项、省一等奖4项,做法经验被几十所高校借鉴学习。
聚焦产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丰硕。截至2023年,紧密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及济南市重点产业,着力打造智能建造、工业互联网、数字商贸、建筑工程管理、智慧财经、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轨道交通、服装等10个专业群,开设44个招生专业,其中2个“3+2”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45个,牵头开发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9本、编写国家职业标准9项、山东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5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
同频共振,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学院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与华为、京东、天元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SAP公司、浪潮集团、中建公司等大型企业校企共建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19个,紧密型校外实践基地183个。牵头成立了全国工业互联网职业教育集团、黄河流域智能建造产教联盟,是国家5G综合应用示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筑类检测中心)、全国首批教师实践流动站试点单位、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
全域联动,创新创业教育全国典型。学院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完善治理架构,构建了深度融合的专创培养体系,形成了内融外协、全程帮扶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打造了创意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的全生态系统园区“齐鲁创谷”。荣获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以上奖项70余项。中央电视台《纪录东方》、中国教育电视台分别报道我院双创教育事迹,学院是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众创空间、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济南市创业孵化基地、泉城众创空间、济南市就业创业实践教育示范基地、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
面向区域,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学院现有国家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省级应用技术优质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有国家级及省市级建筑、交通、机电等岗位培训点,积极承担全国建筑门窗安装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出租车从业资格培训、驾驶员培训、社区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同时承担山东省春季高考服装专业技能考试、1+X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师资培训、陶瓷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等任务。济南市职成教研究所、济南市就业指导中心挂靠我校。同时,学院积极服务区域乡村振兴,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乡村振兴)、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济南市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
德能并重,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突出,232名同学入选“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名单。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专业水平、工作态度、政治素养满意度均在95%以上。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很多毕业生被中铁十四局、中建八局、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浪潮、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海尔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录用。学院获评山东最具行业影响力高职院校、山东最具网民口碑的高职院校、山东家长最喜爱的十大学院。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成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典范”、区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地方应用技术积累与转化的“中心”、引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2024年面向高考考生进行春夏季高考招生,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https://www.jngcxy.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共有6个项目立项,其中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2项、省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1项、省职成教科规划课题3项。
学院共获批各级各类纵向课题16项,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是8.9万元;发表学术论文45篇,获得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1项;校企合作开展横向课题5项,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是46万元,技术交易到款额1036.70万元。
对标接轨,国际合作办学成效显著。学院发挥重点建设专业优势,构建了多国别、多专业、多模式的中外合作办学体系。开办中澳、中德4个合作办学项目,在泰国建设海外分校--海右国际学院,入选“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2018-2020年)。与马来西亚6所高校开展“专升硕”联合培养,与国(境)外30余所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0多个国家的300余名短期留学生来校研修学习。在蒙古国中国有色金属公司敖包矿区、泰国山东总商会、马来西亚岱银纺织分别建立了“海外人才培养校区(基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产能合作。学院连续三年蝉联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获评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首批“经世国际学院”。
济南纺织工业学校
1978年,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成立。
济南建筑工程学校
1965年,济南建筑公司半工半读技校创建。
1969年,济南建筑公司半工半读技校更名为济南建筑职工子弟学校。
1983年,济南建筑职子弟学校更名为济南建筑职工中专。
1997年,济南建筑职工中专更名济南建筑工程学校。
济南市财经学校
1964年,济南市供销合作职业学校创建。
1966年,济南市供销合作职业学校更名为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半工半读中等专业学校。
1969年,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半工半读中等专业学校停办,改建为济南五十三中学。
1979年,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半工半读中等专业学校复校并更名为济南市供销学校。
1981年,济南市供销职工中专创建(合署)。
1999年,济南市供销学校更名为济南市财经学校。
济南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
1979年,济南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创建。
合并发展
2003年,济南纺织工业学校和济南建筑工程学校合并组建济南工程学校。
2004年5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济南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和济南市财经学校并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1月,学校获评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6年2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第一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
2019年8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10月,济南交通技师学院并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