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9年,由大众报业集团投资创办,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第一所专门为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应用型特色人才的综合性高校。
学院坚持“适度规模、强化内涵、突出特色、增强实力、提升层次”的办学思想,确立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产业兴校”的办学思路,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以就业为导向,以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建设需求为目标,走以内涵发展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山东省文化产业实用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坐落于青岛市莱西高铁新城,规划占地4260亩,总投资56亿元,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北门即为胶东半岛高铁枢纽—莱西站,青荣城际铁路、潍莱高铁、莱荣高铁和规划中的蓬西高铁在此交汇,到达青岛主城区、潍坊、烟台仅需半小时,有多趟列车直达济南、北京、上海、南京、杭州、西安等主要城市,新校区距青龙高速莱西出口仅5分钟车程。
截至2023年,学院已建成近30万平米的现代化教学楼和配套实训及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国内高校单体面积最大的综合图书馆已破土动工,新建总建筑面积1万余平米的综合实训楼已顺利竣工,新扩建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米的7栋学生公寓楼将于8月底如期投入使用,学院将全面形成1.5万名师生的保障规模。整个校园环境优美,现代化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映衬,水岸休闲公园廊桥幽径,花木葱茏,碧草如茵,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设有商学院、信息学院、传媒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能科技学院、建筑学院、健康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打击乐学院、舞蹈学院、本科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了50多个专科专业,同时作为山东省实践性自考本科专业考核试点院校,开设了12个实践性自考本科专业,倡导“专科入学、本科毕业”,面向全国招生。
办学优势
1.办学理念先进,文化产业特色鲜明。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强校,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注重培养孝老尊亲、知书达礼的传统文化气质,全力创建“文化发展的传承高地和文化产业的创新摇篮”,赢得了学生与家长的认可,获评“2020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荣誉称号;荣获“2021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奖”和“2021最具影响力教育政务融媒体奖”
2.区位优势明显,优越环境快乐成长。
美丽的青岛是世界最适合人类居住的海滨旅游城市之一,学院位于世界休闲体育之都、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莱西。校园建筑风格现代大气,教学楼内配备空气能中央空调和多媒体智慧教室,校园一流的物业服务和专业的餐饮管理,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
3.专业特色突出,创新培育家国俊才。
学院专业设计充分对标市场对人才的专业需求,突出特色,注重培养自我学习能力、人文素养及职业素质,学生在掌握知识与技术技能的同时,学会做人做事,深受企业和社会青睐。
4.校企订单培养,高端高薪精准就业。
学院 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合作办学,不断拓展与一流企业、政府、行业组织的合作广度与深度,以岗位定培养目标,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订单定向培养,实现毕业生高端高质量精准就业。
教学创新
学院抓住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在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化、拓宽多元化办学等领域深化改革和突破,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高职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技能实训
我院坚持强化技能培养,实行教学研融合,实训设备优良先进,拥有各类实训室和实训车间、校企实训基地26个,校企实训基地38个,为学生就业创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轨道交通实训列车、高铁智能物流管理实训室、新能源汽车校外实训基地、铁道通信5G实验室、工业机器人实训室、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实训室、智能电梯实训室、舞蹈形体房等实验实训设施一应俱全。
和谐校园
学院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兴趣爱好、传承优秀文化,提升当代大学生的文化自信。篮球、摄影、武术、相声、演艺、礼仪等20多个学生社团蓬勃发展,歌手大赛、田径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精彩纷呈;构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长廊,造就有特色、高品质的育人环境。学院先后承办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第七届青岛国际打击乐艺术节、青岛成人教育合作发展峰会等校内外大型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61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民办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9年2月2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第十二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1. 学院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对于按专业组进行投档省市,在同一专业组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体育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数相同,参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院录取,应按时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需要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于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网址:http://www.sdcivc.edu.cn/
联系电话:0532-58577777/0532-58078181
电子邮箱:sdcivc004@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2666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明德约礼,博文创新”的校训充分体现了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和文化育人的治校精神,也是学院教风、学风、校风的集中表现。
“明德约礼,博文创新”释义: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做人做事恭敬谦让、知书达礼;掌握知识与技能既要深研又需视野广阔,而且要与时俱进,不断追求新高度。校训语出自《大学》首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论语·雍也》:“子曰:‘君子博学於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校训的核心在“明德”,通过“修身”、“正心”、“诚意”而达到“明智的行为”即良好的“德行”,让广大师生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不忘初心,发奋学习,砥砺前行,报效祖国。
2005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始由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投资筹建。
2009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
2010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正式招生。
2017年12月,莱西市政府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正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莱西建设新校区。
2018年5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在莱西举行新校区奠基仪式。
2020年12月16日,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迁址莱西市办学,举办者由山东大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海慧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由烟台市迁至莱西市通过教育部备案。
2023年5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大兴电影学院揭牌成立仪式举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