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潍坊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获得全国计生协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山东省先进团委等70多项荣誉称号。学院现有三个校区,新校区作为主校区坐落在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校园总占地800多亩,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建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朐中医院)1所,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建有高标准实验室142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上亿元。
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益都校区的前身是英国浸礼会创建于1885年的青州医学堂。齐鲁大学医科在此基础上诞生,是山东近代医学教育的源头,山东护理教育的发端。潍坊校区的前身是1889年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在潍县创办的乐道院医护学校。两所卫校都有130多年的办学历史,合并前都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省级教学示范学校和省级文明单位,已为社会培养各类卫生技术人才10万多名。
截至2023年,学院开设护理、助产、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老年服务与管理等2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护理专业是学院的品牌专业,是山东省和潍坊市的特色专业,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军护是学院首创和名牌方向,实行军事化管理,主要面向部队医院实习就业,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全省卫生系统质量品牌。口腔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是学院的重点专业,依托专业建有潍坊牙科医院等机构。药学专业是学院特色专业、山东省重点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生供不应求。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学院特色专业,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护理、健康管理专业群被确定为省级品牌专业群。老年服务与管理被确定为1+X证书试点专业,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口腔数字化生产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两条腿走路,成立以来引进专职教师200多名,其中硕士以上170人,研究生学历占专任教师60%以上。聘用医院专家担任兼职教师100多人,并聘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樊代明院士在内的100名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兼职教授。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成立教师成长研习坊,实施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教学沙龙、教学能力研习、专题培训等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在全国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在全省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学生就业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与全国100多家医疗卫生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每年有1000多人被学院推荐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等知名医疗单位工作,与北京朗依制药、青岛华新华义齿加工厂、潍坊金通医药等20多家医药企业签有订单培养协议。积极探索国外就业,与日本、美国、英国、韩国等多家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开展出国护士培训,300多名毕业生走出国门就业。
学院成立以来,树立了“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职学院”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线,加强内涵建设,改善育人环境,人才培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近阶段,学院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发挥特色优势,提升内涵质量,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职学院。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院全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学院部标代码:14347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考试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招女生,男生慎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在外语的学习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语种执行外语教学。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附件2)中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录取在常规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四)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和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1+6”综合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公通〔2021〕157号)的相关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
第二十二条 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后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专业的毕业后可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具有考取口腔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毕业生具有考取美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资格;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应急救援技术、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大数据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毕业后可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学院目前还开展1+X证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生可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按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批准以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邮 编:262500
益都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318号
潍坊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
网 址:https://www.wfhlxy.com或
https://zhaosheng.wfhlxy.com
咨询电话:0536-3278236 3277335
传 真:0536-3278735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人才培养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订单式培养。在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开设企业冠名班,实行校企双重评价体系。开展“双证”“多证”培养,搭建行业需求人才的桥梁,学生在校期间除获得毕业证书,还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可以取得育婴师、中医按摩师、营养师等证书。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院成立后投入900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实验实训基地,与校外70多家医院合作建成实习教学医院,开展实践教学,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四项、二等奖六项,在全国大学生英语挑战赛中获得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共获得各级各类奖项150多项,60多名教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学生就业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与全国100多家医疗卫生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每年有1000多人被学院推荐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等知名医疗单位工作,与北京朗依制药、青岛华新华义齿加工厂、潍坊金通医药等20多家医药企业签有订单培养协议。积极探索国外就业,与美国、英国、韩国等多家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成立了外派劳务培训中心、雅思培训中心,开展出国护士培训,300多名毕业生走出国门就业。
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
1885年,英国浸礼会医学传教士武成献博士在明代衡王府旧址上创建了"青州大英帝国浸礼会施医院"和附设"青州医学堂"。
1902年,英美联合办学,成为山东新教大学医医学院主校;
1911年,医学堂在济南建成新校,后为齐鲁大学医科;
1909年,英国基督教传教护士劳根女士来到青州,在青州医学堂创办护理教育,山东护理教育由此发端。之后学校先后更名为:山东共合医道学堂、青州广德医院护士学校、山东省立医院益都分院护士学校、山东省立医院第二分院附设护士学校、昌潍专区益都卫生学校、昌潍地区卫生学校;
1983年,更名为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
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
潍坊卫校的前身是1889年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在潍县创办的乐道院医护学校,是山东近代最早的医护学校之一,也是中国最早以西医教学为主的医护学校之一;
1931年,学校更名为潍县基督教医院护士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更名为昌潍专区中心卫生院附设护士学校、昌潍地区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1989年,起使用潍坊卫生学校校名。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2010年,益都卫校和潍坊卫校合并,组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2011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同年5月教育部备案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