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简称郑大,英文简称:ZZU)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截止到2023年3月,学校总占地面积6100余亩,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南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主校区北校园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主校区东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主校区西校园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57号;现代制造河南实验室(洛阳)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6号。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4万余人、研究生2.6万余人,以及来自96个国家的留学生2700余人。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校党委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努力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区域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郑州大学医科教育源于1928年的河南中山大学,1952年河南医学院独立建院,开启了河南医学高等教育的先河;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原名郑州工学院,1996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大学,是原化工部直属重点院校;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教育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嵇文甫教授,物理学家霍秉权教授,耐火材料专家钟香崇院士,土木工程专家孙国梁教授,耳鼻咽喉科专家董民声教授,食管细胞学创始人沈琼教授,人体寄生虫学专家苏寿汦教授,南阳作家群代表人物二月河教授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都曾在此弘文励教。
截止到2023年3月,学校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学科门类,各学科门类均衡发展;有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3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有凝聚态物理、材料加工工程、中国古代史、有机化学、化学工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免疫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微生物学、植物与动物学、数学等17个ESI全球前1%学科;有ESI全球前1‰学科3个,其中化学ESI全球排名0.435‰,材料科学全球排名0.556‰,临床医学全球排名0.830‰;学术机构排名列全球第336位、国内高校第27位。学校有3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45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学部委员2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12人,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25人,优青、青长等国家级青年人才4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7人,教授80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77.4%,形成了一支以院士和学术大师为引领,以“杰青”“长江”等为学术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中国工程院崔俊芝院士担任河南省大数据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高俊院士担任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何季麟院士担任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主任、河南省资源与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王复明院士担任黄河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陈芬儿院士担任药学院、药物研究院院长,英国医学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尼克•莱蒙担任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国际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担任历史学院、中原历史与文化研究院(考古与文化遗产学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担任商学院院长,南振中先生、张海先生等执教我校。
悠久历史铸就郑大特色文化
植根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沉稳厚重,形成郑大人包容宽厚、奋发进取的优良品质;汇聚多元文化的交融共生,学生来自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世界96个国家,形成多地域、多民族、多文化交流融合的文化氛围;文、理、工、医、农等12个学科门类均衡发展,形成多学科交叉、相融互补的育人氛围;传承和弘扬源远流长的特色文化,多个校园的特色文化长期积淀与升华,孕育“求是 担当”的校训,形成“笃信仁厚、慎思勤勉”的校风,学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在强化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学校注重发挥文化引领的社会职责,努力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郑州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遵照《郑州大学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郑州大学(国标代码10459),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东校区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
第三条 凡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郑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国际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惠灵顿学院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学生,符合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第十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内蒙古
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高考改革省份
按照高考改革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郑州大学2024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生等类别录取规则如下:
(一)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按照郑州大学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三)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四)新疆南疆单列计划、哈密地区定向招生,要求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新疆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五)港澳台侨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依据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说明: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考古学、绘画。
(二)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类、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各招生大类具体分流专业见郑州大学招生网。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普通类各专业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以上语种考生谨慎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教育收费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或5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6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郑州大学惠灵顿学院(郑州大学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和郑州大学与澳大利亚伍仑贡大学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其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按照豫计收费函〔2002〕324号、豫计收费函〔2003〕272号、豫计收费〔2003〕2225号文件,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400元/生.年(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普通宿舍),750元/生.年(南校区、北校区改造四人间),800元/生.年(主校区六人间),1000元/生.年(主校区五人间),1100元/生.年(主校区四人间,南校区、北校区改造二人间),如有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具体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郑州大学资产与财务部网站信息公示。
第二十条 学校制订有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16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均.年)为主体,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就读,保障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郑州大学国际学院、郑州大学惠灵顿学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若期间上级部门政策有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郑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郑州大学网址:http://www.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大招生
郑州大学本科招生微信服务号: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zdzb@zz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1182,67781111,67731111,6778333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构建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拥有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绿色选冶与加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大基础设施检测修复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钙镁磷复合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资源材料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地下工程灾变防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学校入选“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第一批协同攻关创新平台组成单位。牵头或参与建设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实验室、黄河实验室、嵩山实验室、龙门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平原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中原食品实验室、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10家省实验室。学校作为主要建设单位,负责河南省首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超短超强激光实验装置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拥有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组建河南省资源与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河南省大数据研究院、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军民融合研究院等校级直属科研机构。五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课题206项。2022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计440项。学校在神舟系列宇航员出舱面窗关键防护装置研究、高性能ITO靶材关键技术研究、磁约束热核聚变基础理论研究、车用燃料乙醇生产的关键技术及开发应用研究、非开挖工程技术和装备、“一步法”固相合成半芳香的高效制备技术、苯选择加氢制环己烯催化剂和催化工艺、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治理与毒性减排关键技术及装备、钢纤维混凝土特定结构计算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生物遗传与表观遗传研究、植物油菜素内酯研究、魏晋南北朝史研究、隋唐史研究等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8项(含科普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
与美国、英国等51个国家和地区的271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先后加入北京谱仪(BESIII)国际合作组、江门中微子实验(JUNO)国际合作组、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LHAASO)合作组、太极计划、高能物理(Belle II)国际合作组等大科学装置和国际合作组织。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斯托特分校和普拉特维尔分校、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波兰罗兹大学、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等国外高校合作开展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印度、格鲁吉亚设立孔子学院,在美国设立孔子课堂。学校是“中俄语言文化高校联盟”创始成员,“中俄新闻教育高校联盟”发起成员,“中俄医科高校联盟”成员,“南亚-东南亚大学校长联盟”成员,“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作为首批地方高校入选“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试点单位”。拥有微纳成型技术、细胞与基因治疗、低碳环保材料智能设计、癌症化学预防、地下基础设施非开挖技术、电子材料与系统等6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轻量化及功能化高分子成型与模具、功能分子绿色构建与应用、癌症化学预防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郑州大学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河南省首批由高校主导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打造郑大工程与技术服务品牌,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成为河南民用建筑行业的领先企业。推进附属医院集团化发展,11家附属医院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6个,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255个,开放床位3.7万余张,年门诊量突破2000万人(次),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成为河南省医疗行业的“集团军”。
原郑州大学
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1991年黄河大学并入。
1996年11月通过国家“211工程”部门预审,1999年6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将郑州大学列入国家“211工程”项目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郑州工业大学
原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原化工部直属的重点院校。
1996年4月,郑州工学院更名为郑州工业大学。
河南医科大学
1928年在开封成立,原名河南大学医科,后改名河南大学医学院。
1952年从河南大学分出,更名为河南医学院
1957年迁至郑州。
1984年更名为河南医科大学。
合并调整
2000年7月10日,新的郑州大学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理、工、医、文、史、哲、法、经、管等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6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郑州大学成为24所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高校之一,并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翌年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15%。
2012年11月,郑州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同月,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2013年5月,入选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7月,郑州大学入选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
2015年2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7年9月,入选首轮国家“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 。
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2018年2月,郑州大学由“省部共建高校”升格为首批“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序列。
2018年3月,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8年7月,郑州大学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签约合作共建郑州大学农学院;同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8年8月,郑州大学首次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2018年11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