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建校43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学空间不断拓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取得了飞跃发展,累计培养毕业生十三余万人,为社会和国家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栋梁之材,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中原腹地郑州市的北部,坐落在美丽的黄河之滨,环境优美。截至2023年6月,现有英才、金河、航海、龙子湖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484.84亩,总建筑面积67.2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3余万册,电子图书130余万种,近10个中外文数据库。占地1537亩的航空港新校区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近年来,学校生源质量不断提升,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650人,其中本科生13260人。
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地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得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立足地方服务社会,科学布局助推发展。根据郑州市经济社会、产业构成和发展趋势,对焦郑州市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的需要,学校明确以工学为主干,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47个,其中本科专业36个。近年来,学校通过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加快建设,全面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量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人才培养高质量。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构建了校级、市级、省级三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体系。近五年来,学校有4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通过认定,9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单位;有3个市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通过认定,1个市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单位。
坚持改革创新,以教学改革促进课程建设的高质量,积极打造一流课程。学校构建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立项、成果及奖励四级培育体系。近五年来,立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2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1项,市级25项,校级133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市级2项。构建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培育体系,制定了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引导支持教师做好课程教学设计、把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内容、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目前,已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6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省级课程思政样板课10门。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谱写人才培养新篇章。近五年来,学生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17项,二等奖37项,三等奖68项;省级一等奖109项,二等奖202项,三等奖298项。在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4个团队获得二等奖,4个团队获得三等奖;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4项、省级53项、市级20项。学校毕业生张明珠获“2017-2018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称号,是河南省高校中唯一入选者。学校2020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115人,2021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160人,2022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304人,毕业生考研录取人数屡创新高。
坚持以文化人,校园文化活动引领学风建设。通过开展“教职工假期读书活动”“悦读时光”“十佳大学生”等一批富有新时代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品牌活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通过形势报告会、郑工论坛、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年举办“华光”体育活动田径运动会和各项球类赛事。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第二课堂成绩单”,推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紧密相连、相辅相成。通过制度规范,奖惩引导,逐步形成了健康向上、积极向学的良好学风。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国优秀单位和全省高校“融媒体+育人”工作培育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载着莘莘学子的远大理想,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神圣使命,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修德、敏学、笃行、拓新”的校训,以服务河南省“十大战略”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一二三四”工程为抓手,加快郑州航空港校区建设,着力推进教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通过持续招贤纳士、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人才高地,进而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代码:国标11068,各省招生代码以省级官方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英才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66号(金河校区);河南省郑州市京广南路1号(航海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王新街9号(龙子湖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各省份相应规定执行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
1.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2.专科:艺术专科批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招生
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相同分数录取原则
新高考改革省份,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其余省份普通类考生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录取要求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音乐学专业招收声乐和器乐考生,器乐类考生招收二胡、单簧管、钢琴、小提琴。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本科8000元/生▪年,专科6000元/生▪年。
体育类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
软件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市场营销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与英国奇切斯特学院合作办学)13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与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900元/生▪年,4人间11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励与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优秀学生奖励体系:1.国家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校内专项奖学金,根据项目不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4000元。
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3.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困难生可进行勤工助学,资助标准为固定岗位20元/小时,临时岗位12元/小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复学或入学,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371-68229255、68229256、68229257、68229258
传真号码:0371--68229825
招生信箱:zs@zzu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zz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zut.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坚持科研兴校,科研水平显著增强。学校建有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南省大数据双创基地、河南省电动汽车电池网络组合与维护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与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河南省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郑州原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河南省吖啶类化合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平台,获批河南省高性能有机功能材料研究与开发创新团队等省科技创新团队3个,先后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联合建设院士工作站、高性能有机功能材料郑州工程中心;建成一批中原绿色发展研究院、中国行为法学会国家与地方治理研究会学术研究基地、海绵城市与地下空间(河南)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坚持开放办学,以多元合作办学积极拓展学校发展空间。学校积极响应扩大教育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瑞典、波兰等高校进行多层次的合作,建立了友好关系。目前与英国奇切斯特学院及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共同举办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四个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进国内合作,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合作建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陈庆云院士工作站暨高性能有机功能材料郑州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深化与北方工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作交流,干部挂职锻炼、交换生培养、研究生合作培养等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创新校企合作,坚持“人才共育、平台共建、研发共推、成果共享”原则,不断推动校地互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纵深拓展,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
学校溯源
中州大学
1980年3月,学校创建,初名郑州大学(郑州分校)、河南医学院(郑州分校)。
1981年,郑州大学(郑州分校)、河南医学院(郑州分校)合并为郑州走读大学。
1985年,郑州市走读大学更名为中州大学(专科),同年航海路校区奠基。
郑州艺术学校
1956年,郑州戏曲学校创建。
1985年,郑州戏曲学校更名为郑州艺术学校。
郑州广播电视大学
1979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郑州工作站)创建。
1982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郑州工作站)更名为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郑州分校)。
1987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郑州分校)改建为郑州广播电视大学。
合并升格
2009年,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艺术学校并入中州大学。
2014年,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广播电视大学整体划入中州大学。
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中州大学正式更名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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