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学院位于鄂豫皖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河南省信阳市。学校创办于2003年,前身为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豫南地区首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生为本、服务社会”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依法治校”发展战略,秉承“求真创新、 勤学笃行”校训,弘扬“爱国诚信、朴实尚学”校风,发扬“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精神。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过硬、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教学条件
截至2022年6月,学校现有浉河、南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10亩,建筑面积61.7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山水相映,绿围翠绕,春有杜鹃绽放,夏有栀子花开,秋天丹桂飘香,冬日腊梅傲雪,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学校各类教学设施一流,现有各类实验(训)室106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信阳市重点实验室3个,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与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0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值0.6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2.84万册,电子图书44万余册。校园网络出口带宽32.1G,有线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
截至2022年6月,学校获批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改立项43项;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各1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2名教师获得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截至2022年6月,学校设有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理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和公共体育教学部,开设本科专业5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有河南省重点学科(培育)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民办普通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9个,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10个。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全省率先开展辅修学位教育的5所民办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649人,生源覆盖全国20省(市、自治区)。
信阳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信阳学院2024年普通类、艺术类和对口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信阳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信阳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豫东南中心城市信阳市,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学校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郁、设施齐全,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和公共体育教学部,本科招生专业33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浉河校区、南湖校区:河南省信阳市新七大道西段
第七条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升本和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校不断加大校园基础设施和教学科研投入,建强师资队伍,促进内涵建设。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学校大力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打造“全员德育导师制”育人品牌,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信阳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章程拟定、招生宣传方案拟定和材料制作,以及招生期间的咨询服务、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若出现同分情况时,根据文史、理工或外语大类,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外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安排所有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当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其他志愿报考的考生。考生所报专业已满,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美术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三大类。2024年各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将按照以上各专业分别投档。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美术类和音乐类艺术本科专业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成绩。
编导类艺术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 号)《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教考院〔2023〕107 号)文件要求,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入学体检依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信阳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收费主管部门审定标准执行。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专业15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信阳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贷款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每学年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贷款方式。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学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信阳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为信阳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基本文件,未尽事项,详见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信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76-3083333 0376-3097777
招生咨询手机:15803975677 15803975877
招生办网址:http://zs.xyu.edu.cn/
电子信箱:xyxyzsb@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hrxyzsjyb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七大道西段 邮 编:4640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建立健全科研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努力提升科研项目层次,不断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具备了独立申报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先后获批国家级课题7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2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1项),中标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区域案例总结项目”,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34项、厅级项目581项。获批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承担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2个。
【服务地方】扎根大别山革命老区,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面向行业、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理念,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协同创新平台。与浉河区政府共建“英才创新创业园”,与淮滨县产业集聚区和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共建产学研联合发展平台。成立产教融合团队,助推信阳文旅产业崛起,协同打造“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获批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及信阳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196项,其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科研项目43项。目前,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近5.5万名毕业生,其中22.89%的毕业生在大别山革命老区就业。学校被河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评为“河南省支持老区建设先进单位”。
【创业就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堂教学、专业实训、学科竞赛、指导孵化的双创教育模式,加强创业与学科建设相融合、创业与师资队伍相融合、创业与学生团队相融合、创业与校企合作相融合。注重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7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奖项75项;学校众创空间已累计孵化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188家。大批学生成功创业,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5%以上。信阳学院众创空间先后获得“河南省高校众创空间立项建设项目”“共青团中央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河南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河南省众创空间 ”立项等多项荣誉称号。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工程,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四个回归”,着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特色日益突出,办学水平和办学声誉全面提升。学校先后当选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荣获“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河南高等教育十大名片”“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特色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2020年度中原综合实力民办高校”“2021年度河南省最受考生青睐本科高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平安校园”“信阳市文明校园”“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河南省首批大学章程核准高校”“河南省第三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信阳师范学院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天泰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民办机制合作举办本科层次独立学院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005年,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退出。
2011年11月,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5年9月,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并向社会公示。
2016年1月,进入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名单。
2016年4月21日,教育部正式发函批准,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转设并更名为信阳学院。
2021年11月,信阳学院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