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中央和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举办、以电力职业教育为主体的普通高校,是中南地区重要的电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前身郑县工业职业学校(后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始建于1933年,抗战时期在内乡县赤眉镇办学8年,经历了16次易名。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以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基础、将中南五省六所高级工业学校的电机科并入,成立燃料工业部郑州电力学校。其后,历经河南电力学院、郑州电力学院、郑州电力学校等发展阶段,1994年,建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3年,学校占地总面积800亩,省发改委批准中长期规划在校生规模1万人,建筑面积25.65万平方米,拥有实践教学场所190个。拥有河南省电厂节能环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电力智慧供应链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电力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电力能效智能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电力物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电力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电力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发电锅炉节能减排重点实验室、郑州市智能物联输配电联合创新重点实验室。
学校培训工作以“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为根本出发点,秉承走出去、引进来,服务社会、服务行业的发展思路,年均各类社会培训服务人次超过在校生人数2倍,学校荣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学校作为国网河南省技能培训中心,长期承担省公司下达的技术技能培训任务,年培训量超17万人·天。同时,作为国网学堂河南省直分院运维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支撑公司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考试、培训等工作。
在八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逐渐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校风、“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和 “明德循理,精业育人”的教风,确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以高效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优质完备的教育教学资源、严谨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深受广大学子和家长的好评。学校先后培养出了70000余名优秀人才,校友们的出色表现和卓越成就,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确立了学校的重要地位。
学校专业设置覆盖电力工程、动力工程、机械电气、信息通信、经贸管理五大专业领域的30余个专业及领域。专业布局以传统的电力、动力类专业为主,近年来,为更好的服务公司和行业发展,陆续增加了新能源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等新兴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同时获批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骨干专业、特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3个,形成了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龙头、特色专业为骨干、校级专业为基础的三级专业建设体系。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1828;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第五条 毕业证书: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澳方相关专业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3.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德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德方学业证明书,德方的学校名称为“Hochschule-Private Fachhochschule Nordhesse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91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取得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德语或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储能材料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批。
⒊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⒋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选择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https://www.zepc.edu.cn)或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4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 15000元/生•年。省级高职优质校学费可上浮10%,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10%。
第十八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暂定900元/生•年(六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是一类岗位320元/人•月,二类岗位300元/人•月。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内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为保证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对统一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371-62275256。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026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s://www.chisholm.edu.au
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网址:https://www.diploma.de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19年实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来,学校获得河南省首批双高建设院校、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首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学校、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挂牌全国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实验校、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河南省教育厅提质培优办公室、国网公司保密宣教基地华中分中心(中原地区唯一承担央企保密宣教职能的高职院校)、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青马研究中心;获评教育部就业A级单位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学校,荣获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单位、全国样板党支部、省级样板党支部、国家电网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国家电网“服务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3人获得五一劳动奖章,6名教师被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连续11年获得郑州市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连续7年获得河南省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牵头组建河南电力职教集团和河南能源动力与材料职教集团(全省20个职业教育骨干集团之一),建立全国第一所专科层次境外办学项目“中尼电力丝路学院”,成立中巴电力丝路学院,成立“一带一路”电力丝路学院联盟,入选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
1933年,方文龙、赵同功等在郑县(今郑州)以塔湾城隍庙为依托,创办建立郑县工业职业学校。
1935年,郑县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县工业职业学校。
1946年,河南省立郑县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县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48年,河南省立郑县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郑州市立工业职业学校。
1949年,郑州市立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51年,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河南省郑州工业中等技术学校,
1998年,原国家教委将学校列入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建设学校。
2004年,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电力公司确定学校“整体搬迁、异地安置”指导性意见。
2013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位于郑州新区中牟产业带白沙职教园的新校区。
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将学校列入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校。
2017年,依托学校成立国网技术学院郑州分院,开始承担国家电网公司新员工培训。
2018年3月,学校成为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20年1月,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科技信息部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2020年5月,获评“河南省文明校园”。
2020年8月,学校成功入选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