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坐落于素有“汉兴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乡、生态之城”美誉的永城市。永城市交通便利,郑徐高铁、连霍高速、永登高速和济祁高速交汇于此,永城市飞机场正在紧张筹建,潺潺沱河、巍巍芒砀平添了整座城市的宜人景色。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文化艺术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矿业工程系等10个系部,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音乐、会计、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等40个专业,其中矿山机电、冶金技术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学院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联合申报的人才培养项目以及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资源共享项目共3个项目获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资助资金。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即将完成,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绿荫蔽日,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河南省园林单位和河南省绿化示范学校。学院拥有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场所110多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煤矿安全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粮食加工及储检实训基地”、“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学院与陈四楼煤矿、车集煤矿、龙宇煤化工、机电制修厂、河南乐享装饰公司等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到专业技能教学全覆盖、学生实习岗位全覆盖。学院校外实训基地--河南龙宇能源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被评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
学院与阿里巴巴、河南永易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以实训、实战与孵化相结合的“永职电商模式”,大力培养电商人才,助推电商健康发展。
永城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7河南省招生代码:628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自治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者做退学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2024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46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住宿费标准暂定:1200元/年·生,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在校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80元。
(六)学费减免:凡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在籍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共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减免金额为本学年学费的100%,二等减免金额为本学年学费的50%。学费减免的等级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确定。
(七)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及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其中:“温暖过冬”御寒补助等专项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突发性及临时性的经济困难补助标准每人每次500元或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资助金额。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电话:0370-5171999 0370-5171900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永城职业学院创办于1956年,前身是永城(滦湖)师范学校。
1975年,“学朝农”时期改建为商丘师范学院。
1978年,恢复永城师范学校建制。
2001年,在师范教育结构调整中,商丘市人民政府将永城师范学校并入为商丘教育学院。
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永城职业学院。
2010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成功实现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
2011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学院为“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2012年,河南省教育厅在永城职业学院基础上设置河南煤业化工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列入河南省“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2013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
2016年11月,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项目通过了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改委的终期验收,获得“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称号。
2019年10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学校举办者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学校办学性质由股份制(参照民办学校管理)变更为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