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前身是郑州旅游学校,创办于1985年,隶属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历经四次跨越发展,于2004年5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高等院校。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逐步铸练形成了“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校训、“团结、勤勉、求实、创新”的校风、“严于修身、勤于治学”的教风、“勤学善思、求真致远”的学风。截至2022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占地面积1036亩、建筑面积近43万平方米。全日制大中专在校生18542人。现有9个二级学院、2部和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开设47个高职专业、8个五年制大专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8个、市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1个、市级优秀教学组织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是全国旅游行指委旅游管理专业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学校。
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全。截至2022年12月,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14,725.49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20340.81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31112.23平方米。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22万余册、电子图书132万册(种)、电子资源数据库7个、电子期刊253861册,数字化资源总量128515GB。校内实训室183个、实训教学场所470间。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争得上、留得住、干得好、能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服务的旅游特色突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近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3个、二等奖13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6个、二等奖12个。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中央警卫局等确定为定点选人单位。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我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在豫招生代码6284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建校39年来,共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学校(标兵)、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学校、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区、市)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制定2024年度招生计划,2024年设有46个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批复为准。对口批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培养方式为现代学徒制。
第十五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近三年录取新生数据分析,综合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学校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及分省(市、区)招生计划。
(二)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三)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六条 剩余计划使用原则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或河南省统招计划。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制。旅游外语学院所有专业除本专业语种外,依据人才培养方案选择其它语种作为第二外语(英、日、韩、德、俄)。其它学院教学培养语种使用英语。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重新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依据河南省平行志愿设定的规则排序投档,要求考生艺术省统考和文化成绩双过专科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艺术省统考、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进行排序录取。
第六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按《2024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类别奖励标准为300-10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2%,资助标准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个档次。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生·月。
(六)困难补助:学生在面临不同困难时,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上的帮助,如“暖冬行动”、特困生救助、学费资助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五条 毕业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咨询电话:0371-61130065 61130064 61130063 61130062
咨询QQ群:756550577、1084958267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郑州东站等地点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F站口出站后直行30米公交站乘坐308公交车,到“金龙中路”站下车即到。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牢固树立“科研强校”办学理念,坚持围绕旅游搞科研,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建有河南旅游研究院、旅游大数据研究院等科研平台20余个,其中文旅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旅游教育研究中心、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学基地被评为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近年来,学校完成省部级项目与成果90项、市厅级项目467项,出版著作、教材158部,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522篇(其中核心以上论文670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与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上海迪士尼度假区、IHG洲际酒店集团、万豪国际酒店集团、希尔顿酒店集团、中州国际集团、同程旅行等多家高端企业深度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290余家。与日、韩、美、德、奥地利等国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如:加勒比游轮公司、新加坡星梦、丽星游轮公司、美国奥兰多迪士尼世界、韩国湖原大学、韩国济州观光大学、日本饭店协会等境外著名高校、企业。
学校是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单位、河南省旅游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原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体育文化类“一校一品”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的十佳典范高校、河南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典范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1985年,郑州旅游职业学校创建。
1987年,改名为郑州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00年,郑州市政府决定以郑州旅游学校为依托,建设郑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03年,成为全国中等专业学校。
2004年5月,升格为高职院校,并更名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18年,学校新校区投入使用。
2019年12月,被认定为河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