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城市建设人才的摇篮”。学校立足国家中心城市郑州,专注于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已为社会培育数万余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值得信任、有社会责任感的城市建设与服务行业的高素质人才。
截至2023年,学校提早布局BIM技术、绿色建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科技,共开办40余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等五大特色专业(群),紧密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及人才紧缺行业,专业输送当下社会热门行业的专精尖人才。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多个专业入选“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项目骨干专业”;学校《民航英语》教材入选获批“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河南省规划教材建设立项。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配备了 100 多个设备先进的实验实训场馆,美食荟萃的“全省高校标准化示范性学生食堂”和温馨如家的“全省高校标准化酒店式学生公寓”;立足书院制生活模式,共享客厅、共享自习室、图书馆咖啡厅等共存于生活空间,实现社区文化“共建共享”的育人空间,使学生成为更懂人文和生活、更具情商的人,被学生称为“建在花园里的学校”。
学校是全国唯一开设耐火材料专业的高职院校,聘请全国知名的耐材行业专家——郑州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国田担任首任院长,与地方政府共建集教学、科研、检测一体现代化的耐火材料实验实训室,专门为耐材企业培养工程师和高级管理人才。深度绑定国内最大的耐材企业——利尔集团,匹配专项奖学金,作为招录人才着重培养。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持续深化教学改革,落实“OBE”(结果导向)教学理念,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的人才需求,成立“先行者工作室”等团队,一对一导师指导,带领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前沿的专业技能竞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帮助竞赛获奖者推荐名企就业,开拓了学校独有的高质量就业捷径。
学校师生在“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大赛、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等教育部认可的 56 项顶级综合性学科赛事中获大量国奖。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学校立足国家中心城市郑州,专注于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已为社会培育数万余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值得信任、有社会责任感的城市建设与服务行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已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招生计划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学校202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年(六人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1500元/生·年(六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年(四人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本地职业特色教育的先行者,学校专注培育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国际水准的职业竞争力,与蓝桥、新荣记、超凡等各行业的一流企业建立了共管共建、协同共育的校企合作关系,打通了从人才培养到实习实践,再到就业转化的畅通渠道,实现在校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
现提供有 100 余家稳定的实习就业企业,聚焦中国建筑、中国石油、华为、京东等世界 500 强企业资源,毕业即高起点入职,高质量就业,应届毕业生最高年薪可达 20 万元。学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 98% 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7 个百分点。专升本上岸率连年上升,帮助学生在这里成就更好的自己。
2009年2月28日,创建郑州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
2011年4月1日,更名为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8年2月,被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
2020年,获批河南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