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所用之“鞠”,可上溯到石球。石球约十万年前的丁村文化遗址首先出土,四万年前的许家窑文化遗址大量出现。石球最早是狩猎工具,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用脚踢的石球及镂空的陶球。蹴鞠传说为黄帝所作:“蹴鞠,传言黄帝所作(刘向《别录》)”。明《太平清话》也记载:“踏鞠始于轩后,军中练武之剧,以革为元囊,实以毛发”。是说蹴鞠始于黄帝,开始用于军事训练。鞠是用皮子做成圆形,里面装满毛发。战国帛书有黄帝杀死蚩尤以后,“充其胃以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的记载。
蹴鞠一词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中记载:西汉时身为“安陵阪里公乘”的项处,因迷恋“蹴鞠”,虽患重病仍不遵医嘱继续外出蹴鞠,结果不治身亡。其后蹴鞠一词在《汉书》中多次出现。不过,汉以前的战国,称古代足球为“蹋鞠”。《战国策·齐策》中记载齐国首都临淄人的生活时说:“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这段话后来也在《史记·苏秦列传》中出现过。是说富裕起来的临淄,市民有很多文体活动,包括吹奏、击打、弹拨乐器,斗鸡、赛狗、下棋和踢球。这些史料表明,战国时期的齐国都城临淄,蹴鞠已发展成一种在民间广为盛行的娱乐方式。
两汉三国时期,蹴鞠发展较快。首先,娱乐性蹴鞠得以继承。有“康庄驰逐,穷巷踏鞠”,“上以弓马为务,家以蹴鞠为学”的记载。其次,出现了表演性蹴鞠。表演性蹴鞠是在鼓乐伴奏下进行以脚、膝、肩、头等部位控球技能的表演。从汉画像石上所描绘的蹴鞠表演看,有单人蹴1鞠、单人蹴2鞠、双人边击鼓边蹴鞠等形式;有足踢、膝顶、双腿齐飞、单足停鞠、跃起后勾等技术动作。有人称之为“蹴鞠舞”,是百戏中的重要节目。
第三,出现了竞赛性蹴鞠。这种蹴鞠一般设有鞠场,鞠场呈长方形,一般为东西向,设有坐南面北供观赏的大殿,四周有围墙,称为“鞠城”。具体的蹴鞠方法在东汉李尤的《鞠城铭》有所说明:“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冲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犹然,况乎执机!”
第四、蹴鞠开始用于军中练兵。刘向《别录》中说:“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蹴鞠除象征“兵势”、有训练武士的作用外,也用于丰富军中生活,使战士保持良好的体力和情绪。“今军无事,就使蹴鞠”,就是后者的反映。汉代班固把古代足球列入兵家技巧类,并称:“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唐朝颜师古注云:“蹴鞠,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如果说汉代是蹴鞠文化发展的一个高潮的话,那么唐宋则是蹴鞠文化发展的第二个高潮。首先,充气球的出现。蹴鞠从最初使用塞满毛发的实心球,唐代以后则出现充气球(一说南朝以后就出现了充气球)。唐代仲无颇的《气毬赋》:“气之为球,合而成质。俾腾跃而攸利,在吹嘘而取实。尽心规矩,初因方以致圆;假手弥缝,终使满而不溢。苟投足之有便,知入门而无必。时也广场春霁,寒食景妍。交争竞逐,驰突喧阗。或略地以丸走,乍凌空以月圆。”第二、球门的出现。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乐考二十》中说:“蹴毬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毬。毬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用球门的蹴鞠比赛一般是单球门,大多在宫廷宴会时进行。这比此前的直接对抗后退了一步,但对踢准要求更高。筑球时在球场中央竖立两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部的球门直径约一尺,叫“风流眼”。衣服颜色不同的左右军(两队)分站两边,每队12或16人,分别称为球头、骁球、正挟、头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球头与队员的帽子亦稍有区别。比赛时鸣笛击鼓为号,左军队员先开球,互相颠球数次然后传给副队长,副队长颠数待球端正稳当,再传给队长,由队长将球踢向风流眼,过者为胜。右军得球亦如此。结束时按过球的多少决定胜负,胜者有赏,负方受罚,队长要吃鞭子,脸上涂白粉。第三、蹴鞠活动更为普及。宋代从皇宫内院到平民家庭,都以蹴鞠为乐。元代钱选所绘《宋太祖蹴鞠图》,便是描绘宋太祖赵匡胤与赵炅、赵普等人踢球的场面。市民也常常在御街和横街玩蹴鞠等:“举目则秋千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
女子中也有蹴鞠活动,不少宋代铜镜中有男女相对踢球的纹饰,宋代陶枕也描绘了民间少女踢球的情景。
第四、不用球门的踢法逐渐规范。这种踢法叫做白打。从一人场到十人场。“一人场”由参加者逐一轮流表演,称为“井轮”。除用足踢外,头、肩、臀、胸、腹、膝等部位均可接球。使球高起落下称为“飞弄”,使球起伏于身上称为“滚弄”。它以表演花样多少和技艺高低决定胜负。二人以上至10人分别称为二人场、转花枝、流星赶月、小出尖、大出尖、落花流水、八仙过海、踢花心和全场,各有规定的踢球路线。用上身触球称为上截解数,膝以上部位触球称为中截解数,用小腿和脚踢称为下截解数。踢法繁多,所以《蹴鞠谱》上说“脚头十万踢,解数百千般”。第五、出现蹴鞠组织并有社规。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发扬互助,至少在南宋时期,宋代的蹴鞠艺人组织了自己的团体,叫做“齐云社”,又称“圆社”。这是专门的蹴鞠组织,专事负责蹴鞠活动的比赛组织和宣传推广。齐云社还制定了《齐云社规》。其中有“十紧要”:要和气,要信实,要志诚,要行止,要温良,要朋友,要尊重,要谦让,要礼法,要精神。“十禁戒”:戒多言,戒赌博,戒争斗,戒是非,戒傲慢,戒诡诈,戒猖狂,戒词讼,戒轻薄,戒酒色。宋人谈到蹴鞠的价值,称赞“蹴鞠成功难尽言,消食健体得安眠。本来遵演神仙法,此妙千金不易传。”又说:“巧匠圆缝异样花,智轻体健实堪夸。能令公子精神爽,善诱王孙礼义加。”不但能令人健身、愉快,还有助于领悟礼义,体现了蹴鞠观念的发展与变化。
辽金元时蹴鞠是朝廷节庆的节目之一,“皇帝生辰,乐次。……酒六行,筝独弹,筑球。”金元时大戏曲家关汉卿在《不伏老》的散曲中,自述平生喜爱地说:“我也会围棋,会蹴鞠,会打围……。”元代无名的氏散曲说:“见游人车马闹,王孙争蹴鞠。”说明蹴鞠在当时十分普及。男女对踢在宋元时也屡见不鲜。元曲中说:“似这般女校尉从来较少,随圆社常将蹴鞠抱抛,占场儿陪伴了些英豪。那丰标,体态妖娆……。”这种情景在文物中也有反映。现藏历史博物馆和湖南博物馆有两块足球纹铜镜,镜背面的浮雕就是一对男女对踢。但这些女性是专门陪人踢球的艺妓而不是普通妇女。
明朝,蹴鞠仍在广泛流行。《明史》上记载,拥兵三吴、称兵割据的吴王张士诚的弟弟张士信,“每出师,不问军事,辄携樗蒲(一种赌具)、蹴鞠,拥妇女酣宴。”可见蹴鞠已和淫乐连在一起。所以,朱元璋称帝之后,传下圣旨,严厉禁止军人蹴鞠。朱元璋的圣旨只能禁止军人,但并不能改变蹴鞠的娱乐性质,也不能禁止民间的蹴鞠活动。明代出现了专门制作鞠的手工业作坊,出售各式各样的鞠(时名为“健色”)。在《蹴鞠图谱》中著录“健色名”有24种(有人称为“有品牌的商品鞠”),在《蹴鞠谱》中著录“健色名”有40种。明代手工业、商业的繁荣,也带来了民间会社的蓬勃发展,行话也随之流行。明初时期《蹴鞠图谱》中圆社锦语有45个,到明朝中后期,在《蹴鞠谱》中圆社锦语发展到130个。